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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侦探简介
世界侦探推理隐枣名探简介
奥基斯特·杜宾
世界侦探小说舞台上第一位名侦探。美国作家爱伦·坡笔下的人物。先后在《莫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特神秘案件》、《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被盗窃的信》中大显身手。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生活屡受挫折而以书为友。白天闭门不出,专心读书思考,夜晚漫步巴黎街头。爱好幻想,以其独到的分析能力与丰富的想像力,解开了五起凶杀之谜,后来为巴黎警察所赏识,成为风云一时的人物。杜宾的搭档是一位呆头呆脑、良命不凡的记者,从而衬托出杜宾的推理能力。
克夫
英国小说家威尔基·柯林斯笔下的探长。50开外,头发花白;长得瘦,简直是皮包骨头;脸色又黄又枯,活像秋天的落叶;眼睛是青灰色的,声调带点忧郁;有长长的手指,像爪子一样钩曲。看样子一点不像探长,倒像一个殡仪馆的老板,或者是一位落魄的牧师。在《月亮宝石》中大显神通,用抽茧剥蕉之法,擒获狡猾的凶犯,将月亮宝石归还原主。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证实了人“不可貌相”。
艾勒里·奎恩父子
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笔下的父子侦探。有趣的是作家把自己的姓名一拆为二,成为他笔下的两个人物——父子侦探。老奎恩是纽约警察局的侦探;艾勒里·奎恩则是推理小说家,他父亲的非正式助手。老奎恩性格坚定,为人朴实;艾勒里则是纯粹的理论家。在侦破案情时,常常各不服气,时而争吵,时而又和好,但却是一对黄金搭档。在《希腊棺材之谜》、《荷兰鞋之谜》中大显神威,使读者大开眼界。
德鲁里·雷恩
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笔下的名侦探。早年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演过主要角色。后来隐居在纽约郊外一座哈姆雷特庄园。两耳失聪,目光格外犀利;到了花甲之年,依然精神抖擞,风度不凡。那张严肃端庄的脸上没有一点皱纹,声音宏亮,擅长化妆术,看上去不像一个老人。每次受到警方邀请前去破案,总喜欢念莎士比亚剧中台词。在揭示疑案之前,要发表一番演讲。比如他认为。犯罪是借助疯狂的激情实施的,一种暴行;自己虽是一个聋子,却有一双识破罪犯心理的眼睛。曾在《X的悲剧》、《Y的悲剧》中大显身手。
歇洛克·福尔摩斯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也是举世闻名的艺术典型。诞生于《血字的研究》。后来又在柯南道尔的50多部小说中频频亮相。柯南道尔之后,又出现在柯南道尔之子艾德里安·柯南道尔笔下,并活跃在美国作家马歇尔·豪茨的《福尔摩斯在纽约》一书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瘦高个子,冷峻的脸上有一只鹰勾鼻,叼着烟斗,披着斗篷。精力过人,爱坐在安乐椅上思考问题,洞察一切。华生医生曾列出他的特长与不足之表格:对文学、哲学、天文、园艺知识一无所知;精通化学、解剖学与法律知识;能识别各种土壤。擅长格斗、会拳术与剑术;是个小提琴手。一生遭到各种不测,都大难不死。住在伦敦贝克贷221号B。晚年养蜂,悠闲自在。
华生
柯南道尔笔下的侦探福尔摩斯的搭档。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医学系。后来又在内特黎进修军医必修课,被派去当军医。在战斗中负伤,于是成了福尔摩斯的最佳搭档。华生为人善良,很有幽默感,不看重金钱,精通药剂学与外科手术。破获50多起疑案,成为读者心目中大名鼎鼎的人物。在《四签名》中,与美丽的摩斯坦小姐喜结良缘,生活得很幸福。他除了喜欢破案,还爱好读书与旅游。
亚森·罗平
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也是一名侦探。侦探本事与福尔摩斯相比并不逊色。亚森·罗平做强盗是出于义愤,因父亲冤死在狱中,母亲在社会上倍受歧视。特点是神出鬼没。长于贺携岩化妆,会改变声音与笔迹。后来听从乳母劝告,当上了侦探,并大战福尔摩斯,为法国争得了荣誉,成为法国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婚姻十分不幸,第一个妻子病死;第二个妻子被人害死;第三任妻子又因亚森·罗平忙于侦探工作,而去修道院作修女。晚年隐居乡下,在院子里栽了许多蔷薇花,安度余生。谁也不知道,这个老人年轻时曾在100部小说中露面而大出风头。
凡·杜森
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笔下的教授侦探,教授的名气比侦探大。是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医学博士、牙科博士、皇家学会委员,还有一些外国大学和学会授于的学位与头衔。身材修长,有文雅清亮的学者风范。前额特别宽大,人称“思考机器”、“电脑人”。禅御从不会弃棋,但运用逻辑推理,在30步内打败了世界棋王。
名言是:“精神优于物质,思想能力可以支配一切。”曾在《13号单间的问题》、《遗失的项链》等40余篇小说中频频亮相。曾发生过沉船事故,幸亏他的夫人救了他。
布朗
英国作家柴斯特尔顿笔下的神父,也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生就一副胖墩墩的身材,宽肩膀,圆脸膛,手里总是提着一把伞。有人形容布朗神父像一只慢慢吞吞、垂头台脑的胖老鼠。但人不可貌相,其目光锐利,可以洞察人的心理;平时沉默寡言,说起话来妙语如珠。在《布朗神父的秘密》、《失败的布朗神父》中以灵感破案,凭直觉抓到凶手,令众人大吃一惊。名言是“罪犯是创造性的艺术家,而侦探是批评家”。
特仑特
英国小说家本特利笔下的侦探。是世代画家,父亲是个绘画高手。他2O岁就在画坛小有名气。但一直把侦探作为最神圣的职业。活泼、好奇、幽默,平时嬉皮笑脸烟瘾;外貌酷似唐·吉诃德,头发蓬松,不修边幅;身材瘦长,高额骨,留有小胡子,总之有点滑稽。在《特仑特的最后一案》登台亮相,经过他的推理,破获了一起谋杀案;但最后的真相证明特仑特的推理完全错误,几乎造成冤案。于是特仑特想改行,后来又在《特仑特介入案件》与《特仑特自己的案件》露面,大丢名侦探的脸。但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侦探。
约翰·桑代克
英国作家奥斯丁·弗里曼笔下的侦探。1870年生于伦敦。曾在圣玛卡勒特医院的附属医学专科学校学。。。病理学与法医学。后来在博物馆工作,获得律师资格。在侦探舞台上露面,几乎与福尔摩斯同时。性格温和、敦厚、朴实,常常拎一只手提包出现在凶杀现场。对疑案的侦探,依赖科学推理,不放过任何可疑踪迹。擅长使用照相机、显微镜,精通笔迹学。在《歌唱的回首》、《塔布勒的秘密》中有出色表演,人称“科学侦探”。
杰西夫·卢鲁特博
法国侦探小说家凯思坦·卢鲁笔下的演绎推理专家。职业是报社记者。18岁那年,在法国塞纳河边的下水道里发现一条人的左腿,写成独家新闻见报,便被一家大报聘为专门报道案件的记者,月薪高达250法郎。生就一个大脑袋,聪敏过人,破案如解几何题。在《黄色房间之谜》、《黑衣夫人的香气》中大显身手。经验是:重证据,根据事实来推理。
波洛
英国杰出的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人物。在1920年问世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初次登场,50年内盛名不衰.后被誉为继歇洛克·福尔摩斯之后最有名气的大侦探。年经时,当过比利时警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逃到伦敦,以私人侦探为业。个头不高,秃顶,其貌不扬,穿戴和十分讲究。有一对闪着绿光的猫眼睛,八字胡神气十足.破案时运用推理,用“灰色的脑细胞”来识破假象。强调用脑破案,不擅长格与与拳术。平时举止傲慢,但态度可亲,是个有趣的矮老头.在小说与舞台上为人们所认识,后来又在电影、电视中大出风头。成为畅销书中的主角,至今仍活跃在英国的舞台上。
马普尔小姐
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第二号侦探,也是为数不多的女侦探之一。与知名侦探波洛是好朋友。住在英国的圣马丽密特丹.由于好管闲事,人们便送了一个“老猫”的雅号给她,可她对此毫不在乎。马吉尔小姐一直没有结婚,有人说她是个“奇怪的老姑娘”,“有点神经过敏”,但破获了不少疑案,人们又对她十分钦佩。认为不论什么重大案件,仍与生活中的琐事有关。喜欢闲聊和观察,从中找到作案者的蜘丝马迹。并把备种罪犯的档案存在脑中,一旦找到可疑处,立刻串联起来.平时的兴趣是打扫、美化庭院与打毛线衣。
霍桑
中国侦探小说家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体格魁梧,目光敏锐,具有超人的记忆力和推断力.好学,无论是生物、物理,还是哲学、法律,甚至对医学和搏击术和下过工夫学。。。。有科学的头脑和进步的思想,长期受儒、墨思想的熏陶.是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不能移”的君子,也是行侠仗义、扶困济危的侠士。在《霍桑探案集》中与各种不同类型的罪犯作智力的较量,有好几次差点被罪犯的迷阵所蒙蔽,但最终以准确的判断和勇敢的尝试,揭开了重重疑雾下的真相。
包朗
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霍桑的助手。专业作家,主修文学。是一个富有望像力的人,但在破案中不如霍桑那样会灵活运用。为人善良,性格顽强,有时为了试探霍桑的技能,故作狡猾。脾气有些急躁,处事过分拘谨小心.他的勤奋、忠诚深得霍桑的赞许。与霍桑在《舞后的归宿》、《灰衣人》、《血手印》、《白衣怪》中有出众表演。包朗和霍桑不仅是好同友,更是最佳的黄金搭挡。
梅格雷
比利时著名侦探小说家乔治·西默农笔下的警官,也是世界有名的大侦探。巴黎司法警官。身高1.8米,体壮如牛。为人稳重、朴实,不为小事而计较。办案有主见,对上司不唯命是从。除了睡觉,平时烟斗不离口。在案件毫无进展时,就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独自沉思。对于守口如瓶的罪犯,在审讯时,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步步为营,软硬兼施,终于打开缺口。在50多起棘手的案件中频频亮相。同情弱者,敢于与暴力集团作斗争,从不屈服于任何压力。现住在巴黎的一幢公寓里。最乐于的是与美丽的妻子一起消磨时光,可惜这样的机会太少。
马克斯·卡拉多斯
美国作家厄内斯特·布拉默笔下的盲人侦探。出身于美国贵族之家。年轻时与朋友外出郊游时,不幸被树枝扎瞎了眼睛。这场悲剧,却使他的感觉变得格外灵敏。指尖如同眼睛,可鉴别古币、信件与印刷品。有一位名叫帕金逊的男仆。帕金逊身怀绝技,又是过目不忘的天才,主仆两人搭档,侦破了不少疑案。因是个盲人,在破案时不会被假象所迷惑。运用推理抓住案件的核心,很了不起。平时黯然无光的眼睛,一旦来了灵感,盲人侦探的眼睛中仿佛闪过一道彩虹,于是案子水落石出。
奥普
美国作家达谢尔·哈梅特笔下的硬汉。曾是美国著名平卡顿侦探社的侦探。年约40多岁,体重80公斤。性格倔强,体壮如中。贪图钱财,但对调查工作一丝不苟,敢于与凶犯搏斗;不畏艰险,行动迅速,胆量过人。认为当侦探是一种乐趣,追踪罪犯是一种运动。奥普开创了野蛮派侦探时代。在《血腥的收获》、《诅咒》中有出众表演,令人叹绝。
马洛
美国小说家弗兰伊格·莱斯笔下的侦探。个子矮小,很能喝酒。年轻时当过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赚了钱就到酒吧去一醉方休;因为醉后开车,有被送到拘留所过夜的记录。自称酒仙,喜欢与舞女交朋友,把她们口袋掏空。一次醉后,卷人一桩古怪的凶杀案,凭他的智慧,巧妙地解开了谜底。在《成功的杀人案件》、《惊人的犯罪》中有上乘表演。酒精让他有第六感觉,又给他破案带来了喜剧色彩。人称芝加哥首屈一指的醉仙侦探。
麦克罗·西恩
美国作家布赖特·哈里德笔下的私人侦探。满头红发,满脸皱纹,但笑起来很温和,令人猜想不出此人是一个强悍的硬派侦探。在美国迈阿密一带很有势力,手下耳目众多。每次发生案件,总比警察早一步赶到现场,临危不惧。。。。惯动作是手拉耳垂,据说是为了长寿。酒量较大,但只喝白兰地,其他名酒不沾口。在《死的红利》、《金发陷阱》中出手不凡.后来与一少女相爱而结婚,婚后少女因流产去世。这一打击使他变得判若两人,从此红毛侦探在侦探小说中消失。
明智小五郎
日本小说家江户川乱步笔下的名侦探。1925年,在《D坡杀人事件》初次亮相。当时只有二十四五岁,高个子,走路爱晃肩。乱蓬蓬的头发,说话指手划脚,不修边幅.后来去了中国和东南亚。回国后又出现在江户川乱步的小说中,俨然一派翩翩绅士风度。在东京千代田区采女町开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运用心理学破案。住宅中几乎都是书,客人连坐的地方也没有。精通化妆术,又身手不凡。懂点武术,在“黄金假面”事件中与怪盗斗智斗勇,读来惊心动魄,平时做事很随便,马马虎虎。一旦遇到人命案,则身心投入,并擅长分析,日本人称他破案专家。
人形佐七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横沟正史笔下的名侦探。与金田一耕助一样令人喜爱。人形佐七外貌英俊,风度翩翩,是日本标准的美男子。由于增长推理,便成了姑娘们议论的中心人物。因为这个原因,其妻子不免常常吃醋。徒弟辰五郎与豆六,都很机警。除了协助师父破案,还为了维护师父的形象,故意作出一些师父与师母相亲相爱的故事来,以此来为师父脸上贴金。侦探故事很有趣,在惊心动魄的搏斗中常有笑料。于是读者也就很喜欢读横沟正史的推理小说,并喜欢这位美男子侦探。
金田一耕助
横沟正史笔下的另一位名侦探。年轻时曾去美国留学。仗义疏财,替人解难。后来回日本办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外表像个书生,皮肤白皙,头发乱蓬蓬,穿碎白道花纹布上衣,破袜子,旧木履,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谈不上风度潇洒,还有口吃的毛病。但千万不要小看这位书生型侦探,在《本阵杀人案》、《狱门岛》中均有上乘表现。擅长搜索足迹,检验指纹,按逻辑分类,最后推断出事物真相。是日本家喻户晓的人物,在60年代大出风头。至70年代很少见之于报端,有人说他已经退休。
钱形平次
日本作家野村胡堂笔下的名侦探,与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明智小五郎齐名。住在东京一条僻静的街上,室内简陋,几乎毫无陈设。是世代侦探,其祖父与父亲都是吃侦探饭的。本人练就一种绝技,用四文钱钱币击打罪犯,百发百中。为人主持正义,极富同情心。生平痛恨两种人:一是横行霸道的武士,二是贪得无厌的富豪。从不屈服权力与金钱,最痛恨见利忘义之徒。生活清贫,常常靠典当来度过生活难关。烟瘾很大,两个手指被熏得焦黄。被称为平民侦探,是日本大众心目中的名人。
神津恭介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高木杉光笔下的名侦探。外表文雅,风度翩翩,是个聪明的美男子。出生于宇都官市的菊花街。父亲是鸟类学者。母亲是唱流行歌曲的歌星。早在高中时就会讲英语、德语、俄语、希腊语、法语、拉丁语六国语言,被称为神童。后来进入东京大学学医。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作为军医去过中国。因精通犯罪心理学,侦破多起凶杀疑案,被称为“推理机器”。不被纷坛复杂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总是一眼看穿作案者的破绽。业余爱好弹钢琴。对文学小说毫无兴趣,看不了三页,就会昏昏欲睡。在《纹身杀人案》。《成吉思汗之谜》中有出色表演。
鲁平
中国小说家孙了红笔下的集侠、盗和侦探于一身的英雄。年逾不惑,身手不凡;相貌平常,目光敏锐;破案时神出鬼没,但不失常人的爱憎感情。在《蓝色响尾蛇》中,侦破了美女蛇谋杀其汉*同伙的血案。在《囤鱼肝油者》中,治了为富不仁之徒。在《紫色游泳衣》中,拯救了一个弱女子。成为旧社会富人嫉恨而穷人爱戴的豪侠。
雾岛三郎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高木彬光笔下的侦探。身份是检察官。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律系。年轻有为。精明于炼,还带一点男人的忧郁的味道。喜欢沉思,联想丰富。因为爱上恭子,被涉及到一桩凶杀案。不殉私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在《都市之狼》、《零的蜜月》、《鬼面谋杀案》中频频亮相,成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侦探。在破案中善于抓住案犯露出的蛛丝马迹,进行推理,从而一举破案。有点神经质,但有很大的毅力与勇气。
十津川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西京村太郎笔下的侦探。在东京侦察一课当警察。是一个善良的男人。脾气温和,作风细腻,与他的搭档龟井探长配合默契,常常以善心把读者引入迷途。先后出现在《蓝色列车上的谋杀案》、《讹诈》、《恐怖的星期五》、《天使之谜》等中。重视对嫌疑犯的背景调查,为龟井破案提供了有力证据。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侦探。
龟井
西京村太郎笔下的侦探。是东京侦察一课的侦探。身材魁梧,40多岁。口头禅是:“他*的!”遇到凶杀案,情绪很容易激动,常常和十津川同出同进,是一对很好的搭档。如果说十津川是冷静的侦探,龟井则敢作敢为。耐力很好,善于奔跑,不怕吃苦,在破案时十分老练。尽管他并不老,十津川却叫他“老龟”,龟井也引以自豪。在《恐怖的星期五》、《天使之谜》、《讹诈》中有令人叹服的表演。是日本读者熟悉而喜爱的侦探。
栋居
杰出的推理小说家森村诚一笔下的侦探。从小失去母亲,母亲在战乱中跟一个军官私奔。父亲是一个穷教师,因为阻止美国兵强*日本妇女,被美国兵打死,这就形成了其孤独的性格。当上侦探之后,常常一言不发,运用推理来破案。在《人性的证明》中,从凶杀现场发现一顶草帽和一本诗集,深入调查,使八杉恭子在人性面前低下了头。为了查找证据,坚韧不拔,使冷酷的八杉恭子恢复了人性。
铃本芳子
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赤川次郎笔下的女侦探。22岁时继承父亲留下的巨额遗产,却被贪婪的叔父关进疯人院。机智的铃本芳子在疯人院巧遇福尔摩斯等一批大侦探,和他们成为朋友。残酷的现实,使其走上女侦探之路。凭着年轻又有头脑,办案细心而处事精明,与福尔摩斯联手破获几起大案,从此名震天下。是推理荒诞剧的女主角。正直,善良,干练,给读者留下很深印象,成为日本青年喜爱的艺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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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红|袖|言|情|小|说
人物:许配晴——18岁哗森腔高中刚毕业的女孩。1991年6月30日出生。
许汗青——其父,警察局的***委副。。。
刘菲絮——其母。
王淑君——奶奶。
许文博——许汗青的亲哥哥。
许欣慰——许文博的儿子。
李政直——警察局的***委。。,许汗青的上司。
邓天豪——许汗青的下属。
许建国——许汗青的下属。
李彩霞——许汗青的旧相好(不出场)。
张烨磊——许配晴的男朋友。
陈子墨——许配晴的前任男同学。
吴总——吴智的父亲。
吴智、秋梅——许配晴同学当中的一对恋人。
黄展鹏、邓浩然、王语堂、赵思远等都为许配晴的同学。
贾石秀——张烨磊的道上兄弟。
时间:2009年6月30日
地点:第一幕——早上许汗青家中。
红|袖|言|情|小|说
(开幕时:许汗青穿着一个大裤衩子,光着膀子稍显匆忙地从“玫瑰”春游门里面走出来,由于还没完全醒瞌睡,下那三层楼梯乱衫时,差点摔下来,还好有扶手。他先上了厕所,又把洗发精拿出来,小心谨慎左顾右盼地将它放到茶几下面……
约翰·克里斯朵夫》,作者罗曼·罗兰(1866--1944年),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出生于一个小职员家庭。他受家庭氛围熏陶,酷爱音乐,并以一篇关于意大利歌剧起源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这部小说创作于1904年至1912年间,他因这部小说一举成名,并获得1915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喜爱。这部小说共有十卷,讲述了主人公约翰·克里斯朵夫在充满庸俗、倾轧的社会里的奋斗历程。
约翰·克里斯朵夫出生在德国莱茵河畔一座小城,他们家是一个受人尊敬的音乐世家,祖父曾是王府乐队的指挥,父亲却经常酗酒,以至家境逐步败落。
小克里斯朵夫长相丑陋,但受到祖父的喜爱,常和祖父一起漫步田野,听祖父讲古代的英雄故事,使他从小就萌发了做大人物的想法。做厨娘的母亲胆小善良,一天,他在母亲帮佣的主人家遭到少爷、小姐作弄,因反抗受到主人毒打,母亲还让他赔礼下跪。这使他感到非常难过,更气愤人间的不公。
祖父送他一架旧钢琴,还带他到剧场欣赏歌剧,引起了他对音乐的兴趣,常常自己爬到椅子上去按琴键。父亲发现了他的这个爱好,想做为他的一个特长,作为将来向上爬的手段,于是天天用戒尺逼他练琴,累得他终于有一天支持不住了,他起而反抗:故意弹错音节。父亲气得吼声连连,戒尺雨点一样打下去,克里斯朵夫被制服了,不得不每天一边流泪一边弹琴,他对音乐厌恶透顶的同时,内心已被音乐占据,他不由自主的爱上音乐,并要把一生都献给这个凝聚自己所有喜怒哀乐的艺术。
祖父留心把孙子随时哼唱的曲谱整理起来,还加了伴奏与和声,编成乐曲,取名为《童年遣兴》,在乐谱的封皮上还题上了小克里斯朵夫的名字,让克利斯朵夫弹奏,并呈报宫廷开了专场音乐会,他的表演受到全场欢迎,大公爵夸这个6岁孩子是“再世莫扎特”。从那以后,他受到莫大的鼓舞,开始有意识的弹琴作曲,这让祖父高兴得哭了起来。
他做乡村货郎的舅舅崇尚“平常的人”,他感情真切,给了约翰另一种教育。他唱动听的歌谣,让约翰呼吸田野清新的空气,在夜里感觉大自然交响曲中数不清的乐器,到生活中去创作真正的音乐,使克里斯朵夫又受到更好的音乐熏陶。
克利斯朵夫11岁时被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小提琴手,跟管风琴师学和声,他学多种乐器,用他的收入补家庭生活的拆悉困难。祖父这时在欣慰中死去,父亲整日喝得烂醉如泥,根本指不上,生活的重担压在他的身上,他不得不经常应召到公爵府替讨厌的笨蛋去演奏,这使他深感屈辱和痛苦,也和仰慕金钱、权势的长辈更疏远了,他还找了几份家庭教师的兼职。生活的重担把他压得喘不过起来。只有舅舅带给他快乐,他们月下荡舟,听桨上滴水的琶音,看河面水气的颤动……约翰边接受音乐教育,边参加乐队演奏,他已经升任第一小提琴手,他有一个伟大的信念:将来要写出伟大的作郑薯品。
一次赴乡间野餐,克利斯朵夫在渡船上结识了一个博学多闻的青年奥多,两人成为知交。和奥多的友谊成为他未来爱情的先导。参议官新寡的太太克里赫,带着女儿弥娜,从柏林搬来与他家毗邻。太太请他做女儿的家庭教师,教女儿弹琴,弥娜和他年纪相仿,很赏识克利斯朵夫的天赋和品格,也不时修正他的举止和仪态,对他产生了好感。克里斯朵夫一次在弹琴时很冲动的吻了弥娜的手。很快,弥娜的母亲窥破了他们的关系,她以出身、门第和财产为由极力反对,这使克里斯朵夫认清了他和她们的距离,悲愤交加的离开了这里。
爱情的打击还未在内心平息,父亲又醉死在沟里。两个弟弟都去外出谋生,他与母亲相依为命,他们换到了一处更简陋、便宜的住所。房东的外孙女洛莎迷恋他,可是他爱上了开小针线铺的年轻寡妇萨皮纳。不料,萨皮纳突然患流行性感冒去世了,悲痛之余,又和帽店女职员阿达相爱,但很快被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抛弃。爱情的打击使他消沉下去,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泡在酒馆里。舅舅帮助了他,教育他突破情欲之网,重新振作精神,埋头音乐创作,克里斯朵夫警醒了。
克利斯朵夫在听音乐会时,感到演奏者萎靡不振,观众也听得百无聊赖,他懊丧的发现,所谓大师的喊御者作品无不充满着虚假和造作。他义无反顾地撕毁了以前俗套的乐曲,批评了几乎所有德国古典音乐大师的虚伪。守旧势力说他“标新立异”,“完全疯了”,曾喜爱他的大公爵也开始反感他,震动的乐坛联合反击,使他举办的演奏自己新作品的音乐会受到了挫折和冷落。就在事业受挫时,他受人利用,在杂志上发表了多篇音乐评论,把那些乐队指挥、演奏家、歌唱家乃至观众都得罪了。他孤独、愤怒,决意远走他乡。临行前,他去参加农庄的节日舞会,因一个姑娘不愿和醉酒的军官跳舞而遭打,他打抱不平打死了军官,被解救的姑娘让他到巴黎避难,他匆匆给母亲留了一张便条就逃走了,他出了边境,到了法兰西。
在巴黎,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一方面他要找工作糊口,另一方面他又不肯亵渎音乐艺术。最后,他为一个肉店老板女儿葛拉赛、一个汽车制造商的女儿史丹芬以及她的表妹葛拉齐亚教授钢琴。葛拉齐亚充满爱心,经常为克里斯朵夫的不幸命运而痛苦。
在别人的引荐下,他参加了巴黎文艺界的活动,用交响诗的形式写成了话剧,并拿到剧院去演出。可社会***议员和一些别的政客们,虽是自命自由的思想家,其实禁止别人的思想自由。一个社会***议员热心促成他的歌剧《大卫》的上演,并拉自己的情妇担任剧中主角,结果这女人声音恶俗不堪,克里斯朵夫为撤换角色与议员闹翻,演出告吹。气得克里斯朵夫大病一场,唯一的收获是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是一个靠教书为生的青年诗人奥里维。他的几份教课的差事都因此丢了,生活又陷入窘境。克里斯朵夫的一切都得到葛拉齐亚的深切关注,她一直在无法给克里斯朵夫提供帮助而伤心。
克里斯朵夫与朋友奥里维合租一所公寓,奥里维非常钦佩约翰的音乐天才和充沛精力,约翰也喜欢奥里维的智慧清明,谦和仁爱,他们都热爱自由。约翰随奥里维到平民中去,他看到了法国潜藏的生机。他要求团结抗暴,扫除贵族气息,而奥里维醉心宗教,梦想有一个爱一切的公平世界。他们在社会上经过几年的激昂奋斗之后,终于都为成千上万的淳朴心灵埋头创作了,他的《大卫》在法德两国的演出获得巨大成功,以前被喝倒彩的《伊芙琴尼亚》也被重新发现,受到热烈欢迎。大家公认克利斯朵夫是天才,生活也因此出现了转机。这时,克里斯朵夫发现自己和奥里维都爱上了工程师的女儿雅葛丽纳,他主动退出,促成他们的婚约,并搬到别处居住。
克里斯朵夫的名气越来越大,但又一次遭到别人的陷害,出版商哀区脱篡改出版克利斯朵夫的作品,使他陷入困境。很快,他发现他的文章又有了改变,奥国大使馆还邀他前去演奏。原来当年狂热爱他、曾是他学生的葛拉齐亚,当上了奥国的伯爵夫人,是她在暗中保护他,使他又一次得以脱身。不久,“五一”节那天,他和好朋友奥里维参加游行运动,奥里维为救一个挤倒的孩子被人群踏在脚下,他在混战中刺死了一名施暴的警察,也不得不逃往瑞士。在瑞士,他思念亡友,心都要碎了。心情平息之后的他和一个医生妻子发生了关系。事后,他无法原谅自己的道德行为,托辞离开隐遁到一个小村里。
在一次散步的时候,他偶遇已丧夫的葛拉齐亚,俩人沉入重逢的喜悦,虽然葛拉齐亚的儿子阻止俩人的结合,他们仍在心心相印中获得了满足。
十年过去了,克利斯朵夫开始重新思索人生,他感到自己为创造以道德为目标的最高艺术已无能为力了,他把上帝当作心灵的寄托和理想的归宿。这时,他的作品在欧洲各地演奏并极受欢迎。他在德国杀死军官的旧案已经撤销,在法国打死警察的事也被人遗忘。他可以自由来入于德法之间。但约翰想逃避巴黎的伤心往事,自愿留在瑞士。在葛拉齐亚的支持下,他接受了巴黎的邀请,去指挥几个音乐会,他的演出引起巨大轰动,连过去反对他的人也捧他了。
晚年的克利斯朵夫誉满欧洲,他继续创作,但他的作品已不像早年那样风雷激荡,而是和谐恬静。葛拉齐亚去世后,克里斯朵夫也闭门不出,他在弥留之际,脑际回想起临终的自慰:“我曾经奋斗,曾经痛苦,曾经流浪,曾经创造。让我在你的怀抱中歇一歇吧。有一天,我将为新的战斗而再生!”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华的、多产的作家。他非常善于运用“有趣的情节”。历史给他提供了众多的情节。遥远的过去时代的秘密的阴谋,残酷的暴行,沸腾的激情,宗教的狂热,以及丧失理智的爱情,都能在他的笔下重现。他的笔创造了浪漫主义世界。然而,这个世界是由真实地刻画出来的性格所组成。大仲马的作品是现实主义的,是具有人民性的。在他的作品中,王公贵族、元帅、主教降为平凡的人,而小人物则主宰着王国的命运。
大仲马的作品,并非只限于过去的时代,也有与他生活的时代相关的作品。《基度山伯爵》就是这样的作品。这本书叙述的是与作者同时代的法国,故事是以波旁王朝复辟时期为背景展开的。
《基度山伯爵》是怎样形成的?作家从生活中汲取了什么?作家的想象力创造了什么?现实与虚构的关系如何?谁是作品中人物的原型?弄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对大仲马创作的研究。
当时有一个在巴黎生活和创作的作家,名叫欧仁·苏。他虽然名声不如大仲马,但稿费收入无疑是超过大仲马的。当时,全国都在读欧仁·苏的作品,尤其是《巴黎的秘密》特别著宽颤名。这本书风行一时,几乎人人都在谈论书中的主角格罗尔斯金公爵。欧仁·苏靠这本书得到了十万法郎的稿费。
出版家别丘恩提议大仲马和欧仁·苏竞赛。可是,这就要写以现代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大仲马接受了这个建议。
和往常一样,先从寻找真实的故事入手。他想起了两、三年前曾经见过一本小册子《没有假面具的警察》。这本书是一个名叫布尔曼斯的人在1838年出版的。书中的材料是从警察局档案中抽出来,由新闻记者布舍尔·艾米尔和拉蒙—兰岗男爵加工整理的。
在翻阅警察局档案时,一篇名为《金刚石和复仇》的材料引起了大仲马的注意。他后来写道:“这个故事就象是一颗隐藏在贝壳里等待着珠宝匠的珍珠。”
这个激起大仲马灵感的故事,发生于1807年。当时在巴黎,有一个名叫皮克·弗朗苏的年青皮靴匠。他有一个既富有又漂亮的未婚妻,名叫玛格丽特·菲若拉。她有整整十万金法郎的嫁妆。有一天,正值狂欢节,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皮克到小酒馆去探望朋友卢比安·马其叶。他在小酒馆里喝得有些醉意,就讲起了自己的好运气。酒馆主人卢比安是个嫉妒的人。他也在悄悄地爱着玛格丽特。他决心破坏朋友的婚事。等皮克走了以后,阴险的酒店主人对当时在场听见皮克讲话的人(一共三个人,其中一个是阿刘·安东——要注意这个名字)提议,对这个幸福的未婚夫开个玩笑。做法很简单,给警察队长写封信,说皮克·弗朗苏是英国奸细,参加了波旁王朝复辟的阴谋。
狂欢节闲着没事的人们编造出来的玩笑,演变成十分严重的悲剧。婚礼前三天,皮克被逮捕了。警察队长没有经过审讯,就仓促地把这“阴谋家”的“罪行”报告给了沙沃里警察局长。令人奇怪的是,皮克的命运就这样决定了。他被关进了皮埃蒙特的费尼斯德里堡。
皮克的父母和未婚妻想尽办法打听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可是,毫无结果。皮克象石沉大海一样地失踪了。
漫长的七年过去了。这时,拿辩巧源破仑被废除,波旁王朝复位了。皮克,这个受了多年苦难的人被释放了。但已很难认出这个象老头子的人就是当年那个漂亮的小伙子。监狱生活在他身上打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使他成了一个阴沉冷酷而又非常富有的人。
监狱里有一个意大利神父,他和皮克一样也是囚犯。临死前,神父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遗赠给皮克。共有:八百万法郎的动产,两百万法郎珠宝和三百万法郎黄金。这些财宝被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神父把地点告诉了皮克。
皮克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这些财宝携态,然后去实现他早就想好了的计划:找到玛格丽特,并且对所有害他坐牢、破坏他的婚礼的人复仇。
他以刘斯·若杰弗的名字出现在以往住过的地方,一步步地进行调查。他打听到玛格丽特在“痛苦地悼念他整整两年以后”,嫁给了陷害他的首犯、酒店老板卢比安,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已成为巴黎最豪华的饭店的阔老板。狂欢节那次“玩笑”的其他罪人是谁呢?人们建议他去找住在尼姆的阿刘·安东。
皮克化装成一个僧侣来到尼姆。找到了小饭馆主人阿刘。他自称是从费尼斯德里堡来的巴尔金神父,是来完成皮克·弗朗苏最后的愿望:弄清楚是谁害得这个皮靴匠坐牢。假神父边说边对着光亮拿出一颗惊人的钻石。他对惊呆了的阿刘说:“按照皮克的意愿,如果你把这些坏蛋的名字说出来,这个金刚石就属于你了”。小饭馆主人不加思索就回答道:“告密的是卢比安,协助他的是食品杂货店老板梭布罗和制帽工人沙良里”。
阿刘得到了金刚石,他立即把钻石卖出去,买了一座豪华的别墅。但是他很快就知道珠宝商骗了他。这块钻石转卖为十万零七千法郎,而阿刘才得到六万五千法郎。他为了找回亏损,打死了珠宝商,逃跑了。
皮克证实了卢比安的罪行和其他仇人的名字,回到了巴黎。他以普罗斯皮洛的名字在卢比安的饭店里当侍者。在这里,他不仅很快就看见了过去的未婚妻,而且也看见了两个同谋者——梭布罗和沙良里。
一天傍晚,梭布罗没有象往常一样来玩骨牌;他是经常和卢比安玩牌的。人们在艺术桥上找到了他的尸体。他的胸膛上插着一把匕首,匕首柄上刻着:《第一号》。
从此灾祸接二连三地落在卢比安的头上。他第一次结婚生的女儿、十六岁的美人切列珠,被一个有殷实财产的侯爵勾引上了。为了掩盖这件丑事,他们决定尽快地举行婚礼。勾引她的人不但不反对,反而很高兴地准备和这个快要成为他孩子的母亲的姑娘结为合法夫妇。但丑事终于在婚礼的晚宴上张扬出来了。新郎没有在餐桌旁出现,他突然失踪了。很快从西班牙来了封信。从信中看出他根本不是什么侯爵,而是一个在逃的苦役犯。
被遗弃的切列珠的父母急坏了。卢比安的妻子神经完全错乱了。不得不把她送到乡下去。
灾祸接踵而至,卢比安的家和饭店通通被烧光,他破产了。不久,他那不成器的儿子被拉进流氓集团,参加了盗窃活动。法院判了他二十年苦役。
沙良里突然死了。在他的棺材上有人钉上了个纸条。上面写着:《第二号》。
1820年初,“美丽的玛格丽特”绝望地死去了。就在这时,跑堂的普罗斯皮洛厚颜无耻地提出要买卢比安的女儿切列珠。于是,骄傲的美人成了仆人的情妇。
卢比安快疯了。有一天傍晚,在花园里,一个带黑面具的人出现在他的面前。这个神秘的陌生人声称:“我是皮克·弗朗苏。就是你卢比安在1807年害得他坐了牢,并且抢走了他的未婚妻的那个人。我杀死了梭布罗和沙良里,败坏了你女儿的名誉,带坏了你的儿子。放火烧了你的房子,把你的妻子送进了坟墓。现在,轮到你了。你是《第三号》”。说完,用匕首刺死了卢比安。
复仇完成了,皮克本该逃跑。但是有人抓住了他,捆起来带走了。等他清醒过来时,他看见在他面前的是阿刘·安东。
这个尼姆的小饭馆主人,早就猜到来找他的假僧侣就是皮克。于是,他秘密地来到巴黎,自始至终就象是皮靴匠复仇的一个沉默的同谋者。现在,作为自己沉默的代价,他要索取皮克的一半财产。没想到遭到坚决拒绝。无论是毒打还是恫吓,都不能使这个费尼斯德里堡过去的囚徒屈服。狂怒之下,阿刘把他杀了。后来,阿刘逃到英国。几年以后,阿刘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请来了神父,向他承认了自己做过的恶事,请求把财产交给法国警察局作为自己的忏悔。
皮靴匠皮克的故事总共只有20页。但大仲马锐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中了它。他开始润色这个现代生活的悲剧,使它成为艺术作品。
他并不是第一个从犯罪现象中提取小说情节的人。在他之前的一些作家,如普莱沃和笛福,席勒和司各特·瓦里切尔,巴尔扎克和狄更斯,以及许多其他的人,也是经常从警察局的记录,法院的报告和监狱大事记中,寻找人物形象和情节的。
大仲马要完成的工作是把真实的人物由现实世界引入想象世界。皮靴匠皮克由单纯的杀人凶手变成针对社会统治集团中“大人物”们的复仇者。他不仅仅是为自己报仇,而且也是为一切受欺侮、被诬陷和摧残的人报仇。当时在法国首都,麇集了波旁王朝的“英雄们”。这些奸诈的小人、冒险家和罪犯,成了法国社会积极的活动分子。他们虽然犯下了罪行,却在社会上攫取了令人羡慕的地位,兴旺发达起来。这些人物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并不罕见。大仲马痛恨这些暴发户、追名逐利的小人、投机的银行家、作了大官的流氓无赖、在殖民地发了横财的骗子以及复了职的将军们。他希望对这些坏家伙进行清算,哪怕是在纸上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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