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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人类千年一遇的特殊年份。而这一年,本来籍籍无名的王双宝也觉得自己很“特殊”。
每当王双宝走在大街上,总能听到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这怂不是杀人犯嘛,咋还在大街上胡溜达呢?”
每当王双宝走过小区的游乐场,身边的家长都会把孩子不自觉地往身后拉,似乎他的眼神就能威胁到弱小的孩子们。
而好不容易接了几个广告代言,广告一经播出,立刻遭到了观众的强烈质疑,连代言费都没有拿到手。
而这一切,只因为王双宝在电视剧中演的犯罪分子形象太逼真,让本就沉默寡言的他被观众当做了真的犯罪分子造成的误会!
1965年1月1日,王双宝出生于陕西西安的一个普通家庭。随着婴儿的一声啼哭,给这个普通的家庭增加了一份新生命带来的喜悦。
但婴儿的父母万万也没想到,这个婴儿后来会因为影视剧成为众所周知的“狠人”。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当呼啸的西北风刮过这座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古都时,不仅把来自黄土高原的热情、爽朗、大方、仗义这种西北人与生俱来的性格吹进了这个叫王双宝的孩子心里。也用它像刻刀一样的风之翼把这个孩子最终塑造出了一副“人狠话不多”的冷模样!
那个年代的父母,总是认为人要有一技之长,长大才能有立身的根本。于是王双宝的父母把他送到剧团,去学点看家本领。
由于嗓音一般,小小的王双宝被安旅轮运排去学武生。从此过上了苦行僧般的生活,武生的生活有多苦,看看电影《霸王别姬》就知道。每天天不亮就要早起,练功,排戏,上台,打杂,吃饭,睡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样吃苦耐劳的生活王双宝并没有嫌弃,反倒因为练武生,练就了一副好身板,好拳脚。这让他在后来的演艺生涯中受益无穷。
练武生本就吃的是青春饭,加上改革开放后,传统剧团的演出收入锐减,如果不出意外,王双宝就这样平平淡淡地生活下去了。
但有句话叫: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谁也没有料到,已过而立之年,31岁的王双宝因为他的“一脸凶相”,终于有了发光的机会。
1996年,这一年,一部名为《西安大追捕》的悬疑纪录剧在西安开拍,还正在剧团的王双宝因为“一脸凶相”而被选中,饰演给杀人犯郭振平、魏振海打制撬杠的盗窃犯汪志桐洞新。
虽然在这部剧中王双宝只是一个配角,而且并没有太多的台词。但王双宝还是很珍惜这个机会。
没有太多演艺经验的他,充分地发挥了他多年积累的舞台经验,用心的揣摩角色,把自己代入到角色当中。给自己后来的演艺生涯奠定了极其重要的第一步。
果然,用心的人总是会得到回报。1997年,王双宝接到了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电视剧《12·1枪杀大案》。
这部剧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一部大剧,当时为了还原事件,剧中的大部分演员都是真正参加过这个案件的警察,而男主角的选择一直是个头疼的问题。
因为男主角不仅要长得像“民工”,还要会方言,更加要具备“人狠话不多”的阴冷气质。
就在导演为这个角色头疼不已的时候,有人把上一年参演过《西安大追捕》的王双宝推荐给了导演。
看完王双宝的资料,导演眼睛一亮,立刻拍板就是他了,王双宝饰演剧中主角“董雷”。
这部剧中的主角“董雷”,不仅阴狠狡诈,而且还是一个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的犯罪分子。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从来没有演过主角的王双宝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去揣摩。他向警察请教犯罪分子的走路姿势,神态,说话方式。行立坐卧每一个细节都务求像真拆梁的犯罪分子那样。
皇天不负有心人,王双宝通过不停地揣摩和练。。。,让看过现场表演的警察都连连称赞“演得太像了”。
电视剧播出后,把犯罪分子“董雷”的冷血,冷漠和阴鸷诠释地真实而鲜活的演员王双宝,一夜爆红。
因为王双宝把“董雷”这角色塑造得太逼真,以至于这部剧成了当年很多孩子的童年噩梦!
家长遇到不听话的孩子就会拿董雷来吓唬孩子“再不听话,董雷就来抓你来了!”
而因一夜爆红的王双宝,却没有享受到其他演员爆红后的鲜花掌声,更多的是遇到我们文中开头的那一幕场景。
在影视圈里,有一个网络梗叫“出道即巅峰”。因为演狠人而爆红的王双宝,在当年就是这句话最完美的诠释。
因为对角色刻画演绎得太逼真,因而也限制了王双宝的戏路,王双宝在随后4年的时间里居然无戏可拍。
眼看着自己马上就要到不惑之年了,难道自己在演艺事业的道路上就真的走到头了吗?西北汉子王双宝陷入到了沉思中。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这个“人狠话不多”的演员王双宝没有在沉默中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而是牙一咬,心一横。“狠人标签”就“狠人标签”,我就是要走出自己的路!
2003年,李杨导演正在筹拍《盲井》,正在发愁怎么能找一个“狠角色”来给王宝强配戏。大牌明星担心自己的形象受损,纷纷拒绝了导演的好意。而普通的演员又没有很好的表演功底,无法诠释导演的意图。
俗话说:说瞌睡就来枕头,王双宝曾经荧幕中的形象,简直就是为这部电影量身打造的。李杨导演盛情相邀,而“横了心也要拼一把”的王双宝就此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虽然这部剧的主角是王宝强,但彼时的王宝强还是个籍籍无名之辈。而王双宝却并不因为是“绿叶配红花”,而放弃自己对角色的认真刻画。
王双宝在这部剧中出演的这个角色叫唐朝阳,虽不如董雷那般阴冷狠毒,但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由于王双宝的出色演出,再次将一个良心泯灭,狠辣歹毒的角色诠释得淋漓尽致。这份努力也让王双宝再次获得事业上的又一个巅峰。他和王宝强、李易祥共同获得了第2届曼谷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
虽然之后王宝强像开了挂一样,事业蒸蒸日上,成为一线演艺巨星。但在后来媒体对王宝强的采访中,王宝强依然很是感激这个当初提携自己,教自己演技的“宝哥”。
《盲井》在国际上的大获成功,不仅改变了王宝强的命运,也改变了王双宝的命运。他没有像上一次那样再次沉寂下去。而是真正开启了属于自己的演艺生涯。
2005年,王双宝和孙红雷、陈小艺合作主演电视剧《半路夫妻》。
2006年,与刘德华、范冰冰、吴奇隆合作主演战争片《墨攻》。
2008年,在20集电视连续剧《西部警事》中饰演一位刑警队长。
虽然王双宝片约不断,也尝试塑造了不同的荧幕角色,但却都让观众印象不深,反响也大不如前。这让沉默寡言,但对自己要求甚高的西北汉子又一次沉默了。
王双宝这次没有犹豫,当宁浩因为喜剧片《疯狂的赛车手》缺个“有趣的狠角色”而伸出橄榄枝的时候,王双宝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而这一次出演,意外的是和巴多搭班的二人组,不仅给电影贡献了不少金句,比如:“高风险要有高回报、没有胆量,哪有产量。”
这让二人在随后的演出中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二人共同出演了多部影视剧,被喜爱他们的观众朋友称作“考研二人组”。
从此,王双宝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演技也越发得炉火纯青,游刃有余。先后参演《无人区》、《惊魂游戏》、《午夜火车》、《铁血武工队传奇》、《青岛往事》等等一系列的影视剧的演出。
从《12.1枪杀大案》里阴狠,冷酷无情的董雷,到《盲井》里阴森邪恶的唐朝阳。
从《巴尔扎克与小裁缝》中愚昧有趣的生产队长,到《墨攻》里为国捐躯的农民英雄。
从《疯狂的赛车》里乌龙百出的"姐夫",到《铁血武工队传奇》重情重义的豹哥。
王双宝这个“人狠话不多的”西北汉子注定是个荧幕硬汉。霸气、冷漠,狠辣,偶尔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多年来演绎出无数个荧幕经典角色。
但在生活中,王双宝却是个极其温柔的陕西糙老爷们,和屏幕中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王双宝的妻子,是他曾经的剧团同事,因为相同的事业经历组建了家庭。此时的王双宝因为演艺事业蒸蒸日上,已经是个公众人物。但在某次采访中,王双宝腼腆地说:“你看我样子凶,其实是个妻管严,周围的朋友都知道我怕老婆的事……其实我不是真的怕,咱是心疼她。”
直爽不做作,话糙人不糙,西北汉子的真性情显露无疑。
王双宝对妻子真的很好,他总是努力不让自己的事影响到妻子。用宽广的胸怀保护着自己的爱人,呵护着自己的家庭。
就这份深情和担当,就让多少人羡慕不已啊~
也许是年纪大了,王双宝也很少再出演影视角色。但不演戏的王双宝还是闲不住,和巴多这个“考研二人组”玩起了直播。
在直播镜头前,王双宝少了一份演戏时的狠气,却多了一份和气。和网友一起聊拍戏的趣事,老百姓的日常,人气虽比不上一线明星,但生动活泼不做作的风格,还是受到了不少网友的热赞!
王双宝这位“人狠话不多”的反派专业户,现在是越活越通透,正如他在采访中说的那样。
“演员都以剧本为中心,把观众看成至高无上的上帝,能为上帝服务,自己演正面反面都无所谓了,主要是演好,不能辜负上帝的期望啊!”
老戏骨,狠角色,话不多,但都说在点子上!
《穿到七零嫁糙汉》的结局还没有更新。
主人公叫胡芯儿牧腾的小说叫《穿到七零嫁糙汉》,本小说的作者是胖虫最新写的一本穿越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魂穿七零,美食主播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在这上山下乡,劳动最光荣的年代。她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碰上阎王队长,大家都以为她完蛋了。没想到娇小姐成了队长的掌心娇,依旧吃嘛嘛香。
为了响应上头的思想号召,也为了他们做考誉衡闭虑,父亲便把他们姐妹二人。一个嫁给能维护他们家的人。一个打发到山上受教育,以表示他虔诚改变思想的决心和态度。母亲难产去世,她身体盈弱,父亲就决定把她这个当姐姐的嫁人,这样好歹不用受苦。下乡的自然成了妹妹。
《穿到七零嫁糙汉》精彩内容:
1975年,冬,下午。一个头顶卡着一个发箍,披着一头柔顺长发,还围着一块大红围巾,白的耀眼的姑娘,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下了火车。她走到出口处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举着海子村公社欢迎知青同志到来字样的牌子,报上自己的名字。我是安城来的胡芯儿。年轻小伙子是海子村的社员狗子,这次接知青的任务,就是他和队长牧腾负责。
他被女孩清丽白皙的容貌惊艳了一下,这么娇滴滴,不会是来串亲戚的吧。这时女孩突然钻进人群,垂下脑袋。随着人数到齐,狗子带着一众知青上了拖拉机。刚出城,狗子停下拖拉机,立刻去小树林解放憋了好久的尿意。坐在拖拉机厢里的女孩,突然拦轿瞥到夹在人群中一些黑衣人,心下一惊,趁人不注意,也顾不得行李了,快速跳下拖拉机。
她一路奔跑,穿过树林,走进田野,躲避开那些人,伴随着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又累又渴,寻到河边想吃点冰,解解渴,谁知一不留神踩在薄冰上庆裂,掉进河里。牧腾,知青怎么少了一个人,你是怎么接的人?生产队大院里,村长牧原山眉心挤成一个川字,他望着纸上缺少的人员,胡芯儿,还有地上放着一堆无人认领的东西。
不用说也明白这东西是丢失的那个知青的。他看向接待这次知青上山活动的负责人牧腾。我也就奇了怪了,东西在,人怎么就不见了,你也别绷着了,说说怎么回事?牧腾从军大衣里掏出一对棉手套来,戴在手上。他就去买了点东西,让狗子去接人,没想到还能把个大活人丢了。
他不悦的蹙起眉,我去找人。找?你上哪找去,天快黑了,你又认不得人,怎么找?哪丢的就上哪找。他看到地上的白底红花的帆布背包,一把提起,粗鲁的扯开抽绳从里边翻起来。喂,你小子做什么?村长立马就怒吼制止。瞅了眼站成排的知青,生怕这些娃以为他们蛮横无理,像土匪一样随便动人家东西。
牧腾从里边翻出一个小巧的皮夹,哼,一看就是资本家的娇小姐,这玩意一看就不便宜。他不屑的打开夹子,一张灰白的相片映入眼帘。相片上女孩大概十八九岁,穿着一条白纱连衣裙,一头顺直的长发垂在胸前,眼波清澈,清丽秀雅,书卷气息很浓郁,一看就是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
这样的女孩子喂狼最好了,白白净净又香喷喷的,狗见了估计也会咽口水。狗子!牧腾只拿了相片,其余的东西快速放进去,又看了眼村长手里的资料,对站在一旁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招了招手。狗子看了眼村长,连忙追上。夜幕降临,牧腾拿着不怎么亮的手电筒一路搜寻着。胡芯儿!
“滚开,大混蛋!”于若曦怒斥。
男人一把将她揽入怀里,“媳妇儿,我只是你一个人的混蛋。”
于若曦一睁眼穿越到六十年代,人又坏又作还眼瞎,放着疼她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孩子不要,一门心思扒着毁了她一生的渣男私奔。
想到自己的凄惨结局,她果断抓住身旁的二愣子,“就你了!”
二愣子块头大,模样俊,威武雄壮的身躯好似一堵山墙,有着一身使不完的力气。
“媳妇儿,你可想好招惹我的下场?”
只一眼,于若曦就被逼退到墙角,她可以原地狗带吗?
精彩试读
第一章错缘
“于若曦!”
床边,男人怒火中烧,咬牙切齿地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给我老老实实把药喝了,不许再寻死觅活。再有下次,我就直接把你丢河里喂王八,你信不信?”
淳厚的嗓音磁性十足,听得于若曦浑身一颤,全身鸡皮瞬间肃然起敬。
她下意识睁眼,扭头的一瞬间,就被眼前的男人吸引了全部心神。
哇——
型男!
男子身形挺拔壮硕,光裸着上半身。
下穿一条湿淋淋的六七十年代老式绿军裤,裤管贴在身上,完美的勾勒出强健的身形。
皮肤黝黑,肌肉精壮贲张。
于若曦一抬头,那一股子浓烈的雄性张力就扑面而来。
狂野、霸道、张扬!
锐利的眸子直视人心,透着一股子血气方刚、器宇轩昂。
他的乡音很重,似乎是她外婆乡下那边的口音。
从外婆死后,于若曦已经好些年不曾听见这种特殊口音,让人感觉异常的亲切。
可,为什么这句话这么耳熟?
她好像在哪里听过。
于若曦……
这不是她刚刚在追那本穿书文中的炮灰女配名字?
“不喝?你还要闹?!”
看她一动不动,叶建斌一肚子怒火无从发泄。
窗外的雷声一声紧似一声,一道闪电从高空中闪落。
也照亮了那张巴掌大的俏脸上,那双干净明亮的大眼。
他这才注意到,过去从未拿正眼看他,见他如避蛇蝎的媳妇正瞪圆了眼盯着他。
和往昔的憎恶、厌弃之色大相径庭,此刻的大眼里盛满了委屈。
湿漉漉的眼眸,是如此州樱茫然无助。
就好似一头离群的惊鹿,那小可怜的模样,瞬间击中了他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让他的心也跟着揪成了一团。
他放缓表情,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不甘心,可事到如今,早已没了转圜的余地。你要死要活的,也改变不了什么……你可曾想过你还有两个孩子?”
说完,他把碗放到床沿边,转身往外走。
“等一等……”
于若曦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下意识伸手抓住他的衣角。
他不经意转身的动作却带得她整个身躯往前一扑,险些栽下床。
“小心!”
下一刻,她便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火热的气息在脖颈上喷涌,浓郁的男性气息将她整个人悉数包围。
她下意识一哆嗦,“唔……”
蹙眉缩起脖子抗拒着,可手却软绵绵的,根本就不听使唤。
脸颊更是有火在烧,原本迷糊的大脑越发混沌难以思考。
糟糕,她的花痴病又犯了?
见状,男人健壮的身躯一僵。
他的大手松开,似乎找不到安放之处,呆呆地举在半空。
叶建斌知道,眼前的女人一向特别讨厌自己的碰触,咐誉除非迫不得已,他一般都会注意和她保持一段距离。
今天这册简丛般对他主动投怀送抱,也唯独有她醉酒的那晚……
念头一出现,他的气息瞬间粗重,大手一伸,一把怀中的小女人搂住,脸也凑了过来——
于若曦下意识后仰,眼睛一眯。
王八蛋!
跑到姐的梦里耀武扬威不说,还胆儿肥占姐的便宜!
她抡起一巴掌呼上去。
对方半点没有防备,猝不及防下被她拍开,惊讶的眼神毫无遮掩的盯着她。
“你……”
“滚!再敢碰我,小心我剁了你的猪蹄子!”
她可不是随便的女人!
男人没说话,深深地盯了她一眼,低头拾起地上被摔碎的破碗转身出门。
很快男人去而复返,手上还多了一碗黑漆漆的药水。
“喝了,小心烫。”
见于若曦不说话只拿陌生的眼盯着他,叶建斌一把捉住了她的手。
她想躲,却根本躲不开他的强势,他抓住她的手腕制住了她,沉默片刻,把碗递到她嘴边才再次开口。
“你不是想离婚吗?喝了它,我就答应你。”
啥?
于若曦完全闹不清眼下的状况,糊里糊涂被灌下一肚子苦哈哈的汤药,她依然没缓过神。
迷迷糊糊中,于若曦卷起被子将自己整个埋了进去,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睡梦中,她走马观花般看完一个女人的一生,终于明白过来自己眼下的处境。
她这是,穿书了?
穿到她正在追的那本名为《错缘》的书里。
原主也叫于若曦,书的背景类似六七十年代的农村。
于若曦和丁浩然青梅竹马,为了一个钢铁厂工人铁饭碗的名额,丁浩然毅然决然抛弃了她,转而娶了对他有助力的于秀儿。
丁浩然表面说着“恋爱自由”这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众人都门儿清,谁让于秀儿有个有本事的舅舅呢?
只要丁浩然娶了于秀儿,进厂当工人端铁饭碗不在话下。
而遭遇未婚夫和自己堂姐的双重背叛,在两人结婚那天,一贯沉默胆小的于若曦爆发了!
她追着迎亲的队伍疯跑了一路,被人拦下后,失魂落魄下不慎落水,被下游恰好路过的叶建斌救了。
有了落水救人事件,于若曦的大伯顺水推舟,劝说于若曦的父母,让她嫁给了叶建斌。
而丁浩然在于秀儿舅舅的举荐下,不但如愿进了钢铁厂,还在县城买了大房子。
于秀儿更成了众人争相巴结的对象,住的是新房子,吃的是麦r精,穿的是的确良,出入呼朋唤伴,夫唱妇随,好不风光!
妒忌使人发疯!
妒忌使人癫狂!
原本单纯善良又木讷胆小的于若曦黑化了!
她觉得丁浩然是爱着她的,是于秀儿利用权势和金钱狠心拆散了他们。
她享受的一切原本就是她的,她一定要拿回来!
丁浩然自小就长得白净,嘴又甜,和于秀儿大秀恩爱的同时,背着人又和于若曦暗通款曲。
把自己塑造成为了工作不得不受胁迫,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的痴情男人,妄图享齐人之福。
于若曦大受感动,越发坚定了要离婚,和丁浩然双宿双飞的决心,这些年也没少和叶建斌闹腾。
得知于秀儿生了个儿子,她一气之下跳了河……
第二章妈妈,你不要妞妞和哥哥了吗?
原主的记忆虽然到此为止,可追文的于若曦却知道,这不过是故事的开端。
作为文中背景板的女配存在,于若曦嫌贫爱富,人又蠢又毒。
对青梅竹马爱而不得,根本看不到自己身边一直辛苦守候的憨厚男人。
书中,这次被救后,她很快便得偿所愿,顺利和叶建斌离了婚。
然而现实很残酷!
离婚后她才发现,丁浩然根本无心娶她,说要和于秀儿离婚,不过就是眼馋她身子。
见她始终紧守底线,要婚后才肯把身子给他之后,就原形毕露。
不但立马撕破脸对她冷嘲热讽,还同时和好几个女人不清不楚,甚至对她下药逼迫她陪他领导上床,给他谋取好处。
于若曦后悔了。
她想回到自己的一双儿女身边,可这时她才发现,她的前夫已经成了全市最优秀的企业家。
而一直帮助她出谋划策的好闺蜜,则小鸟依人般站在她前夫身旁,牵着她的一双儿女,笑得如此甜蜜幸福。
她心如死灰。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明白过来。
一直不遗余力地,在暗中帮着她出谋划策的好姐妹,实则一直在暗处窥视她的男人,她的孩子,以及她的人生!
知人知面难知心。
她疯魔了!
为了报复,她趁人不注意开了辆小货车,等在了对方的车库出入口旁……
因无证驾驶,和故意杀人罪等,数罪并罚,且证据确凿,她被判刑三十年。
余生都在监狱度过的她,每天都被无尽的痛苦和懊悔包围,没过几年就疯了。
……
原文对原主的描述不多,只说她又蠢又毒,为了爱而不得的白月光做下很多错事,抛夫弃子;
离婚后被白月光骗走了毕生积蓄,生活潦倒;
其后,更是心胸狭隘报复年幼的孩子,下场凄惨,却咎由自取。
怎么会穿书呢?
她就不该借着假期和同事一起出海,结果遇上了那场火拼,遭遇意外坠海;
更不该闲得没事看小说打发时间,追文看到这段剧情,没忍住在评论区里巴拉巴拉了作者几句?
结果变成了文中的恶毒女配,这就是来自书中世界最深沉的恶意?
呸!
如果她没记错,眼下的剧情进行到她作死无数次后,男主终于死心决定和她离婚时,也是恶毒女配不幸生活的开端。
于若曦忍不住一激灵。
离婚神马的是肯定不能离,真离了婚,指不定就得踏上原主的老路,她可不想余生凄凉悲惨的度过。
“妈妈,妈妈。”
于若曦还沉浸在纷乱中,可耳边的呼唤却把她的意识拖了回来。
“妈妈,妈妈你能不能别走,妞妞怕……”
稚嫩的童声又软又糯,明明害怕得说话声都在打颤,却依然固执地抓着她的胳膊。
于若曦扭头,才发现床前多了个两个小娃娃。
两个小娃娃都长得面黄肌瘦,十足营养不良的模样,身上脏兮兮、黏糊糊的。
小男孩光着身子,浑身黑得好似一条泥鳅,瞧着比街上的叫花子还要脏,小叽叽迎风招展。
小女娃个头小小,一头黄毛好似稻草乱糟糟的,套了件看不清本来面目的麻袋衣包住整个身子,露出一双满是泥泞的小脚丫,正怯生生的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打量她。
“你别求她!”
相比起小女孩释放的善意,豆丁点大的小男孩却好似受惊的刺猬,一把将小女孩扯到自己身后护住,还不忘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
“妞妞,她是坏女人,她不要我们了!”
说完,还冲她重重哼了一声。
这就是原主生下的那对龙凤胎,男娃小名石头,女娃小名妞妞。
说来也巧,于若曦心中只有自己的白月光,哪怕嫁了人,依然不让叶建斌近身。
会怀上这双儿女,也是一次酒醉的意外。
原主对这对双胞胎只有憎恶,没有丝毫喜爱。
这些年她越痛苦,就越发变本加厉折磨两个孩子。
在她的漠视和虐待中,两个孩子慢慢长大了,对原主也越发惧怕,胆怯。
看着眼前丁点大的小娃娃,于若曦头疼。
自己连恋爱都没谈过,突然多出来两个孩子,她该怎么办?
“妈妈,你是不是不要妞妞和哥哥了?”
小女孩满眼含泪,依然固执地拽了拽她的衣袖,“东东他妈妈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东东。我听说,东东的妈妈回了城,有了另一个家,生下另一个孩子,就不要他了。妈妈,你是不是也不要我们了?”
眼下正是下乡知青卯足劲儿找关系,托人情回城的年头,想来,东东的妈妈也是回城的下乡知青之一。
豆丁大的小女娃噘着小嘴儿,那双湛蓝湛蓝的大眼湿漉漉的,里面盛满了惊惶。
让于若曦内心莫名复杂。
冲小女孩招招手,“来,过来。”
妞妞应声上前,“妈妈,你是手还疼吗?妞妞给你呼呼,呼呼就不疼了……”
孩子不懂大人复杂的内心世界,妞妞努力凑近她,鼓起腮帮子,噘着小嘴儿呼气,“呼呼~”
于若曦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腕红了一片。
是刚才某人逼她吃药时留下的。
“妈妈你别走!以后,妞妞都不再喊饿,会很乖的,不闹也不哭。还会努力长大,会挣很多很多的大钱钱给妈妈。让妈妈买好看的新衣服、新鞋子,妈妈也会越来越漂亮,比那些城里来的阿姨都漂亮……”
说着,慌忙用小手背抹去流下的眼泪。
她刚刚才说自己再不哭了,要是妈妈看见她流泪,认为她在说谎,真走了不要她了怎么办?
妈妈,她不要做没妈的孩子……
小姑娘哭得梨花带雨,别提有多惹人怜爱,也不知道原主是不是早就疯了,对这么小的女孩子也下得去重手。
可她完全没有和孩子相处的经验,该怎么做才能让孩子不哭?
于若曦头疼的揉揉太阳穴,迟疑片刻才在小女孩头顶揉了一把,笨拙地安慰,“乖,莫哭,莫哭。我……妈妈不走。”
“妈妈,你真的不走了吗?”
小女孩希翼的眼神让人动容,让于若曦说不出反驳的话,“嗯,妈妈不走。”
第三章那你求我啊
这声妈妈,她说得自然又顺溜,果然人的适应能力很强大。
“妈妈!”
小女孩轻快地呼喊着她,怯生生地将小脸贴到她膝盖上,亮晶晶的眉眼里盛满了满足的笑容,像有星光揉碎在里面,是这么的干净又纯粹。
仿佛点亮了整个世界。
于若曦没忍住,顺势一把将妞妞搂进怀里,对着她粉嘟嘟的小脸蛋儿就亲香了一口。
啵~
唔,真香!
“咯咯咯……妈妈,好痒痒……”
小孩子忘性大,尽管原主对他们不是打就是骂,可母女天性让两人很快就亲近起来,埋在她怀里冲着她撒娇,“妈妈,妈妈,妈妈……”
叠声呼唤着她。
那奶声奶气的呼唤,简直把人的心都萌化了!
于若曦没忍住,抬手又揉了一把她头顶稀疏的黄毛。
小石头眼巴巴的站在阴影里,有心上前,又迟疑着握紧小拳头,终究没有动作。
咕噜噜……
一阵轰鸣声响起,于若曦尴尬了,她为难地捂住肚子,“那个,妞妞是吧?家里还有吃的没有?”
妞妞有些吃惊,慌忙起身:“妈妈饿了么?您等等,妞妞马上去做。”
见小妞妞一溜烟下了床就往外跑,于若曦急忙一声喊,“慢着点,小心摔了。”
让这么小的孩子做饭?
于若曦哪里还躺得住,急忙起身。
全文私
糙汉宠妻的小说有:
1、《旷野之渡》
主角:温柔恬静有自己原则的女主(林温)VS腹黑霸道超级执着的糙汉男主(周慎手礼)。
简评:女主社恐人士,循规蹈矩,有种社交强迫症,前男友不珍惜玩起了失踪(和别的女人自驾游)液孝弊,女主单方面被分手,这时男主趁虚而入。
男主很早以前就对女主有好感,奈何女主身边有人,想上位只能等时机,可以称得上蓄谋已久。女主不想和前男友的好兄弟(男主)纠缠不清,一直躲着他,架不住男主耐心十足,步步为营侵入她的世界和内心,潜移默化地让她适应他的存在。
这篇文文风细腻动人,偏日常化,作者加入了一点豪门争斗、商战元素,让剧情更加饱满有可读性。个人觉得女主人设略嫌寡淡,男主却写得很欲很撩迷人,十分带感。整体而言,节奏慢热了点,甜是真甜,还不错。
2、《乌云遇皎月》
主角:外表萝莉、内心御姐的女主(谭皎)VS隐忍孤苦、信念坚定的糙汉男主(邬遇)。
简评:女主是聪慧冷静擅长推理的悬疑小说家,男主是逻辑思维和动手能力强的工科学霸。开局两人一见钟情,女主以为走桃花运捡了宝,结果乌龙事件让她误会男主是渣男(还是践踏她宝贝书的那种渣)。
等到两人再次相遇,女主发现昔日意气风发的男主竟落魄成修车工。两人渐渐有了交集,这时,有关于他们失去的记忆,平行时空的谜团,一连串迷案真相等待他们探索揭晓。
这篇文剧情以两位主角双视角第一人称交替展开,刚开始看有点不适应,后面渐入佳境。作者是悬疑推理的大神,写的剧情线严丝合缝、环环相扣,除此以外,男女主感情戏也刻画得张力十足,给人紧张刺激的阅读体验。
3、《那片蔚蓝色》
主角:只对你软的冷美人女主(蔚蓝)VS秒天秒地只对你服软的糙汉男主(秦陆焯)。
简评:女主是人美心善的心理医生,拥有看透人心的能力。男主是正义感爆棚的前刑警,因为任务兄弟牺闹族牲,他退役开了物流公司。
两人的感情是势均力敌,成熟理智又充满荷尔蒙,女主看起来冷淡,一旦心动也很会撩,男主则坦坦荡荡,喜欢就表白,很快就走在一起谈情说爱。
女主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会以专家顾问的身份参与一些案子,男主充当她的助手,协助她侦查,两人携手经历了一次次的生死考验。
这篇文文笔简练流畅,人物形象塑造立体,主配角都有鲜明的个性。剧情主言情,辅破案,甜撩的恋爱配上高能的案情,让人读之上头。另外,女主参与的大象保护活动和心理学相关知识,也写得很用心。个人强推!
4、《小把戏》
主角:少女心御姐白富美女主(方忆)VS孝顺稳重、责任心强的糙汉男主(秦良庆)。
简评:女主一时兴起,来到某小镇上承包了葡萄园和大片土地,规划重建,打造成乡村旅游产业,机缘巧合下租住在了男主家。
男主以前是学家装设计的,毕业后在家修公司工作,因为牵挂家人的健康状况,就放弃了梦想回到家乡,以开面包车为生。
女主看中男主家中的装修,得知是男主亲手设计的,便邀请他帮忙装修葡萄园接待中心。两人的身份悬殊,却彼此欣赏、惺惺相惜,男主也在女主的鼓励下重拾手艺。
这篇文基调温馨,作者的文笔质朴,却能将都市童话风和乡村烟火味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感情线过渡自然,女主先撩为敬,男主欲迎还拒,实在抗拒不了这种直白的喜爱,就顺水推舟反撩为上。小甜文,喜欢的上!
5、《基因迷恋》
主角:冷静理性、胆识过人的女主(陈松虞)VS冷酷危险、古早味浓郁但是苏感一流的糙汉男主(池晏)。
简评:女主是天才女导演,目前处于落魄阶段,十八岁时她亲手毁掉了那份和男主基因匹配100%的报告,并且不顾父亲反对进入导演行业,将人生交由自己主宰。
男主是潜行在暗夜中的猎豹,是黑帮的帝王,正在竞选总督,因为一份芯片,与女主不打不相识。
两人斗智斗勇,你追我躲,女主作为被盯上的猎物,一直清醒地挣脱男主的追捕,男主作为掌控全局的猎人,他逮住了女主,威逼利诱让她拍一部有关于他成长史的人物传记。
这篇文短小精悍,文笔好,题材独特,人设是绝对的男强女强,相爱相杀火花四溅,整个剧情言之有物又有深意。
从最初基因匹配包办婚姻开始,到结局男主当选总督后制定新秩序,反抗基因,支持爱情自由,“基因”这个核心贯穿全文,逻辑完整,令人读之震撼。
关于糙汉的掌中花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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