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责令辞职,以及责令辞职和免职什么区别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主要是行为实施人和实施方式不一样。
辞职——行为主体是劳动者,受体是用人单位。劳动者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交辞职。“责令辞职”是一种不恰当的行为,行为倒置,即用人单位责令劳动者辞职。责令辞职是用人单位推卸轿腊责任,降低用工费用的一种方式。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撤职——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是用人单位撤销劳动者目前担任的职务,但双方未解除劳动关系。
解聘——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与辞职向反。解聘分为依法解聘和违法解聘两种。依法解聘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多数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非法解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而强行终止的行为,按照《余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闭毁滑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
开除——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一般是在劳动者严重失职、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切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1、定义上的区别
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2、适用的情形不同
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二是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由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需要免职,由“一府两院”御旁“三长”提出免职案。如果属于人代会选举的人员辞职或需要免职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免职案。
3、方式上的区别
责令辞职是因犯较小责任的错误而给予的一种较体面的终止工作方式。
免职的行为主体是用人单位,受体是劳动者。一般是在劳动者严重失职、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切不需汪拆亏困神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责令辞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职
1、定义不同
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2、性质不同
责令辞职具有惩罚性,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3、适用情形不同
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形:
①是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
②是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免职适用于包括因调任其他工作、轮岗交流、任职期满、退休等因素而引起的免除其所任职务的行为。但在某些情况袜局下,免职也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公职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序要轻一些,或者其行为的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当时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4、内容要件不同
责令辞职应当写明责令辞职对象和理由,即提出责令辞职案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还应当提供有关材料,也就是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责令辞职理由。
而在免职案中一般只需简单说明免职理由,如工作调动、退休离休等。
5、处理程序不同
责令辞职案提出后,由“一模仿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在表决前,被提出责令辞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责令辞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免职案的处理程序相告码让对简单,一般直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即予表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免职
百度百科-责令辞职
法律念乱分析:责令辞职是让你自己辞职的,然后撤职和开除是政务处分的种类的,是对公职人员的处分的,解聘是源仔事业单位对于聘任制的人员因不符合聘任的条件而解除聘任合同的。因此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这四种是对不同的人适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雹高汪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好了,关于责令辞职和责令辞职和免职什么区别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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