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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招惹小说,巧取豪夺《郎悔》+甜文《四时玫瑰》

时间:2023/07/01 14:34:00人气:作者:本站作者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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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推荐!巧取豪夺《郎悔》+甜文《四时玫瑰》

《郎悔》

文案

寄居凌家的林嘉色如海棠,清媚动人,可惜出身寒微。

凌家最耀眼的探花郎,九公子凌昭知道自己绝不会娶她为妻。既然如此,为了让这女子不再乱自己的心,凌九郎快刀斩乱麻地为她挑了个夫婿,把她嫁了。

林嘉回门那一日,袅袅娜娜站在庭院的阳光里,眉间炽艳,尽是妩媚风情。

回眸间笑如春花绚烂,柔柔唤了声:“九公子。”

那一刻,凌九郎悔了。

林嘉寄人篱下,活得小心翼翼,从来都不敢招惹凌家的诸位公子。

幸而凌九郎怜惜孤弱,给她置办嫁妆,给她尺简伍挑了夫婿,安安稳稳地嫁了。虽是小门小户,总算是有了自己的家,人生从此安稳踏实。

林嘉感激涕零。

回门那日,她一转头,看到探花郎站在廊下,淡淡地看着她。

嫁了又怎样,夺回来便是。

《四时玫瑰》

文案

官婳被隔辈的老人养大,从小蜜罐里泡着,颦笑撩人,在世家圈子里受尽宠爱

可就是在顾铮那里讨不到好。

官家出事,官婳急火攻心住了院,给顾铮打电话,他不接。

那回,她只等到刷屏全网的热搜,他和陌生的女子亲密接耳,气氛暧昧。

决定出国读书那天,官婳把没送出去的礼物、记录他点滴的手账本全丢进垃圾桶。

*

有人问总在咐察顾铮身边打转的小姑娘怎么好久不见了,他勾起薄冷的唇,轻轻一笑。

“玩两天陵或就该回来了。”

后来才知人已远赴纽约。+

霎时心里空落落。

*

再次相遇,官婳成了顶级新人奖加身的导演。

网上流传她与顾铮牵手的照片,话题一夜登顶热搜。

官婳正在剧组工作,抽空看了眼热搜,娇眸微眯,随手编辑微博:

“不认识,没故事,不解释。”

叮咚。特别关心的提示音响。

顾铮看到内容,鸦睫半垂,向来骄矜的眼梢多了几分狼狈。

【@顾铮:小姑娘脾气大,多担待//@画一支月光:不认识,不解释,没故事。】

全网:????

/

影迷都知道顾铮一直是影圈标杆,为塑不同角色,身上不留任何伤疤。

直到某次顾太太发微博——

不小心露出他锁骨处冷色肌肤上的纹身弯月与玫瑰。

粉丝诧然。

后来才知道,官婳就是他的小玫瑰,而小玫瑰曾在年少时说:

“爱是他眼里的月亮。”

她是他的爱。

『玫瑰如神明,教我甘心跌进命运里』

『从此留恋世间每个稍纵即逝的时刻』

不知道大家对小说有没有兴趣呢,欢迎大家踊跃讨论,你们的关注是我的最大动力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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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念帆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绝消滴。温弦:嗯?怎么才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潮?”温弦:“处心积虑。”

谁有acome的文玫瑰,逍遥或者其他的都可以

他没打算去招惹小女孩,可小女孩却主动招惹上了他。“总裁,有瞎没位玫瑰小姐请求见您一面,她说她是蔷薇小姐的妹妹。”秘书清冷的声音自电话里传来,叫方子狂扬起剑眉,有趣的勾起了唇角。“让她进来吧。”这个不是他的错,自一个月前方子君的劝告后,他就再没找过蔷薇,更不可能碰见那个小女孩,现在的情况可不是他搞出来的。门开,巨大的门板后拐出个小小的粉红色身影来。方子狂微怔,以为他看到了精灵。是个好小的小家伙,娇娇嫩丄嫩的,心形的小脸,圆圆大大的水汪汪黑眼睛,小鼻子,嫣红的小嘴儿,老天,她哪里都好小,就连身型都娇小得不可思议。她的头发黑黑的软软的垂及肩头,一身合适的粉红洋装,像个洋娃娃可爱极了。那个粉红色的精灵看到他就笑了起来,甜甜的笑伴随着甜甜的细声呼唤:“狂哥哥。”他眉毛一挑,为她过于亲密的语气和甜腻动听的声音,“你是?”她动作轻盈的走上前,站在办公桌前羞涩笑着自我介绍,“我是玫瑰,是蔷薇的妹妹蔽嫌,好久以前就一直听着姐姐说狂哥哥的事,所以好想来见见狂哥哥是什么样子的。”她大眼里是单纯的喜悦,他忽然间想笑,难道蔷薇没告诉她妹妹他和她的真正关系仅仅存在于肉体之间?“哦?那你认为我是什么样子的人?”“狂哥哥很帅。”她笑得好天真,歪着脑袋,“是我见过最帅的人了。”小手张得很大,“我喜欢狂哥哥哦。”他怔然之后低沉笑出了声,浑厚性感的声线让玫瑰的小脸染上绯红。有意思的瞧着她娇红的面颊,他明白了这个小东西喜欢他,也许由蔷薇一开始跟她说起他时,她就喜欢上了他。真是可爱,这么盲目的就喜欢上个从未见过面的人,是不是也太单纯了些?“你多大了?”他磨并纳放下手上的钢笔,插上笔套,忽然有了想和她闲聊的心情。“16岁了。”她笑得好甜美,眨巴着漂亮的大眼,脸色红红的,却好勇敢的一直望着他,“我回来是过暑假的,2个月后就得回去了。”2个月呀……蔷薇一家早在8年前就全家移民,只剩下蔷薇一个人不肯走的被留下来。他打量着玫瑰娇小玲珑的身材,浓纤合度是典型的东方小美人的身子,心不由得微微一动,有了想品尝她的念头。16岁……应该不算是小孩子了吧?尤其是在国外,该尝过男人的味道才对。可她的气质又那么的纯……他也不太想招惹上什么麻烦,她姐姐已经和他分享过5年的床榻,他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和姐妹两个玩游戏。见他不说话,她害羞的看着他。以前听着姐姐说他是个好出色的男人,现在亲眼见到才知道他有多出色,老天,他好庞大,光是坐在椅子里,感觉就是个高大魁梧的人,他的手臂恐怕就和她的腰身一样粗细了。而且他好英俊,剑眉飞扬,眼眸深邃,鼻子直挺,薄唇带着抹让人心跳好快的笑,整个人有一股狂妄的霸道气息,叫人看了就忍不住想退缩。可她不要退缩,暗暗喜欢他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可以见到他,她才不要错过可以看到他的任何时刻。突然间好羡慕姐姐是他的女朋友,要是她也能认识他……成为他的女朋友,该有多幸福哪……他在她眼里看到分明的恋慕,叫他微微诧异的笑了,小东西真是喜欢他?看了看表,“你今天有什么安排么?没有的话,陪我吃晚饭吧。”现在也快是下班时分,他可以做个人情,当当她心目中的好大哥,让她的暗恋圆满完成。多单纯的小东西,居然这么明显的就把“喜欢你”写在脸上。她一点也不掩饰的开心笑出来,小脸满是惊喜和快乐,“没有安排!”啊!居然可以和他吃饭呢,真好!“那你等我一下。”他示意了屋内那一边的沙发,看她忙不迭的小跑过去乖乖坐好,忍不住又笑了笑,低首专心起自己的公事来。她盯着他认真办公的样子,只觉得好帅好有魅力,是她在国外遇不见的任何类型,天哪,她真幸运,竟然亲眼看到了她想象中那个完美的方子狂,还能在一起吃饭呢!太幸福了!时间悄然而过,等方子狂结束公事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抬起眼看到沙发上那抹粉红色小身影的时候,他才想起玫瑰的存在。起身走过去,看到她竟然信任的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微微一笑,发现自己的心情非常愉快。蹲下身,他细细看着她精致美丽的面容,比蔷薇要来得幼稚,可轮廓上又比蔷薇更精美上数分,是个绝对的美人胚子。她的皮肤细致娇嫩,少女的青纯气息香甜无比,合眸的样子安详得像个精灵,不知世事的躺在他的世界里。蓦然心动,他伸手,轻轻抚摩上她嫣红的樱桃小嘴,丰润又柔软,可以诱丄惑任何一个男人为她疯狂,可她却偏偏只喜欢上了他。男性的骄傲和满足感让他微笑,“小东西,该起来了。”口吻是连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温柔。长长的睫毛颤动两下,掀出双迷蒙的黑漆漆大眼来,在看到是他时,她不解的眯了眯眼,然后笑起来,甜甜的声音轻易可叫人酥了骨头:“狂哥哥。”他浅笑,“还真是小东西。”这么信任他么?直起身顺便轻松将她扶起来,她好轻,蔷薇已经算是个娇小的女人,她却比蔷薇还要袖珍,整个人站起来才到他的胸口,小得让他以为用力一捏就要碎了。“狂哥哥好高哦。”她努力仰起头,笑着看他,小手主动的溜进他大手里,软软的抓住他。2010-7-2220:46回复♀④人帮↘Ag28位粉丝4楼不动声色的垂眼看看她被他掌心吞没的小手,他勾起薄唇,“小东西是不是很喜欢我?”暧昧的游戏他不玩,若是直接挑明,他不会拒绝她这样可人的美餐。她羞红了脸,头低得只让他看到黑色的发顶,声音又羞又娇,“喜欢,可狂哥哥不要跟姐姐说,玫瑰只想跟狂哥哥在一起两个月就满足了,两个月后就还给姐姐。”说着她抓紧他的手,小声道:“是不是很不要脸?可我真的很喜欢狂哥哥……”他失笑,这么幼稚的小东西,“好,那我们不跟你姐姐说。”伸出另一只手抬起她红透的小脸,他端详着她信任的全心喜欢,有了抹怜惜,她的性子是柔顺又胆小的,却因为喜欢他而情愿背上背叛她姐姐的想法,多叫人心怜,“勇敢的小东西。”他赞美道,看到她笑弯了眼。“我喜欢你叫我小东西。”好象被厚厚的疼爱着,好喜欢他宠溺的口吻他爽朗大笑,狂妄的自信叫她看得移不开眼,心里的迷恋又加深,多幸运呀,他竟然答应了可以陪伴她两个月,给她两个月梦一般的生活,她好幸福!牵起她软弱无骨的小手,他神情愉悦的出了门,很久没有任何人让他这么开心了,这个意外掉下来的小东西,是不是他枯燥乏味公事生活的补偿?真是期待。那天晚上他们去吃饭,去看电影,然后送她回家,像大学时期的单蠢恋爱公式,他除了牵她的小手,只是在她下车的时候轻轻吻了她的脸颊。她快乐得要飞上了天。他则心情非常好的开车回家的同时笑着摇头自己的哄女人招数竟然这般的可爱,是不是因为她太可爱了,所以他也跟着可爱起来了?呵呵。自那以后,她一个星期内,天天跑到他办公室等他下班,就算不能一起去吃饭,她也想呆在有他的空间里,看得出她眼里的心花乱放,笑容灿烂得像得到了全世界。他非常享受她在身边的时光,让他很愉快。并不否定女人带来的欢愉,他是属于享受类型,无论是谁能让他开心,他并不吝啬相对的付出代价,无论是钱财还是他的恩宠,只要大家都快乐,一切都好谈。这个小东西能让他愉快,所以他根本不理会她是谁的妹妹或者她才年纪16,只要她还能带给他快乐,他愿意花两个月的时间在她身上。就算是她在他办公室里看书,静静的,却也带给他平和的心情。很奇妙的,全世界第一次有女人给他这样的感受,叫他很惊讶却也欣然接受。************接到蔷薇的电话不在他意料之中。蔷薇是个很上道的女人,他有很多女人,她也有不少男人,在互相不需要的日子里,各自找各自的乐子,大家都不会打扰对方,这一点让他极为欣赏,也相应的对她出手非常大方。这是她首次主动打电话给他,而且谈的还是她的妹妹,“我那个妹子很迷恋你哪,她是不是到你那里去了?”他抬起深邃的眼看看沙发上安静看书的小东西,今天是粉粉的鹅黄色,好可爱。“不是。”他承诺过玫瑰,不告诉蔷薇她对他的迷恋。蔷薇在那边显然一头雾水,“那奇怪了,她又没什么认识的人,怎么一天到晚不在家?如果她跑到你那里去了,我会带她回来,不会麻烦你的。”他微笑,“谢谢。”“不客气,我家的女孩子喜欢上谁就会死心眼的喜欢上,你太老了,不适合她。”

《玫瑰色街角的汉子》——太多的故事发生在文字之外

“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此枝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博尔赫斯,一个站在过去却能看见未来的人。他被称为“作家们的作家”,有着极大的创造力和颠覆性,这个靠着大量阅读来获取知识,独身多年,晚年失明却依然成果不断的先锋派作家,终于在上世纪80年代登陆中国,十几年间便名声大噪,生根开花。

30多岁的博尔赫斯,为了再现半个世纪前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而写下《玫瑰色街角的汉子》,这个充满浪漫气息的名字背后讲述的却是一个扣人心弦,情节诡异又十分烧脑的故事。在西班牙语中“玫瑰色街角”指的是位于街角的百货店墙壁,多年前,这里既是商店又是酒馆。当胡丽娅舞厅外的红灯再次亮起,音乐声混杂着酒精在空气中弥漫,夜幕遮挡下,舞厅常驻客们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文章开头,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雷亚尔前来舞厅寻找好汉罗森,并当面向其立下战书。众人盼着罗森多动手之时,他却像懦夫一样拒绝了挑战,这一行为惹怒了其女友卢汉纳拉李槐,她将刀子递给罗森多激励其应战,而罗森多依然拒绝,并将刀子从窗口扔出,掉入河内。卢汉纳拉愤怒了,她投入了雷亚尔的怀抱,两人“脸贴着脸”出去了。“我”因为心目中的偶像“罗森多”轰然崩塌而郁闷无比,走出舞厅透气,当“我”再次返回时,却“发现”雷亚尔中刀身亡,警察赶来,卢汉纳拉乘乱溜走,“我”悠闲的溜达回家,发现窗口亮着灯光便立刻加快了脚步。

太多的故事发生在文字之外

从雷亚尔来到舞厅,到被杀身亡警察赶来,博尔赫斯用了不到5000字便把故事讲完了。大量的细节被隐去,故事变得破碎而跳脱,只留下最根本的框架和指引你走出迷宫的线索。卢汉纳拉和雷亚尔离开后,“我”走出舞厅遇到了罗森多,他在我身边嘀咕:“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而之后呢?罗森多看到雷亚尔被刺了吗?他是否去找了卢汉纳拉?他最后去了哪?博尔赫斯什么也没说,他只告诉我们“他(罗森)顺着比较幽暗的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在舞厅之外,故事依然在继续,凶手是怎样杀害雷亚尔的?卢汉纳拉都看到了什么?而“我”又去了哪里?这些关乎故事完整性的重要信息统统被隐匿了,甚至连简单的一句概括也没有。故事立马跳转回舞厅之内,将死的雷亚尔,哭着进门的卢汉纳拉和装作没事的“我”。一整段完整的情节被跳过了,就像王家卫的电影一般,女主角的脚步临近房间,下一个镜头她便出来,留你在屏幕前猜测房间内发生的故事。

为什么要把这些重要的情节统统省略?博尔赫斯大概是在引导你去猜,引导你在一遍一遍的反复阅读中拨开迷雾,就像是出了一道填空题,填对了,便会豁然开朗。而最重要的正是这豁然开朗的瞬间,若是把空缺的部分全都补上,凶手是谁自然一目了森扰敏然,但没有了反复的推敲猜测,故事也就变得平平无奇了。

找到线索,是走出迷宫的唯一方式

作为一篇推理小说,《玫瑰色街角的汉子》让反复琢磨,猜测的读者最终恍然大悟,这无疑是其成功之处,大量的叙事空缺增加了故事的理解难度,为了让读者走出迷宫,博尔赫斯别有用心的在文中提供了线索和暗示,指引你找到最终的凶手。

雷亚尔死了,卢汉纳拉目睹了一切,文中写道“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凶手似乎指向了罗森多,但卢汉纳拉本就是因为男友的怯懦而投入雷亚尔的怀抱,若是罗森多杀死了雷亚尔,卢汉纳拉又怎会失魂落魄。那卢汉纳拉自己呢?当她被怀疑时,文中的“我”挺身而出为其辩解“我带着讥刺的口气说:“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确实,雷亚尔高大壮实,满面愠色怎会死在一个女人手下。最终,凶手指向了这个从头到尾不露半点声色的无名小卒——文中的“我”。

这令人惊愕的猜测在仔细的推敲和揣摩中竟一步步验证。故事的开头,作者便埋下伏笔“我只跟他(雷亚尔)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除去雷亚尔初次进入舞厅以及最终死在舞厅之外,另一次交道便只能是舞厅之外的刺杀。而在故事的结尾提到:“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这人是谁?再次回看开头,不禁恍然大悟“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那人竟是卢汉纳拉,她目睹了一切,从舞厅溜出后便来到了“我”家。

在得知结果后回看全文,不禁感叹作者缜密的逻辑和无处不在的暗示。“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我”的偶像——这个男人和狗都尊敬的人,一夜之间便崩塌了。这让“我”失去了精神支柱的同时又感到恼羞成怒。杀死雷亚尔,像是一种对自己英勇血性的最好证明。

除此之外,故事中很多细节都在暗示着凶手的身份“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出的事情。”,“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这些线索指引着你,一步步走向真相。

因为小说情节的跳脱,线索和暗示变得格外重要,你不知道博尔赫斯哪一句话别有用心,又发现似乎每一句话都恰到好处,线索藏在隐秘的角落,不经意间便匆匆错过了,待你第二次翻开,一字不漏的仔细揣测才突然间发现,原本不起眼的一句带过,才是寻找事件真相的关键所在。 

因为缺失,所以渴望

在故事中,血性,勇猛是一种被承认并推崇的英雄品质,杀死雷亚尔的凶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替代了罗森多的位置,成了村里年轻人模仿的对象。

而博尔赫斯本人却并非如此,他性格腼腆甚至懦弱,一辈子都埋头在图书馆,沉迷于阅读。在与第一任妻子关系破裂之后他选择逃离家庭而不是承担责任。尽管内心对率性,热血有着无限憧憬,但性格上的极大反差使这成为他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

于是就有了《玫瑰色街角的汉子》,博尔赫斯将这种憧憬移入作品之中,让“我”这个崇拜着偶像的无名小卒一夜之间感受到了信念的崩塌,“我”愤怒了,“我”不甘成为河岸边的一株野草,“居住的地方越是卑微就越应该有出息。”于是“我”将刀刺入了雷亚尔的身体,杀掉他仿佛是“我”不再卑微的证明。

博尔赫斯确实成功了,他用大段的空缺,精妙的结构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在惊叹他严密逻辑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其过人的把控力,和创造力,一个热血,率性的英雄梦在小说中得以实现。

毕竟“我”把马甲下的短刀拔了出来,杀死了懦弱,却依旧清清白白。

作为一位“作家们的作家”,博尔赫斯对后世的影响也极为深远,对于很多作家来说,他像是一种资源般的存在。

“他,甚于任何其他人,大大创新了小说的语言,为整整一代伟大的拉美小说家开创了道路。”

                                                       ——约翰·马克斯韦尔·库切

                                       

“来自旧世界,却有着未来派的眼界。”                 

                           ——萨松·亨利

“博尔赫斯不仅是当今世界最伟大的文学巨匠,而且还是一位无与伦比的创造大师。正是因为博尔赫斯,我们拉丁美洲文学才赢来了国际声誉。他打破了传统的束缚,把小说和散文推向了一个极为崇高的境界。”

                                                       ——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

“博尔赫斯非常具有知识分子气质,他写的作品都很短小,也很精彩,涉及历史、哲学、人文等许多方面,我当然受过他的影响。

                                                               ——保罗·奥斯特

“如果有哪一位同时代人在文学上称得起不朽,那个人必定是博尔赫斯。他是他那个时代和文化的产物,但是他却以一种神奇的方式知道如何超越他的时代和文化。他是最透明的也是最有艺术性的作家。对于其他作家来说,他一直是一种很好的资源。”

                                                               ——苏珊·桑塔格

        《玫瑰色街角的汉子》原文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既然问起已故的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我就谈谈吧。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他在北区瓜达卢佩湖和炮台一带比较吃得开,不过我认识他。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因为卢汉纳拉在我家过夜,罗森多·华雷斯离开了河镇,再也没有回来。你们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当然不会知道那个名字,不过打手罗森多·华雷斯是圣丽塔村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玩刀子的好手,跟堂·尼古拉斯·帕雷德斯一起,帕雷德斯则是莫雷尔那一帮的。华雷斯逛妓院时总打扮得整整齐齐,一身深色的衣服,佩着银饰;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对他也另眼相看;谁都知道有两条人命坏在他手里;油光光的长头发上戴着一顶窄檐高帮呢帽;有人说他一帆风顺,给命运宠坏了。村里的年轻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可是罗森多真有多少分量,那晚上叫我们掂着了。

说来仿佛离谱,然而那个大不寻常的夜晚是这么开头的:一辆红轱辘的出租马车挤满了人,沿着两旁是砖窑和荒地的巷子,在软泥地上颠簸驶来。两个穿黑衣服的人不停地弹看吉他,喧闹招摇,赶车的甩着鞭子,哄赶在白花马前乱窜的野狗,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不声不响坐在中间,他就是赫赫有名的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这次来找人打架拼命。夜晚凉爽宜人;有两个人坐在马车揭开的皮篷顶上,好像乘坐一条海盗船似的。这只是一个头,还发生了许多事情,我们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些小伙子老早就聚在胡利亚舞厅里,那是高纳路和马尔多纳多河中间一个铁皮顶的大棚屋。门口那盏风化红灯的亮光和里面传出的喧哗,让人打老远就能辨出这个场所。胡利亚虽然不起眼,却很实惠,因为里面不缺乐师、好酒和带劲的舞伴。说到舞伴,谁都比不上卢汉纳拉,她是罗森多的女人。她已经去世了,先生,我多年没有再想她,不过当时她那副模样,那双眼睛,真叫人销魂。见了她,你晚上休想睡着。

烧酒、音乐、女人,承罗森多看得起才骂的一句脏话,在人群中使我受宠若惊的拍拍肩膀,这一切叫我十分快活。同我跳舞的那个女的很随和,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探戈舞任意摆布我们,使我们若即若离,一会儿把我们分开,一会儿又让我们身体贴着身体。男人们正这样如醉如痴、逍遥自在时,我蓦地觉得音乐更响了,原来是越来越行近的马车上的吉他声混杂了进来。接着,风向一转,吉他声飘向别处,我的注意力又回到自己和舞伴身上,回到舞厅里的谈话。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盛气凌人的敲门和叫喊声。紧接而来的是一片肃静,门给猛地撞开,那人进来了,模样跟他的声音一般蛮横。

当时我们还不知道他叫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身黑衣眼,肩上搭着一条栗色围巾。我记得他脸型像印第安人,满面愠色。

门给撞开时正好打在我身上。我心头无名火起,向他扑去,左手打他的脸,右手去掏那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锋利的刀子。可是这一架没有打起来。那人站稳脚,双臂一分,仿佛拨开一个碍事的东西似的,一下子就把我撂到一边。我踉跄几步,蹲在他背后,手还在衣服里面,握着那把没有用上的刀子。他照旧迈步向前走,比被他排开的众人中间随便哪一个都高大,对哪一个都没有正眼看一看。最前面的那批看热闹的意大利人像折扇打开那样赶快散开。这个场面并没有保持多久。英国佬已经在后面的人群中等着,那个不速之客的手还没有挨着他肩膀,他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这一下大伙都来劲了。大厅有好几丈长,人们从一头到另一头推推搡搡,吹口哨,啐唾沫招惹他。最初用拳头,后来发现拳头挡不住他的去路,便叉开手指用巴掌,还嘲弄似的用围巾抽打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把他留给罗森多去收拾。罗森多在最里面,不声不响,背靠着墙,一直没有动静。他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似乎早已明白我们后来才看清的事情。牲口贩子给推到他面前,脸上带着血迹,后面是一群吵吵嚷嚷的人,他不为所动。尽管人们吹口哨,揍他,朝他啐唾沫,他走到罗森多面前才开口。他瞅着罗森多,用手臂擦擦脸,说了下面一番话:

“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北区来的。我是弗朗西斯科·雷亚尔,人们叫我牲口贩子。这些混小子对我动手动脚,我全没理会,因为我要找个男子汉。几个碎嘴子说这一带有个心狠手辣、会玩刀子的人,说他绰号叫打手。我是个无名之辈,不过也想会会他,讨教讨教这位好汉的能耐。”

他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罗森多。说罢,右手从袖管里抽出一把亮晃晃的刀子。周围推推搡搡的人让出了地方,鸦雀无声,瞧着他们两人。甚至那个拉小提琴的瞎眼混血儿也转过脸,冲着他们所在的方向。

   这时候,我听见背后有些动静,回头一看,门口有六七个人,准是牲口贩子带来压阵的,年纪最大的一个有点农民模样,皮肤黝黑,胡子花白;他刚上前,一看到这么多女人和这么亮的灯光,竟呆着不动了,甚至还恭敬地摘下了帽子。其余的人虎视眈眈,如果有不公平的情况马上就出头干预。

   罗森多怎么啦,怎么还不教训教训那个气势汹汹的人?他还是一声不吭,眼睛都不抬。他嘴上的香烟不见了,不知是吐掉还是自己掉落的。他终于说了几句话,不过说得那么慢,大厅另一头根本听不清。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再次向他挑战,他再次拒绝。陌生人中间最年轻的那个吹了一声口哨。卢汉纳拉轻蔑地瞅着罗森多,头发往后一甩,排开女人们,朝她的男人走去,把手伸进他怀里,掏出刀子,退了鞘,交给他,说道:

   “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

    大厅屋顶下面有一扇宽窗,外面就是小河。罗森多双手接过刀,用手指试试刀刃,似乎从没有见过似的。他突然朝后一仰,扬手把刀子从窗口扔了出去,刀子掉进马尔多纳多河不见了。我身上一凉。

   “宰了你还糟蹋我的刀子呢。”对方说着抬手要揍他。这时,卢汉纳拉奔过去,胳臂勾住他脖子,那双风骚的眼睛瞅着他,气愤地说:

    “别理那家伙,以前我们还把他当成一条汉子呢。”

   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愣了一下,接着把她搂住,再也不打算松手似的,他大声吩咐乐师们演奏探戈和米隆加舞曲,吩咐找快活的人都来跳舞,米隆加像野火一般从大厅一头燃到另一头。雷亚尔跳舞的神情十分严肃,但把舞伴搂得紧紧的,不留一点空隙,使她欲仙欲死。跳到门口时,雷亚尔嚷道:

   “借光腾腾地方,她在我怀里睡着啦!”

    说罢,他们两个脸贴着脸出去了,仿佛随着探戈的波涛迷迷糊糊地漂流。

   我肯定恼羞得满脸通红。我跟舞伴转了几个圈子,突然撂下了她。我推说里面人多太热,顺着墙壁走到外面。夜色很美,但美景为谁而设?那辆出租马车停在巷子拐角的地方,两把吉他像两个人似的端端正正竖在座位上。他们这样大大咧咧扔下吉他真叫我心里有气,仿佛量我们连他们的吉他都不敢碰。想起我们自己无能,我直冒火。我一把抓起耳朵后面别着的石竹花,扔进水塘,望了许久,脑子里什么都不在想。我希望这一晚赶快过去,明天马上来到就好了。这当儿,有人用胳臂肘撞了我一下,几乎使我感到宽慰。是罗森多,他独自一个人出了镇。

   “你这个混小子老是碍事。”他经过我身边时嘀咕说,我不知道他是拿我还是拿自己出气。他顺着比较幽暗的马尔多纳多河一边走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我继续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没完没了的天空、底下独自流淌不息的小河、一匹在打瞌睡的马、泥地的巷子、砖窑——我想自己无非是长在河岸边的蛤蟆花和骷髅草中间的又一株野草罢了。那堆垃圾中间又能出什么人物?无非是我们这批窝囊废,嚷得很凶,可没有出息,老是受欺侮。接着我又想,不行,居住的地区越是微贱,就越应该有出息。垃圾?米隆加舞曲发了狂,屋里一片嘈杂,风中带来金银花的芳香。夜色很美,可是白搭。天上星外有星,瞅着头都发晕。我使劲说服自己这件事与我无关,可是罗森多的窝囊和那个陌生人的难以容忍的蛮横总是跟我纠缠不清。那个大个儿那晚居然弄到一个女人来陪他。我想,那一晚,还有许多夜晚,甚至所有的晚上,因为卢汉纳拉不是随便闹着玩的女人。老天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去不了太远,也许随便找一条沟,两个人已经干上了。

   我终于回到大厅时,大伙还在跳舞。

   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没有推撞,有的只是提防和谨慎。音乐回肠荡气,没精打采,跟北区的人跳舞的女人一句话也不说。

    我在期待,但不是期待后来出的事情。

   我们听到外面有一个女人的哭声,然后是我们已经听到过的那个声音,这会儿很平静,几乎过于平静,以至不像是人的嗓音。那声音对女人说:

   “进去,我的姑娘。”又是一声哭叫。接着,那个声音似乎不耐烦了。

   “我让你开门,臭婆娘,开门;老母狗!”这时候,那扇摇摇晃晃的门给推开了,进来的只有卢汉纳拉一个人。她不是自动进来的,是给赶进来的,好像后面有人在撵她。

    “有鬼魂在后面撵。”英国佬说。

    “一个死人在撵,朋友。”牲口贩子接口说。他的模样像是喝醉了酒。他一进门,我们便像先前那样腾出了地方,他摇摇晃晃迈了几步——高大的身材,视而不见的神情——像电线杆似的一下子倒了下去。同他一起来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人把他翻过来,让他仰面躺着,再把斗篷卷成一团,垫在他脑袋下面。这么一折腾,斗篷染上了血迹。我们这才看到,他胸口有一处很深的伤口;一条猩红色的腰带,当初给马甲遮住,我没有发现,现在被涌出来的血染黑了。一个女人拿来白酒和几块在火上燎过的布片准备包扎。那男人无意说话。卢汉纳拉垂下双手,失魂落魄地望着他。大伙都露出询问的神情,她终于开口了。她说,她跟牲口贩子出去之后,到了一片野地上,突然来了一个不认识的男人,非找他打架不可,结果捅了他一刀,她发誓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反正不是罗森多。可谁会信她的话?

   我们脚下的人快死了。我想,捅他的人手腕子够硬的。不过脚下的人也是条硬汉。他进门时,胡利亚正在喝马黛茶①,茶罐传了一巡,又回到我手里,他还没有咽气。“替我把脸蒙上,”他再也支持不住了,便缓缓地说。他死在眉睫,傲气未消,不愿意让人看到他临终时的惨状。有人把那顶高帮黑呢帽盖在他脸上,他没有发出呻吟,在呢帽下面断了气。当他的胸膛不再起伏时,人们鼓起勇气取下帽子。他脸上是死人通常都有的倦怠神情,当时从炮台到南区的最勇敢的人共有的神情;我一发现他无声无息地死了,对他的憎恨也就烟消云散。

①马黛茶,南美饮料,饮用时在梨形茶罐内插一小管吮吸。

   “活人总有一死。”人群中间一个女人说,另一个也若有所思地找补了一句:

   “再了不起的人到头来还不是招苍蝇。”

   这时候,北区来的人悄悄地在说什么,之后有两人同时高声说:

   “是那女人杀死的。”

    一个人朝她嚷嚷说是她杀的,大家围住了她。我忘了自己应当谨慎从事,飞快地挤了进去。我一时情急,几乎要拔刀子。我觉得如果不是所有的人,至少有许多人在瞅我。我带着讥刺的口气说:

   “你们大伙看看这个女人的手,难道她有这份气力和狠心捅刀子吗?”

    我若无其事地又说:

   “据说死者是他那个地区的一霸,谁想到他下场这么惨,会死在这样一个平静无事的地方?我们这里本来太太平平,谁想到来了外人找麻烦,结果捅出这么大的乱子?”

    鞭子自己是不会抽打的。

    这当儿,荒野上逐渐响起了马蹄声,是警察。谁都明哲保身,不愿意找麻烦,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尸体扔进河里。你们还记得先前扔出刀子的那扇宽窗吧。黑衣服的人后来也是从这里给扔出去的。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抬起来,身上一些钱币和零星杂物全给掏光,有人捋不下戒指,干脆把他的手指也剁了下来。先生们,一个男子汉被另一个更剽悍的男子汉杀死之后,毫无自卫能力,只能听任爱占小便宜的人摆弄,扑通一声,混浊翻腾、忍辱负重的河水便把他带走了。人们收拾尸体时,我觉得不看为妙,因此不知道是不是掏空了他的脏腑,免得他浮出水面。那个花白胡子的人一直盯着我。卢汉纳拉趁着混乱之际溜出去了。

   维护法律的人来查看时,大伙跳舞正在劲头上。拉小提琴的瞎子会演奏几支如今不大听到的哈瓦那舞曲。外面天快亮了。小山风上的几根木桩稀稀落落的,因为铁丝太细,天色这么早,还看不清。

   我家离这里有三个街区,我悠闲地溜达回去。窗口有一盏灯光,我刚走近就熄灭了。我明白过来之后,立刻加紧了脚步。我又把插在马甲左腋窝下的那把锋利的短刀抽出来,端详了一番,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

                                                                 (王永年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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