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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向着巍峨的王屋山坠落,平原之上洛水奔流,河面跳动着鱼鳞般的金光。
山路到这里就断绝了,骑兵们集体下马,牵着夔龙马走完剩下的路。身高接近2.5米的夔龙马,在平原上冲锋的时候是堪称血肉战车的怪物,走这样的山路却令它们痛苦不堪。但楚舜华的那匹“朱砂”走在最前面,它的臣民们便也只有咬着牙跟上。朱砂是这群夔龙马中的王者,多数的夔龙马都是乌铁般的青黑色,但朱砂恰如其名,红如朱砂,奔纯岩掘行起来仿佛流火。
虽说夔龙马长于短距离冲刺却并不胜任日夜兼程,但以朱砂的神骏,楚舜华从前线返回夏国的都城“洛邑”也只需要不到十天的时间。
十天的路程,楚舜华足足走了四个月。
一路上他经过了夏帝国的各个属国和行省。夏帝国幅员辽阔,远不是西方国家能比的,它有多达37个行省和大约20个属国。这些属国的数量是持续变化的,因为夏皇并不要求属国为他纳税,只要求他们通过进贡来表达忠心。有些属国地处偏远,派遣使团的成本太高,有时候几年不贡,有些属国内乱起来,也是几年不贡,这段“不贡”的时间里它们还算不算属国就很难说了。夏皇通常也不会因为属国不贡就勃然大怒,等个几年觉得它们老不进贡会有损上国的威仪,就派使者前去责问一下,通常朝贡立刻就恢复了,夏国依旧维持着上国的体面,皇帝陛下欣然自得。
对于大夏龙雀的来访,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莫不战战兢兢。对于这位迅猛崛起的公爵,夏国内部也是众说纷纭,固然有人赞叹说天赐楚舜华给帝国,挡住了西方人的狼子野心,也有人暗中说楚舜华这种无父无君之人,功高震主刚愎自用,只怕早晚沦为乱臣贼子。
而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堪称楚舜华迄今以来最大的赌博。这场奇袭调用了夏国最精锐的东海舰队,和皇室直辖的中央军,保守派的大臣甚至皇帝陛下本人都劝楚舜华三思而后行,但楚舜华淡然地一意孤行了。他若赢下这场仗,声威还会继续上升,若是失败,那他最好以身殉国。
据说决战前夜,朝中开了一场大大的赌局,赌楚舜华的生死,赌他死的人占了八成。劣势是很明显的,尽管夏军的军势几倍于十字禁卫军,而且拥有夔龙马骑兵、机械弩部队和不朽者这三大筹码,但想要撼动钢铁武装起来的西方人还是太难太难,之前的战争中,西方人的连射铳、长程火炮和甲胄骑士杀寒了夏军的胆。
看起来这次龙雀是得死了,死在他的刚愎自用上。原本就该这样嘛,神话中说龙雀一旦起飞就再不降落,直到它死做核的那一天,巨大的身躯破云而落,坠落在苍茫大海上,激起滔天的狂潮。楚舜华十六岁开始掌握大权,年纪轻轻就已枣轮经翱翔了接近十年,也该坠落了…
可谁曾料想教皇国内部出现异变,炽天骑士团团长叛变,天命再次眷顾了楚舜华,让他炸毁了金伦加隧道,切断了东西方之间的铁路线。
那些赌楚舜华死的大臣们惶恐不安,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也惶恐不安,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站队,就在这个时候,楚舜华带着不超过一百骑重甲骑兵过境,而他的数万大军却乘坐东海舰队的巨舰走海路回国。
所有的君主和总督都在片刻的犹豫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亲自带领仪仗队,迎接这位远道回国的英雄,唱诵他的丰功伟绩。不是没有人希望楚舜华死在归国之路上,但他们只敢想而不敢做。
而反对楚舜华的皇室重臣们也无话可说了,他们本来还准备在楚舜华归国的时候和他展开“廷辩”,就是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辩论,争论这场战争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虽然拿下了金伦加隧道,可中央军死伤超过70%,说是惨胜固然可以,说是楚舜华祸国殃民也未必不行。但楚舜华在还在千里之外,消息却通过电报不断地传回洛邑,尽是某国君主盛赞楚舜华公爵真乃天将雄才,某位总督含泪拥抱公爵殿下,称他真乃皇朝的铁壁和长矛…感觉是确实是国门为了楚舜华次第而开,万千百姓为英雄的到来而奔走相告。看起来“廷辩”是没用了,楚舜华一路行来,半个帝国都对他匍匐行礼。
甚至没人知道楚舜华的预定路线,或者公爵殿下根本没有预定路线,而是以“溜达”之心走到哪算哪,搞得附近的行政长官都战战兢兢,提早准备好凯旋盛宴,生怕日落的时候忽然传来公爵殿下的骑兵队正在进城的消息。
此刻,这支骑兵队终于接近了帝都,因为是从王屋山中的古道穿行,所以没有惊动沿路的行政长官。
按照常规,楚舜华应该把护卫骑兵全部留在城外,自己放马缓行,入宫面见他的皇帝弟弟,唱诵些吾皇神威庇护、臣得胜归来的老腔调,但楚舜华却从一条不知名的小路登山,倒似游山玩水的闲人。
穿越一片茂密的阔叶林之后,平缓的山坡忽然出现在骑兵们面前,再往前就是悬崖了,悬崖下就是河洛平原,绵密的水路网中央,是气势恢弘的东方古城“洛邑”。
三千年之前人类就在此定居,之后历朝历代这里都是东方的中心,它拥有“中京”、“洛京”、“王京”等很多名字,几乎每个名字都彰显着它天下之都的地位。直到前任夏皇,也就是楚舜华的父亲,将它改名为“洛邑”。
洛邑是个低调的名字,有点配不上帝都,但那个男人偏偏喜欢低调的东西,他说有一天河会干、城会朽、人也会流散,无论它曾经有过多么显赫的名字,既然总有没落的一天,不如当初起名字的时候便不要那么骄狂。
他平生唯一做的一件高调的事情就是和星见相爱,生下了楚舜华这个帝国长子,同时也是帝国孽子。这是严重违背宗庙原则的行为,即使他是皇帝也不能宽容,这件事暴露出来之后,在几乎所有皇室成员和大臣们的弹劾下,那位皇帝选择了逊位。
几个月之后传出他病重而死的消息,几乎是差不多的时候,那位前任星见也死在了太庙的井里,根据宗庙的规矩,犯错的巫女都会被投入枯井,在那里忏悔直到死去,永无开释的一天。他们没有资格葬入皇室的墓地,因为不配享用后世子孙的祭奠。
他们葬在哪里是个谜,没有任何一本。。录这件事,这才是皇室希望看到的,最好那个不配当皇帝的皇帝和不配当星见的星见根本没出现过才好。
此刻这个谜揭晓了,巨大的夕阳就悬挂在悬崖的正前方,坡地上是一片墓地,墓地里都是黑色的四方柱,大理石质地,仅仅是磨光和刻字,除此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墓地的正中央,并立着两根最为高大的四方柱,上面雕刻着那位皇帝和那位星见的名字。
楚舜华点燃六支白檀香,吹灭之后,插了三支在父亲的墓碑前,三支在目前的墓碑前。
他换上了白色的古服。夏国的古服是轻袍缓带,广袖高冠,女性则有名目繁多的丝质长裙,庄重场合穿黑红二色有夔雷暗纹的,聚会场合则穿天青的、绛红的、晕染如晚霞的轻裙,西方的设计风格已经开始影响夏国人的衣着,贵族少女们也会裸露出手臂、肩膀和小腿的肌肤,穿着高跟鞋子,而贵族男子则经常穿类似西式礼服的外衣,只不过花纹仍是东方式的。楚舜华是新派人物,衣着也一直都是西式的,下属们也是第一次见他穿上古服,那身古服是白麻的质地,配黑色的高冠,剪裁简单,裹身之后用腰带一扎,但穿在楚舜华身上倒分外贴合,好似他就是为古服而生的。
“父亲,母亲,这次儿子又是战胜归来。”他单膝跪下,“可惜太多人都没法跟我一起回来了。”
他的身后,整整一百名重甲骑兵也是单膝跪地。
他们中年纪最长的人追随楚舜华已经接近十年了,他们的很多朋友也埋葬在这里,很难想像的是楚舜华身居高位,直接效忠于他的人数以千计,可他竟然能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每当他失去一个人,他就在这里添加一根黑色的四方柱,这里很难抵达,帝都中没有其他人知道这片墓地,而楚舜华自己只要略略仰头看向地平线上崔巍的王屋山,便能以目光遥祭他的父母和友人。
这种仪式化的东西不断地强化着楚舜华的核心班底,他们精锐、忠诚、令人敬而远之。帝都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与龙雀为敌,那么绝不要录用曾经为龙雀工作过的人,即使你给那人再好的待遇,费尽心思笼络他,你最终都会发现那人是龙雀派来杀你的。
因为龙雀的下属,根本不可能背叛!
“我已经很疲倦了,”楚舜华又说,“但新时代,还很遥远啊。”
他极少流露出这疲惫的一面,很多人甚至误以为他是不会疲惫的。
他擦尽了父母墓碑上的灰尘,转身来到另一根大理石方柱前。在这片墓地中,唯有这根方柱是用白色大理石磨制而成,上面一片空白,没有写名字。楚舜华在这根方柱前也插下了三根线香,无风的天气,香烟笔直地上升,仿佛透过它能跟那远在天上的人说话。望向这根方柱的时候,楚舜华的目光有些迷离。他的下属们也都不知道那根方柱代表谁,想来应该是个女孩,因为那大理石晶莹而坚硬,令人感觉是什么能够配得上大夏龙雀的女孩。最初这里就只有两根黑色方柱和一根白色方柱,这么说来的话,早在踏上战场之前,楚舜华就失去了他这一生中所有重要的人。
以大夏龙雀的地位,想他死的人固然不少,想用姻亲跟他捆在一起的人也不少,帝都名媛、各国公主的照片和画像流水般送进公爵府,这一路上甚至有几位年纪相当的公主亲自出面款待这位国之英雄,为了引得他情动,衣裙轻薄莺声燕语。以一国公主的身份,却不惜走歌姬舞女的路子,以美色诱之。
这些倾国倾城之色到了楚舜华这里都如坠深渊,楚舜华喝酒、交谈、微笑,神凝气聚,巍然不动。
“真是迷惑人啊…”楚舜华轻声说着,弯下腰,把额头放在白色方柱的顶上。好像那晶莹而坚硬的女孩还坐在那里,双手抱膝,默默地看着他,他们额头相抵。
骑兵们卸下马背上扛着的黑色方柱,把它们“种植”在墓园的周围,这样一来墓园的面积又扩大了。他们并未从前方带回这些人的骨灰,因为战死者太多了,根本来不及一一举行火葬的仪式,集中焚烧后他们得到了数以吨计的骨灰,所有骨灰都被撒入大海。
楚舜华漫步在墓园中,手持一支短笛。他在不同的方柱前驻足,凝视那些名字,吹着漫漫的长音。曲子并不哀伤,只是有些孤独。火烧般的晚霞铺天盖地地降下,在他白色的背影旁镀上了一层金边。
最后他来到朱砂的面前,解下它的面甲,轻轻地抚摸着这匹神骏公马的额头。一发子弹打穿面甲后接着洞穿了这匹夔龙马的脑颅,它幸运地活了下来,但额头上永远都带着那个可怕的弹洞。这匹凶兽般的战马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唯有在楚舜华的面前会流露出温顺的一面,不停地舔着主人的手。
这个。。。惯其实是因为楚舜华知道它的小秘密,谁也不会想到这匹马王会喜欢吃糖块,所以楚舜华经常都会在手心里捏着糖块。但今天楚舜华的手心里没有糖,只有一柄锋利的小刀。
他用小刀割开铁甲之间的皮带,把朱砂身上的重甲一件件地卸了下来。最后是马鞍,造型特殊的马鞍下方藏着成排的银管,每根银管都是手指粗细,所有银管都引出一根银线,银线汇聚之后连接到一枚银色的针头,它深深地埋进朱砂的脊椎骨深处。
西方人一直疑惑风部队怎么培育出夔龙马这种奇异的战马来的,魁伟、沉重而又体力旺盛,能够扛着上百公斤的铁甲狂奔,正面撞击战车的话,战车都有可能倾翻。如果不是因为有夔龙马这种怪兽级的战马,甲胄骑士突破防线的时候会更加轻松。
其实秘密大半都在这里了,这种马的马种确实特殊,但旺盛的体力是靠马鞍中的兴奋剂提供的。兴奋剂疯狂地汲取它们的体能,令它们不知疲倦,直到战死。从某种意义上说,夔龙马也是战车,燃烧生命的战车。多数马匹在良好的照顾下能活50年,而夔龙马的极限只是20年。
“这些年辛苦你,”楚舜华拍拍朱砂的头,“是时候让你自由地奔跑了。”
可朱砂根本没有离去的意思,作为精良的战马,它的。。。惯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它仍旧舔着楚舜华的手,期待着那块并不存在的糖块。
楚舜华忽然一刀扎在朱砂的颈部,跟着横割。这一刀极稳也极狠,虽然这种小刀对于朱砂这种2.5米高的超级战马来说绝非致命武器,但瞬间袭来的剧烈疼痛唤醒了这匹公马的凶性,它前蹄高高扬起,差点就要对着楚舜华踩下。但最后一刻,这匹畜生再度意识到那是它的主人,马蹄旁落,它缓缓地退后,瞪视着楚舜华,红色的马眼中透着迷茫和惊恐。它不明白自己为何受伤害,它今天一直很驯服,它本该得到一块糖。
这时骑兵们已经卸下了其他夔龙马身上的铠甲,它们本能地聚集在朱砂背后,因为朱砂是它们的王。
楚舜华伸出右手,立刻有人将沉重的连射铳递到他手上,这是金伦加隧道那一战的战利品。连射铳吼叫起来,密集的子弹打在朱砂身前,泥土溅到两米多高。牲畜对于火焰、噪音的恐惧同时被唤醒,朱砂惊得跳起,狂奔着去向山坡的另一头。
连射铳始终压在马群的头顶上方射击,朱砂几次停步,却一次又一次地被驱逐,直到楚舜华打空了子弹,这时朱砂它们已经越过一条深沟,站在了另一片山坡上。骏马们和它们的主人隔着深沟对视,巨大的夕阳缓缓坠落。
冒烟的枪口仍旧指着朱砂,楚舜华的脸上全无表情。朱砂的眼睛里,迷茫和惊恐被愤怒取代了,野性被激发出来,它大力地踩踏着地面,向楚舜华示威。然后它发出一声嘹亮的长嘶,带领它的族群掉头离去,晚霞之下它们的背脊仿佛起伏的群山。
“去远方吧,去人类无法捕获你的远方。”楚舜华扔下连射铳,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人类…都是些坏东西。”
“殿下,这可是我们最后剩下的夔龙马了,赶走了它们,要建立新的马群可不容易。”骑兵队长上前几步,和楚舜华并肩而立。
“你们全新的战马和刀剑已经在那座城市里准备好了,”楚舜华指向悬崖之下的帝都,“现在,全速行军!太阳落山之前,我要入宫面君!”
风忽如其来,吹动他素白的长袍。
王屋之巅,白衣临世!
星历1888年,马斯顿公国。
那场世界级战争已经进行了四年,仅有少数国家得以置身事外,马斯顿就是其中之一。
马斯顿是个中立国,很小的中立国,只有一座城市,城市的名字也叫马斯顿。
最初马斯顿属于西方世界,它的最高领袖是世袭的马斯顿公爵。但前任公爵发现自己拥有的这座城市恰恰位于东西方之间,是四面八方交通往来的要道,便果断地宣布马斯顿脱离以教皇国为轴心的西方国家联盟,成为中立的商业国。
西方世界对此倒也并不很反对,毕竟中立的商业口岸对各方都有好处,即使现在东西方之间正在交战,西方贵族对东方的茶叶、烟草和瓷器还是非常渴求的,这些都需要通过中立城市的黑市贸易来获得。
月亮升上了树梢,上校搬了把小椅子,在自己的店门口坐下,点燃一支烟,倒上一杯劣质的白兰地,享受着下班后的慵懒时光。
没人知道上校的真名,据说他曾是一位响当当的海军上校,后来在一场战争中失去了左臂,无奈地退出了军界,来到马斯顿的下城区,开了这间机械修理店,也贩卖一些古董机械。
马斯顿分上城区和下城区,贵族们多半居住在上城区,下城区是平民区和商业区。即使在下城区,这条名为石柱街的小街也不算繁华地段,街面上的房子很破,后街的小巷如蛛网般纵横交错。
这是藏污纳垢之所,娼妓们在街面上的房子里招揽客人,持刀的小混混在后街小巷里抢劫客人,形成了完美的商业链。
开在这里的机械修理店当然门可罗雀,可上校对这清贫的生活倒也没什么抱怨,他守着那些黄铜轴承和秘银齿轮,有活儿就做做,没活儿就休息。
黑色的礼车从长街尽头开来,准确地停在了上校的店门口,制服笔挺的司机恭恭敬敬地拉开车门,车里探出一只穿着白袜黑鞋的脚。那只鞋亮的如同镜面,一尘不染。
上校急忙起身迎客,乘礼车来的客人可不能怠慢。自从教皇国的机械师们研究出蒸汽技术,大型蒸汽机已经不稀罕了,可蒸汽机的小型化还是项保密技术,礼车必须安装小型蒸汽机,因此极其昂贵,乘坐礼车的人也理所当然的非富即贵。
贵客是个神奇的少年,不过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袖口、深红色的绣金外套、黑色的羊毛大衣,淡金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只是没戴家徽戒指,所以不能确定是哪家的少爷。
年少英俊,家室高贵,当然有资格飞扬跋扈,这个少年也不例外,他轻轻一弹指,一道雪亮的银光飞向上校。
上校眼疾手快一把接过,那是一枚银币,背后有美第奇家族的“蛇发美人”家徽,真正的硬通货。
“亲爱的小少爷,欢迎光临小店,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上校扶了扶夹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点头哈腰。
“想看点有趣的东西!”少年有意无意地掀开外套,露出捆在腰上的牛皮钱袋,眉间眼角透着一股睥睨之气,“可别拿些古董座钟来糊弄我啊,小爷不是来看破烂的!”
“哎呦我的小少爷,这可是机械修理店啊,不是皇室珠宝店,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几台古董座钟了。”上校推开店门,“请请,进店再说!”
“你就装吧!”小少爷冷哼一声,昂首阔步地进店。“现在他也还是不会让我死的,他甚至会宣布要立我为他的皇妃。我的父亲已经死了,我是锡兰最后的王女,他娶到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锡兰。”王女看着男孩腰间的佩剑,又看看自己手腕的镣铐,“所以,你能杀了我么?我动不了,我连杀死自己都做不到。”
男孩沉默了很久:“很遗憾,我不能杀死你。您是新罗马皇帝的拥有物,作为教皇国的。。。,我无权决定您的生死。我如果那样做的话,会影响到教皇国和新罗马帝国间的外交关系,我自己也会上军事法庭。”
王女的眼中流露出了遗憾的神色,那种遗憾是那么的可怕,简直叫人心碎,可她什么都没说。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超出了她的预料,男孩抓过她的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柄古铜色的钥匙。那是一把万能钥匙,由技艺高超的锁匠打造,各种形状的齿搭配组合,能够打开全世界九成以上的锁。男孩没费多大力气就打开了王女手上的镣铐。
“胳膊还有力气对吧?您背后不远处就是窗台,”他低声说,“那个皇妃和皇帝相望的窗台。”
他俯下身,轻轻地吻王女的面颊。这本是贵族之间很常见的告别礼,但他沾到了王女脸上温暖的眼泪,动作微微僵硬了一下。王女也努力地抬头回吻他,她的嘴唇那么柔软,那个吻里带着遥远的、连环般的芬芳。
“不要太孤独啊。”王女轻声说。
男孩一怔,仿佛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他缓步退后,然后忽然转身大步离去,没入阳光照不到的黑暗里。
“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小小年纪就那么没礼貌,公爵和公爵夫人见了我们也会打个招呼什么的。”皇家卫士们低声议论着那个穿军服的男孩。
“看那身军服是教皇国来的大人物呢!没准是炽天军团的人。据说是靠着他们的帮助我们才顺利地灭掉了锡兰国,这种上宾皇帝陛下都得礼遇,他凭什么跟你打招呼?别小看他小小年纪,肩上就已经挂少校军衔了,家里肯定是什么大贵族。这种人将来还不得当总督啊?”
“总督?总督就能满足他么?我看他没准是哪国的王子,将来没准是一国之王呢!要不然皇帝陛下怎么会开恩让他去见塔上的那个女人?”
“说起来真是个叫人心痒痒的漂亮女人,要是她还完好无损,我在外面干站着,里面却没个男人陪他她,我可真忍不住!可惜被皇帝陛下给废了。”
“可不是么?那天晚上我都听见了,跟打铁似的,啪啪啪地一根根骨头碎掉,偏偏听不见一声哀叫,据说是皇帝陛下用软木把她的嘴塞住了。不过你别痴心妄想了,那种女人是你能碰的么?据说皇帝陛下会娶她呢,娶了她,我们对锡兰国的占领就有理由了。”
脚步声由圣女塔深处快速逼近,卫士们急忙终止了议论,昂首挺胸站的笔直。男孩从他们身边掠过,目视前方面无表情。司机赶快拉开了礼车的车门。
就在他从拱门下走出的瞬间,头顶的阳光仿佛黯淡了一瞬,卫士长扭头看向天空,以为天阴了,却看到一袭红裙伴着无数枫叶在空中飞舞,遮蔽了阳光。那个人形落地的时候发出了沉闷的声音。男孩的眼角微微抽搐,但没有停步。
等卫士们反应过来,白皙如玉的王女正躺在圣女塔下的白色广场上,躺在如火红裙和渐渐蔓延开来的血泊中。可她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丝笑容,谁都不敢相信一个将死的人会笑得那么美。
“站住!”卫士长怒吼,同时一排枪托,背在身后的长火铳滑入手中,枪口直指男孩的背影,“你在上面做了什么?”
楔子红龙的诞生
楔子红龙的诞生
星历1876年,教皇国北部,克里特岛。
这座岛屿位于地中海的北部,终年沐浴在温暖的海风中,温度变化不超过十度。在旧罗马时代,这里是皇帝的夏季避暑胜地,如今它是教皇国的23个省中位置最北的一个。
岛上唯一的城市就叫克里特,城市不大不小,仍旧保持着旧罗马时代的风貌,民风说得上淳朴。
城市的北端有一座初等学校,名叫诺丁山初等学校。
它由教廷出资兴建,学费低廉,教师多半由岛上的牧师和修女兼任。学生们在这里能学到基础的语言、数学、地理、历史和神学,有兴趣的孩子还能选修物理、化学和机械学的入门级课程。毕业之后他们可以选择去翡冷翠的的高等学校进修,但很少有人这么做。克里特的生活太安逸了,会写字算数的人在这里都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何必那么辛苦呢?
岛上的人也很少外出,翡冷翠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翡冷翠发生了什么事,跟克里特一点关系都没有。
午后,学生们聚集在小教堂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洒下来,化作一场颜色纷繁的光雨。
他们围绕着一座青铜外壳的古钟,那是诺丁山初等学校里最重要的计时工具,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下课,都由这台大钟说了算。几十年来大钟一直恪尽职守,直到今天,它出了问题。
今天早晨,学生们端坐课堂里等着上课,可总也听不见钟声响起,老师们去教堂里查看,才发现古钟停在了早上六点钟。发条盒是满的,内部的零件仍在转动,但只是发出咯嘣咯嘣的响声,时针分针来回颤动——钟坏了。
这种事要是发生在翡冷翠,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翡冷翠根本就是一座机械之城,机械师贱如狗,往人群里放一炮能炸死七八个,可在克里特,人们还像一个世纪以前那样看着太阳估算时间,很少有懂钟表的人。老师们实在找不到人来维修,就想着自己把钟拆开来看看,一下子麻烦就更大了,他们把各式各样的零件拆了下来,可再也装不回去了…
整个上午老师们都愁眉苦脸的,在这间经费很有限的初等学校里,一台青铜钟算是很值钱的家当了,它甚至算得上一件古董,这可怎么对负责给这座学校拨款的教廷官员交待呢?
学生们倒是满心欢喜,想着是不是钟停了就可以不上课了,他们已经想好了下午去哪里玩,这时一个个头不高的男孩走到历史老师莉诺雅修女面前,低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可以试着修修。
莉诺雅爱怜地摸摸那孩子的脑袋说,“西泽尔,你想帮忙我很高兴,可这真的不是你们小孩子能做的事,去课桌上趴着睡个午觉吧。”
那个男孩名叫西泽尔,今年才七岁,不是克里特本地人。五岁那年,他和母亲乘船来到克里特,长期租住在城里的一间旅馆,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
因为长期跟外界隔绝,克里特人很淳朴,但也有点排外。这里的男孩女孩都是青梅竹马,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互相认识,忽然有个外地来的男孩插在他们中间,大家都很不。。。惯,也都不喜欢他。而且这个男孩似乎接受过学前教育,从入学以来就是第一名,说起话来用词颇为考究,就像那些教廷派来巡查的官员似的,这就越发让他找人嫌了。
可莉诺雅还是蛮喜欢这个男孩的,因为她知道这个男孩私下里做过多少事情想跟当地的孩子建立友谊。
他家里似乎有些钱,所以第一次来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准备了礼物,一大包精美的巧克力糖,在克里特岛,巧克力糖被看作只有有钱人才能吃得起的高级食品。但这个举动并没能让大家喜欢他,吃完巧克力糖之后,男孩们舔着嘴唇,不屑地说,外地少爷的臭架子!
学校要求学生们在课后清扫地面和黑板,但顽皮的男孩们总是随便糊弄一下就溜了,老师们为此非常生气。但从某个时间开始他们发觉地面和黑板忽然干净起来了,他们觉得这是学生们开窍了,懂得劳动是种美德了。可实际上男孩们依然故我,有时候快速地糊弄一下就跑,有时候挥舞着拖把在课堂里玩一阵子打仗游戏就跑,他们走后,外地来的男孩西泽尔默默地打一桶水来,帮他们把残局收拾了。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老师们当然是大大地表扬了西泽尔一番,试图以他为男孩们的榜样,可这一来,男孩们对他的敌意就更重了。
他还有很多地方不讨人喜欢,比如他不像本地男孩那样欺负女孩子,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们情窦初开,却又羞涩,总是用欺负女孩表示自己在关注对方,往她们头上丢纸团,悄悄地将她们的头发打结,可西泽尔却会给女孩们拉开门,让她们先走,对她们说请,就像一个小小的绅士;再比如他竟然纠正了语言教师不太地道的发音…那位语言教师是位很虔诚的修士,自学成才,写得一手好书法,问题是之前他在极北的高寒地带放羊,一年见不到几个活人,也就没人陪他练。。。发音,说起来话来总有点咩咩咩的感觉…这也理所当然地被看作外地少爷的臭架子了。
莉诺雅看得出他很想跟大家玩,可放学之后大家疯跑着互相追逐,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没有一个人哪怕多看他一眼,最后只剩他独自走在洒满夕阳的小路上,低着头,像只离群的小羊。
莉诺雅还知道他的一些秘密。
入学的第一年,按照校规孩子们都要住校,好培养他们的团体观念。学校很小,并没有多余的房子充当校舍,就把小床摆在教堂里,男孩睡在前厅,女孩睡在后厅,老师们每夜巡视两次。那一年莉诺雅负责后半夜的巡视,前半夜的巡视是很头疼的,男孩们都是晚上不睡早上不起的,前半夜都在闹腾,从一张床跳到另一张床,张牙舞爪,后半夜就很轻松了,他们闹够了也就睡了,而且睡得很沉。那张场景是很温馨的,颇有些年头的教堂里,白色的小床一张接着一张,孩子们拢着白色的棉被,睡在雕花玻璃窗下,微微张着小嘴…只有一个男孩例外,他虽然闭着眼睛,可眼球在眼皮下动来动去,莉诺雅靠得很近瞪着他看,他的呼吸就紧张起来,越来越快。
《麻雀要革命》
【内容简介】
她,从灰尘中走来,曾经梦想成为幸运的灰姑娘;但命运却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在灰尘中缠绵了多年,命运之神给她的角色却是与玻璃鞋擦肩而过的南瓜马车。辛苦多年原来为她人作嫁衣裳。歇斯底里的整天哭个不停的神经质妈妈,一贫如洗的家里还有两个滥人蠢货哥哥……暗恋多年的王子清羡被最好的朋友拐走!!!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希望?当美梦幻灭,她出离愤怒了!“好吧,既然上天不给本姑娘一条生路,那就让我们在灰尘中同归于尽吧!”挣脱出命运枷锁的怪奇少女,永远不服输的早川麻雀,气势恢弘的革命即将展开!来吧!在无邪少女追逐爱情的道路上,即使是神,也阻挡不了她前进的步伐!青春无罪,革命有理!!!
梗概
小说讲的是一个出身平凡的女孩麻秋秋,在情感、友情上以及求学的过程中发生的种种故事。由于主人公性格懦弱,胆小怕事,她常常遭受别人不公平的对待。不过麻秋秋最终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取得了身边人的尊重和信任,逐步成长起来。在初中时,有人告诉她到了早川高中就能得到幸福,于是她考上了早川高中,在那儿遇到了金映明、蒙太一,而太一与映明之间的关系也很不好哦,以致于秋秋身处2人之间的战斗中.而金映明的关心又使他的追求者对秋秋采取了极度残忍的报复.那么,3人之间会迸发出怎样的爱情火花呢?秋秋最终会选择王子还是骑士呢?秋秋会得到她的幸福吗?紫蕾,越美最后和秋秋和好了吗?由于小说取材自中学生的生活,通过把生活中的种种事件夸张、变形,使得事件更加离奇,也使得小说的人物形象由于夸张而“漫画化”,自然符合了青少年读者的心理需求,所以受到青少年读者的喜爱。
请旋转吧,审判之轮,将爱与神锋勇气赐予你忠答瞎拍实的信徒!她,从灰尘中走来,曾经梦想成为幸运的灰姑娘;但命运却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在灰尘中缠绵了多年,命运之神给她的角色却是与玻璃鞋擦肩而过的南瓜马车!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希望?当美梦幻灭,她出离愤怒了!“我麻秋秋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可以阻拦我的!”挣脱出命运枷锁的勇气少女,永不服输的“早川麻雀”气势恢弘的革命画卷即将展开!来吧!在无邪少女追逐爱情与理想的道路上,即使是神,也阻挡不了她前进的步伐!
小说角色
姓名:麻秋秋
雅号:早川麻雀
年龄:15
身高:160CM
学校:早川高中星华大学
生日:10月10日
星座:天秤座
爱好:照顾流浪的小动物
特点:一紧张说话就结巴
家庭成员:爸,妈,两位哥哥:麻惜春和麻夏生
自我介绍:我……我会让自己更努力的
选手立场态度:
是金映明和蒙太一同时喜欢的女孩
由一个平凡女孩蜕变成众人瞩目的公主,其间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姓名:金映明
雅号:早川王子
生日:10.25
星座:天秤座
哥哥:金月夜(天使街23号4里证明了)
身高:178
特长:无与伦比的精湛的钢琴技术and纯火炉青的美妙的绘画技巧和出神入化的、迷4mm的灌篮神技和周杰伦①样唱功深厚
身份:早川的学生(王子)、四大家族金家继承人
粉丝团:映明域
金粉来历粉丝:金粉&明恋
发色:黑色,有一点淡淡的粟色
喜欢的小动物:猫,特别是自己养的翎
喜欢明的人:麻秋秋(前面部分中)、河影月、紫蕾、越美……等等等等……(如:花痴)
喜欢的人:麻秋秋
情敌:蒙太一
口头禅:白痴。
姓名:蒙太一
年龄:17
雅号:臭猴子、白痴(表P偶,金映明同学老那么叫的--||)、小一(出自原爱姐之口,后被各位网友发扬光大)
星座:双鱼座
特征:像一只猴子一样跳来跳去、咋咋呼呼(基本符合)
座右铭:看我的拳头!
初恋:紫蕾
真爱:麻秋秋
情敌:金映明
未婚妻:上霞稀
身份:蒙承家族继承人
死***:张启振
口头禅:死耗子.........
[编辑本段]【图书目录】
前哨战
遭遇!悲惨宿命中的背影少年
第壹战
参见!麻雀少女的初回登场
第贰战
早川!神秘百幕大的汹涌旋涡
第叁战
宣战!麻雀联盟的华丽出击
第肆战
旋转!追逐游戏的命运齿轮
第伍战
疑惑!交织变幻的土风舞曲
第陆战
告急!横空出世的招贴事件
第柒战
惨败!四面楚歌的凄凉绝境
第捌战
逆转!柳暗花明的野人生涯
第玖战
新生!虹桥洞天的不速之客
第拾战
加油!炼狱归来的勇气少女
第拾壹战
战帖!人气狂飙的超级小麻雀
第拾贰战
抉择!空前混乱的公主争夺剧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郭妮
英文名:GirlneYa,
口头禅:真的吗?
。。。惯:看漫画?时一定要有可乐,喝可乐时一定要看漫画。
本决定做一个真性情真孤傲真豪爽的真女孩,却成为一个爱别人胜于爱自己掏心掏肺掏腰包的爱情白痴,四肢发达,脑子里却装满奇思异想,极爱可乐、糖果、零食,酷好音乐、舞蹈、漫画,最擅长的不是撒娇耍赖扮无辜,而是飞檐走壁装女侠。
代表作:《麻雀要革命1-4》、《天使街23号1-5》、《恶魔的法则1-4》、《壁花小姐奇遇记1-3》、《再见,苏菲丝1-4》,<<1王9帅12宫1-2>>,《封印之书“镜之门”》,《心跳恋爱社》《封印之书·萤火森林》【一本完】
《1王9帅12宫》③【暂时还没有出版!】
[编辑本段]【创作背景】
GirlneYa的创作心语:
我不想
闭上眼睛去流浪
海角天涯
爱如潮水逝向远方
-----郭妮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多收集意见,能让自己更加清醒.
生活就像镜子,有时是放大镜,有时是哈哈镜.
革命尚未成功,麻雀仍需努力.....大家加油!
子曾经曰过: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只有环绕朋友的冬日,才不会觉得寒冷.
最初的梦想,决不能轻易放弃.
最不能改变的,就是你每天都必须改变.
拥有梦想的麻雀+一点点勇气+一点点坚持=凤凰
[编辑本段]麻雀要革命番外篇——星月圆舞曲
作者:胡伟红
笔名:安妮丝公主(论坛上的马甲)
性别:女
星座:双子座
坚持创作的时间有多久了:第八个年头
第一次发表作品的时间:1999年
最喜欢的文学作品:《狼的诱惑》
最向往的生活方式:自由自在但不要太安逸。喜欢忙碌一点。
最喜欢的食物:辣一点的
最钟爱的颜色:淡蓝色、淡粉色
最爱听的歌曲:《白月光》《杀破狼》《一直很安静》
最崇拜的偶像:姜栋元、潘玮柏
主要人物:金映明河影月北晨星
其他人物:上霞稀紫蕾北原爱蒙太一
简介:这本故事是在《麻雀要革命》的前传,四大家族之一的河影月在遇见金映明之前,她原本是和北辰星青梅竹马,但遇见金映明之后,喜欢上了他。一边是温柔体贴的青梅竹马,一边是即将结下婚约的贵族少爷……被施了魔法的夜空下一颗摇摆不定的心在挣扎!到底谁和谁才能甜蜜相守?到底爱神的箭会射中谁的胸膛?当面对一直守护在我身边的北晨星和似乎很久以前曾有过邂逅的金映明,河影月该如何选择?也许我们的故事才正要开始……
[编辑本段]电影《麻雀要革命》
分类:喜剧片
简介:一个平凡又倒霉的“麻雀”丫头,一个帅气又多金的英俊男孩,因为街头的一次意外撞击,撞出滔天恩怨,并从此交缠在了一起。
尤好运,外号扫把星。曾经梦想成为幸运的灰姑娘,但命运却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在灰尘中挣扎了多年,得到的角色虽是纯美善良但也霉运相伴!从小到大总是被这样那样的倒霉事缠绕。于是她决定离家转下运气。不料,倒霉事再次光顾了她,房租被骗了个精光…无家可归的她在路上闲逛,却不小心撞到出生豪门又很帅气的志浩,阴错阳差的被其怀疑成小偷,好运很生气的对他说:“我要是倒霉再遇到你就给你当佣人”谁知造化弄人;好运丢了工作,浪迹街头,就在她狼狈时再一次遇到了经过的志浩!上次的誓言在耳畔回响,志浩脸上露出了“坏坏的笑”!志浩以超高的佣金诱惑好运做自己的保姆,考虑到自己已经无家可归了,好运便接受了工作。之后,全球俩人时而争吵、时而误会,笑声与打骂声天天不断,但他们的关系却……[2]
主演:张娜拉(韩国)余文乐(香港)严宽杨雪
在平时的学。。。、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马四年级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马四年级作文1我的印象中,马高大威武,强壮有力,奔跑如风,让我望而生畏。这次,我却骑上了那让我敬畏的马。
大街的一片空地上,有一群马,供人骑上它溜圈。妈妈让我也骑上马试试。我怎敢上骑:那马在树阴下的影子伸得很长,鼻孔里喷着气,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仿佛随时会奔驰起来,好像随时森碰都会抬起粗壮的后腿踢向我。妈妈走近马。我也跑上前去。那马兜兜头,我吓得连连后腿,不再上前。一位叔叔拉起马,朝我走来。那马“哼哼……”地叫唤着,我一身冷汗。这时,一个哥哥上了另一匹马,抚摸着马头往前赶。那马不仅没反抗,反而温顺可亲。我试探着上了马。
坐在马鞍上,我的腿一直抖个不停。马开始向前缓缓地向前走,马背上很抖,像我的腿一样。我在马上抖啊抖,但很快便适应了。我在马上大摇大摆地荡来荡去,十分得意。这时,意外发生了:马越跑越快,我抖得十分厉害,但还是拉紧缰绳不放手。马仿佛在嘲笑我,把屁股往上一提,一声巨响,臭味扑鼻而来。但庆幸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危险。
妈妈劝我不要骑马什么的了,怕我受伤。我却一反常态,吵着还要骑马。毕竟,只有自己亲自勇敢地去尝试,才能明白其中别样的滋味。
马四年级作文2马在大人们的眼中,只会驮着人四处奔跑、打仗,可是我们孩子可不这样想,那么人猿为什么会变成人呢?所以马也会变。未来的马会以害虫、垃圾为食物,为人类消灭这些有破坏性的东西,而且不用排泄,它具有强大的消化功能,会把它所吃的东西变成氧气释放
出来给人类。未来的马还会是一种普遍的交通工具,它也不用像汽车一样要加油、耗用资源、排尾气造成污染,也不用像电动自行车那样需要充电,更不用
像自行车那样需要打气,我们只要给它喂“食”、喝水就行了。假如你要去很远的地方,就可以骑上它,如果遇到大江,物源它就可以驮着你游过去;假如前面是一座非常陡峭的山,它就可以伸出一对伸缩自如的翅膀,带你飞过去;假如前面是一道平坦的路,你想走快点,它就可以转一转它脖子
上的小旋钮,调整速度......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而且这种马又这么方便,我相信一定会被那位科学家发明出来的!
马四年级作文3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我的马是红色的,因为红色代表热情,像火一样,有旺盛的生命力。让我也变成一个热情、奔放、充满活力的孩子,勇敢地去追求自由的生活。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我的马有一双隐形的翅膀,这样我们就可以飞上蓝天和小鸟对话,一起追逐嬉戏;一起去遥远的星际空间,一起看月亮、星星、太阳;一起在北斗七星上荡秋千,一起研究宇宙的奥秘。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我的马有潜水的功能,这样我们就可以下到海底一起欣赏神秘莫测的海洋动物,一起观赏那些五彩缤纷的海底奇异世界,寻找地下宝藏,帮助科学家们发掘地下矿藏。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我的马可以和我一起去环游世界,增长我的见识,让我结识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孩子,一起学。。。,一起交流,一起游玩,让世界成为一个和此蚂谈平、和谐、平等、互助的大家庭。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我的马和我一样会说话、会思考。这样,我就可以和它彼此倾诉心里的话,爱护和关心更多的其他动物,让它们知道人类喜欢它们,希望它们健康,告诉它们,我们感谢它们。
假如我有一匹马……
马四年级作文4假如我有一匹马,他一定是高大威武、英勇无比、还很忠心、强悍。看起来还十分厉害,别看它这么厉害,其实还有可爱的一面,它非常漂亮,它的全身长满了银色的鬃毛,皮薄毛细。
假如我有一匹马,它一定是跑的非常快的马,我会和它来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看着成群的牛羊和健壮的马。白天我们遇到热情的蒙古人,我们一起赛马。到了晚上我们玩累了,就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睡觉。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会和它到没有汽车、工厂、黑烟的地方,呼吸清新的空气玩耍欣赏美丽的景色我会和它去高原上自由自在的奔跑,去登世界最高的山峰,去西藏高原看那神奇的天路。
假如我有一匹马,它一定是一匹神奇的马,它会和我穿越时空,那是祖国妈妈已经150岁了,你看那祖国的繁荣昌盛,你看那祖国的科技发达,还有这的人们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工厂再也没有了黑烟,人们知道了环保的重要性,人们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警察局和监狱都关门了。到处是一片和谐的景象。
它又带我到发射中心,我们购买了一架宇宙飞船,到太空遨游。我见到了许多星系上有外星人,之后我遇到了热情的外星人,我们打完招呼后回到了地球。
当然,有这么一匹神奇的马,我一定会善待它的,让它回归大自然。
马四年级作文5假如我有《八骏图》中的马儿的话,我就会带着他去救援灾区、环游世界……
我的那匹马叫做“绝地”,他是神族的马儿,他有着如风的长翅膀,速度极快,他跑过去会在你的眼睛里留下是个残影,他还有一种神力,他力大无穷,而且智慧惊人。
我带着我的“绝地”首先来到了舟曲,在舟曲我们运送被困者的灾民到达安全的地方,又把伤员转移到大医院治疗,我们还去帮助解放军叔叔运送救灾物资。
我回到印尼,转移火山周围的群众,阻止火山再次喷发,我们有驱散火山爆发时的火山灰和浓烟,最后我们又发功使世界上的所有的火山不在喷发,让世界上上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灾难。使人们不用再惧怕火山爆发。
我们还去玉树地震灾区,帮助玉树人民重建家园,我们清理了一幢幢危楼,一片片废墟,又运来许许多多建筑需要的材料,使玉树早日重建好自己美丽的家园。
之后,我们又去环游世界,打击犯罪,提醒人们要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世界人民心连心,才能使地球更美好、更平安、更和谐。
马四年级作文6当我第一次骑上马时,心中油然生出一种感慨,一种激动……
马,一个熟悉的字眼,可人类并不十分了解它。马永远和牛一样无私、勤劳、忠于人类,人类使用它来做苦工,马儿却任劳任怨、不求回报。
安化是我的老家。在长假期间我去了安化洞市,洞市有个新开发的旅游景点——茶马古道,这条不足半米宽的崎岖山路,很久以前是供运送茶叶的马队行走的。如今,我们可以骑马走山路来尝试一种乐趣。
心惊胆战地骑上了马。
起先,路比较宽,虽然有些害怕,但看着这匹温顺的马我不由得放松了警惕,心情变得轻松了,开始一边细心地打量这匹马,一边和马的主人聊了起来。
这匹马的额头有一个精致的蝴蝶结,看来是经过了主人的精心地打扮。它高高的个头,四肢修长,全身呈枣红色,只有鼻梁上有一片纯洁的白,尾巴随着它的步伐一左一右的甩摆着,在驱赶跟随的蚊虫,一对耳朵高高竖起,好像在偷听我们的谈话……
马的主人告诉我,这匹马八岁了,是雄性,优良品种,价格也要比其他马贵上2000多元,每天除了喂新鲜的草料以外,还要喂一定的谷物增加营养……
说着说着,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不知不觉间我看见大路的尽头了,马上要走上崎岖的山路了。走上山路后,开始是一段下坡,有石块铺就的简易石梯,我本以为马会在石梯上一步一步地走下去,可是马却走上了旁边的泥巴路。原来它是把石梯让给主人走,我现在才醒悟:原来马甚至要比人更懂感情、更懂珍惜。说实话,我还真怕马儿打滑。在小心翼翼中,马儿驮我到了终点,我开始与小溪嬉戏,踩着几块庞大的石头,轻松地渡过了小溪。坐在小溪的对岸,我抬头一望,山是那么的绿,水是那么的清,鸟儿的鸣叫是那么的悦耳,正好与城市工厂的废气和汽车喇叭声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正疑惑:这时马儿在干什么呢?哦,原来马儿正吮吸着那溪水,咀嚼着那青青的绿草,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呢!偶尔抬头看看来来往往匆匆赶路的同类,正忍受着主人的鞭子和背上人类的叫喊……
马变成了人们赚钱的工具,人类一切不能做到的苦工,马儿就能做到吗?马只能默默地忍受,它愿意为它人做出自己所能做到的一切,但是马的命运也是不同的,有的马在富贵人家宠着,有的马就只能在田地里洒汗,有的马背着千斤重的石块在山路上听着同伴们的铃铛声——叮当——叮当——或许这对它们来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在骑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这不仅是简单的骑马,或许马不要你赞美它,它的一生只知道付出,猛然,我惊喜地发现我已回到了起点站。
望着马儿又驮上一批有欢笑有惊奇有紧张的游人走上了茶马古道,我心中猛地又产生了一种感慨、一种激动……
马四年级作文7小时候,每当我坐在电视机前,看到武侠世界里,那一些些英雄好汉们骑着自己的战马雄纠纠、气昂昂的奔向战场,浴血奋战,视死如归时,我的心中都会萌发一股仰慕之情。睡梦中,我一次次的梦想着我也能拥有一匹所向无敌的马儿。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它是一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它拥有坚韧的意志以及孤傲的身姿。同时还有着高大而强壮的身躯,全身的肌肉非常结实,腿又粗又壮,坚硬得刀枪不入。最奇特的是它长着一对金银的翅膀,上面还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剔透。假如我有一匹马,我每天一定会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它穿上霸气的盔甲,再给它梳上华丽的璎珞。让它有房兵曹的胡马那八分的俊美,八分的快,时时刻刻都英姿飒爽。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它可以带我在广阔的原野上奔驰;在蔚蓝的天空中翱翔;在碧绿的海水里遨游。当灾难来临时,我可以骑着它在陆地上帮助灾民们运送食物;当天气恶劣时,它可以载着我在天空中守护飞机安全着陆;当水流喘急时,我可以和它一起并肩在海洋里营救搁浅的船只。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我和它都拥有坚韧不拔,持之以恒的精神。在未来的学。。。和生活中,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做最棒的自己!
马四年级作文8你一定很惊讶:教室里会有奔马?难道教室成了动物园?不是你想的那样,这群马,其实是我们在这堂有趣的美术课上创作出来的。
在上课铃响之前,同学们早已准备好上课要有的.美术工具,有墨汁,砚台,水桶,宣纸,毛笔等等,工具样样具备,只等着老师的到来。“丁零零!”上课铃终于响了,老师教会了我们画马,我们就开始自由发挥了。
我们想把毛笔蘸上墨,小心翼翼地勾出马的胸、肩、腹、臀,用淡墨塑造它的身体,画完身体,我们对画马充满了信心;再用毛笔仔细地画出马的头,这可有点难度了!我们不但要画得好看,更要画出马的神气;画完头,我们再用淡墨画出四肢,用浓墨强调主要骨骼的肌肉;最后,用卧笔的方法绘制马的鬃毛和马尾。就这样,一匹活灵活现的马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再看看同学们画的马吧!真是千姿百态,笔墨酣畅,形神俱全:有的正在赛跑;有的正在休息;有的正在小溪边饮水……这些马的脸上有的充满平静,有的却充满威风;有的矫健有力,有的却别具一格;有的带来了清新有力的气息,有的则充满生命力……怎么看都充满了灵气,栩栩如生,好像随时都会奔出画面似的。
这一堂美术课让我想起了善于画马的徐悲鸿说过的一句话:“我画马,其实也牵着思想的马。只要出笔,便会情动于衷。”我们画画就要有着徐悲鸿的创作情感。
马四年级作文9我骑过马,摸过马,看到过画的马,但我一直都梦寐以求拥有一匹自己的马儿。
假如我可以拥有一匹马,我一定要选一匹可爱的枣红马,我会骑上它去新疆,去奎屯找我亲爱的爸爸;去巩乃斯看壮阔的万马奔腾;去看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去看蓝天白云和成群的绵羊。我还想和马儿一起奔跑,感受奔跑的快乐。
假如我有一匹马,它能带着我穿越时空隧道,来到花木兰的时代——魏国,去看看花木兰和绣娘们呕心沥血绣出的和亲图,去和花木兰一起上战场杀敌报国,和花木兰一起为国家的和平做出贡献。
假如我有一匹马,它能带着我进入童话世界,让我撞上可爱的小羊——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我们一起快乐的做游戏;让我遇见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好可怜啊,她绻缩的身体那么单薄、瘦弱,我会拿出身上所有的钱,为她买一件棉袄,买一只烤鹅,让她渡过寒冷的夜晚,或者干脆把她带回家,让她和我一起过快乐幸福的日子;也许我还会碰到恶毒的王后,看,她正扮成一个老太婆,在拿毒苹果骗白雪公主,不好,我急忙策马狂奔到公主身边,揭穿王后的阴谋,哈,恶毒的王后气的吐血晕倒……
假如我真有这样一匹神奇、可爱的马,我一定要带着它去帮助贫苦受难的人,去世界各地闯荡。
假如我真有一匹这样的马儿,那该有多好呀!
马四年级作文10我们继续徜徉在美丽的神农架核心景区——大九湖,来到了第七个湖。这时候,一片辽阔的草地映入眼帘,草地上有几匹高头大马驮着游客在慢悠悠地散步,后面还跟着一匹可爱的白色小马驹。我一下子心痒了起来,向爸爸要求骑马。爸爸痛快地答应了。
我们买了票,在等候区准备骑马。一位伯伯带着我跨上高高的台阶。一匹枣红色的马来到台阶旁边,甩着乌黑的长尾巴。我从来没骑过马,还不太清楚怎么对付它,伯伯想把我扶上去,我双手一按马鞍,就蹦了上去。上去以后,我注意到好几只苍蝇和一只牛虻在绕着马飞,我不假思索地伸出手拍死了一只苍蝇,忽然害怕马受惊把我颠下来,紧张地注视着马,连缰绳都不敢去拿。过了一会儿,马慢慢地把头转过来,友好地用嘴碰碰我的鞋子,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还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跟我说别紧张呢!我看着有趣,忘记了害怕,摸摸它油光发亮的背,轻轻地拿起了缰绳。马儿一步一步稳稳地走在草地上,脚下草地“沙沙”的响声伴随着马儿前进的步伐。听着清风“呼呼”地吹过耳畔,看看碧蓝纯净的万里晴空,天上漂浮着几朵洁白的云朵,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意气风发的草原小骑手!
一圈很快就到了,后面还有游客排着队等候,我只好依依不舍地下了马,结束了我的第一次骑马!
马四年级作文11假如我有一匹马,一匹穿跃时空的马,那么我会。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到神话传说的时代,盘古开天辟地的时候去,那样我就可以看到盘古是怎样用他的大板斧开天辟地的;女娲是怎样造人的,怎样用五彩石补天的。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去看看甲骨文的形成;看看商纣王怎样残暴而亡国的;去看看周文王是怎样的忠教治国的。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去统一天下的秦国,看看秦始皇是怎样修筑伟大的长城的;看看西楚霸王项羽的悲壮一生。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去三国,看看曹操怎样煮酒论英雄;关羽是怎样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气概;看看张飞是怎样一声喝退长坂坡的曹兵的;看看诸葛亮是怎样足智多谋,率领千军万马打仗的。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去繁荣的唐朝盛世,看看那里的人是怎样安居乐业的生活;看看各位文采卓著的文人墨客怎样把酒论诗的。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去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看看那里的”康乾盛世“;看看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丛书《四库全书》是怎样编成的。
假如我有一匹穿跃时空的马,我会让马带我去穿跃时空,看遍中华上下五千年悠久文化历史,探寻中化民族辉煌历程。
马四年级作文12节假日的时候,天气晴朗,阳光灿烂。舅舅和舅妈带我去泉州游乐园游玩。
来到游乐园,我们看见了一群放飞的鸽子,它们浑身的羽毛白得如雪,美丽极了!这群快乐的小天使时而高飞、是而底飞,有的好像在说:“欢迎你们来泉州游乐园。”我们先来到城堡寻觅,再去玩幼稚的游戏——抬轿子、滑滑梯……
但我最喜欢的要数玩假马。我们来到“马棚”,我迫不及待地爬到马背上,摆出一副骑马的姿势,嘴里不停地吆喝着:“驾、驾、驾。”马迅速地跑起来。真好玩!
可是不知不觉黑马停下了脚步,我拼命地甩着鞭子,提高嗓门:“驾、驾、驾。”可马还是纹丝不动。“这是游戏马,是靠电力来控制的。”舅妈看到我这个样子笑着说。这下我的疑问全没了,我一定要多学一些知识啊!否则长大,别人考我什么知识,我都不懂得回答,多没面子啊!
最后舅舅帮我和黑马一起合影了一张照片。
今天真开心!令我永生难忘啊!
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想起两年前那个天真、无知、可爱的小小我啊!
马四年级作文13现在的科技真发达,道路上全是各种形形色色的车,什么自行车、出租车、公交车、卡车、货车,样样都有。可在草原上,却有一种既环保又厉害的特殊的车,那就是俊马。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就骑上它,提上缰绳,在草原上狂奔,那该多快乐!让马儿在清澈的河边的饮水,我则是躺在地毯般的草坪上睡觉,想到草坪上清澈的河水与柔软的青草,又想到随手一捧,就能捧到一束艳丽多姿的鲜花,更是另人兴奋。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它是一匹神马,我骑着它,在天空中奔驰,周围全是软绵绵的绵花糖,撕上一点尝尝,嗯——味道真不错!顺手牵上一朵云儿,带回去当床。
假如我有一匹马,我希望它是一匹千里马。我要骑着它,走出中国,畅游天下!登阿尔卑斯山,观美车纽约港口,看法国比萨斜塔,走遍全球!
我要努力学。。。,学到很多很多科学知识,让学到的知识成为我的千里马,长大后帮我做很多对人类有益的事情!
马四年级作文14在我的书架上放着一个用陶瓷作的马,这个陶瓷马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他们希望我在今后的学。。。和生活中像马一样,勇往直前,不向困难低头。
这个陶瓷马有30厘米高,全身上下如火炭般赤红,四肢修长舒展,十分潇洒,好像是从徐悲鸿的《奔马图》里跑出来的烈马。马的身上有马鞍,下面有铠甲。我很喜欢这匹马,因为它有大将的风度,你看,它高扬着骄傲的头颅,嘴是张开的,好像要发出咆哮的吼声,马的眼睛平视着前方,修剪整齐的鬃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好似五彩的玻璃。它四蹄腾空,好像在广阔的草原上奔跑,如风、如电。又似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洋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从两端向后退去。这匹马身上有一串儿铃铛,脖子上还挂着一布条,看来这是主将骑的马。看着它,我的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在空荡、起伏不平的战场上,一位大将骑着这匹强健又威风的千里马,有目标地冲向敌军与敌人展开搏战,马在旷野上抖动着长长的鬃毛,四蹄翻腾,迈着从容、威武的步伐,全力的飞奔。真是一种奔腾的美、力量的美。这时,我仿佛听到了兵器的撞击声......
每天回家写作业时,我都要看它一眼,我想:我也要像这匹马一样,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勇往直前,永不后退!
马四年级作文1511月6日是个晴朗的日子,杭州马拉松迎来了她30岁的生日,我们全家去参加了杭州马拉松的家庭跑。
到了黄龙体育中心,人山人海。据说有7万多人参加比赛,有跑小马的,有跑半马的,还有跑全马的……运动员们都穿着同样的黄T恤,就像许多小黄人。整个黄龙体育中心立刻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
开始跑步了,我根本就没办法“加速、超车”,小小的我,早已被人群吞没了。
到了分岔路口的时候,我看见一个萌哒哒的男孩,最多才大班。西瓜太郎的发型,胖嘟嘟的脸蛋。也许太想拿第一,一个劲向前冲,不料摔倒了。男孩不仅没哭,还立马爬了起来,继续往前跑。
我不知不觉就跑到了终点。可惜家庭跑不算名次。要不然我也算名列前茅。过了很长时间,跑全马的前三名跑到了终点。啊,原来是三个黑人!全场不约而同地想起了掌声。他们肯定是累坏了,因为竟然是坐着轮椅过来的!
跑马拉松需要很强的意志力,凡是参加的人都是最棒的!最美杭马,让我们跑出速度,跑出勇气,跑出健康,跑出幸福!
我想不是六镇物个仆人吧,是牧鹅姑娘行袜吧。原文给链接御带液吧,贴上来太占地方了。
http://www.vastman.com/story/gelin/story0088.htm
关于马背上不停的撞击公主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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