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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我中华者必受惩处,历史问题

时间:2023/07/01 10:27:00人气:作者:本站作者我要评论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犯我中华者必受惩处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犯我中华者必受惩处的知识,包括历史问题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唐代李恕《戒子拾遗》白话版家风家训

唐代李恕《戒子拾遗》白话版家风家训

唐李恕《戒子拾遗》。

1.清勤自勖.平真无亏。

居九品小官,位处百官之下,应该清廉、勤奋和自勉,平实、纯真而问心无愧。对待上司要忠诚,对待同僚要谦虚恭敬。说话要考虑周到再出口,办事要三思而行。不要随便毁誉他人,不要轻易议论他人得失。各种政策法令,是施政的坚固的堤坝;凡是牵涉官吏役使的事情,每数慎个行动都要遵守法规;断案时给予、夺取、切割和决断,都在道理上切合法令。给罪犯定下罪名,哪随自己的喜怒随心所欲?用枷锁、棍棒惩处罪犯的具体形式,都有明文规定,依照法令的标准来执行,足以当众让罪犯感到耻辱。不要随便发威作怒、挥动粗杖大枷来惩治犯人。放纵一时威怒,会招取终身失败。

这里介绍的是处在古代官场最底层的小职员的职业操守。要忠于上司,尊敬同僚,不要轻易在单位论人得失,目的是为了不伤害他人、创造出良好的人际关系,使自己能在单位安身立足。在工作上,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绝不可感情用事隐唯。要恪守本身工作的权力范围,不能一时兴起,超越权力发威作势,最终自取其败。

官卑权小,不仅处在执法的最前沿和最终端,而且本人稍有不慎也最容易被挤出职场,所以在工作上不能在严格执法之外有任何一点自由。这似乎有过于拘谨、小心之嫌,但比较当今官场某些腐败、油滑的风气,古代职员虽地位卑下但执法从严精神又显得十分正当和可贵。

向上司申报的公文,出言要十分谨慎,签字要用真实的笔迹,千万不要使用轻侮性词语玩弄刀笔,讥讽同事。如果触犯重要的上司,失败立即就要来临。如果轻慢了同僚,怨恨就会在暗处产生。职位低下处在卑微的位置,要到处随时设防和谨慎,对单位内部的人士要虚心接待,对乡里德高望重的人要以礼相待。如果听任情绪放纵怒骂,轻出恶言,骂人父母,其子会怨恨你,骂人兄长,其弟会怨恨你,既然已经成为怨恨所归之所,也就等于结下了深仇。东汉刘宽不怒斥童仆,阮籍虽言谈玄远但从不随意褒贬人物。

孔子说:善于做官的人立德,不善于做官的人招怨。一定要以此勉励自己呀!

供职公门最忌天真地恃才弄文,呈报上司的文字贵在严谨、客观和规范,不能埋伏刀笔而伤及同僚。在单位,与上级抗争,无异自毁前程;与同事结怨,迟早必遭暗箭。对来访的群众,尤其是社会名流一定要以礼相待。要把从业的过程,视为行权执法的过程,也是立德做人的过程。

3.正身范物,修己安人。

县里有长官,职责是宣扬风俗教化;丞尉是小官,不必管得太宽。如果任意斥责强大刚健的人士,压制地方雄杰豪强,施展新官上任的威风,博取高明的声誉,指挥全县,操纵各部门的权力,会让有识之士寒心,旁观者非议。只有自身端正、率先垂范,才能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也能使他人安心。工作时,不要与主管的官吏随便轻言,不要在公庭放纵嬉笑,站着不要歪斜,坐着要端正庄重,这样,人们自然归心于你并且敬畏你。

一个辅佐性官员也要有一定独到的智慧。体面、威风、功绩和名誉的光环都属于最高领导。不居要职,绝不能贪功好名、逞勇显薯携敬威,不要妄图指挥和操纵全局;更不要串联、操控和侵夺下属部门的权力;否则对上越权、对下侵权,迟早会成为公门中令人切齿侧目的害群之马。只有端正言行,在规章制度方面率先垂范,尊敬上司,让同事放心,才最终会赢得单位上下的一致推拥和尊敬。只有在所经历的每个单位都能获得广泛的推拥和尊敬,才拥有康泰、宽广的敬业之路。

4.禄俸所获.仅以代耕。

你们这些年轻人,刚做小官,所得的俸禄仅能代替农民种田的收入而已。应减少家中佣人,行为严谨,用度要节省,家门即使是白天也要关闭起来,要将公文锁好并保管好钥匙。家童要收敛形迹,不要出入公庭。要像张奂一样清廉、干净。能这样,即使正直无畏,也能高枕无忧,难道还怕多言可畏和众口滔滔吗?杨震做涿郡太守时,子孙都粗茶淡饭,出门从不乘车,并告诉子孙说:要让人们认为你们不愧是清白吏的子孙。这话说得十分恳切,你们要刻骨铭心地记住。假如是为了某个急需之物,一时来不及到远处去买,除了衣食以外,其余的若一时缺乏,也可以就近互相交流通融,但必须按价付钱,领取时清楚明白,并且要留下文书为凭据。

这虽然是很细碎的小事,但容易招惹流言。不要招致强买的嫌疑,引起渔利他人的诽谤。若能远远减少已经事先觉察到的不利事,早早地杜绝还没有萌发的不利事,能够做到清白自立,我就没有忧虑了。

公门小职员的俸禄不过仅以代耕,只有靠谨身节用来维持生计。虽位卑禄薄,但却行使着掌管公文和经办钱财的重大职责,不仅要时刻做到镇安关匙,而且要练就一副使马如羊、使金如粟的廉洁品节。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李恕所强调的对这种品节的培育和历练,不是来自国家法令的强制性规定,而是来自家庭内部前辈对后辈的耳提面命式的训导与督促;可见,哺育出如此良好家风的民族是多么善良的民族,能把精神文明教育深入转化为自觉的良好家风的文化,是多么优秀而善良的文化!值得警惕的是:面对这样的文化,近现代以来,总有一些人把它视为万恶之源,把它指诬为封建宗法制的落后的农耕文化;这种思潮如果不是出于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无知,就是出于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蓄意践踏与破坏。

5.食禄坐观.贼也。

周生烈说:拿着俸禄却坐享其成,不干实事,这就是贼的行为。老子说:债务少容易偿还,职务少容易坚守称职。你们要想仕途通达,应该严格要求和估算自己的未来,正确估价自己的能力和天分,或许能保住自己的名位。冒昧地争宠求荣,必给后世留下被谴责的把柄。如果政绩突出并能使百姓安乐,功业彰显如虹霓,足以使家门隆庆,祖业重辉。难道一定要极荣显贵才算仕途通达吗?

不注重高位多职,只注重称职与敬职,这是一种对国家负责、对工作负责的道德精神;也是一种追求才位相称、名实相符的精神境界。古人把那些坐享俸禄不干实事的人视同盗贼,至于那些拿着俸禄不仅不干实事而且还无恶不作的人,那就更是连盗贼都不如的与传统道德水火不容的社会的公敌。可见,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且对解决当代中国现实问题也具有强烈的针对性。

6.家有三史无痴子。

在休假闲暇的光景、在工作之余的空闲时光加强自身修养,一定会有很大的收益。谯周说:圣人向天学。。。,君子向圣人学。。。。

又说:不断进步的人就像旅行一样,早晨出发,走到晚上停留下来,就已不在原来的起点了;善于增益的人就像采摘菜蔬一样,只要勤奋顷刻之间箩筐就自然堆满了。家中经史一类的书如果不够用,只要经常光顾书店,迟早总能买到便宜的书。假如用数万金钱,不过是购买一匹马的价值,却能够买得数千卷经史之书,可以成为百代传家之宝。大抵人们都知道购买骏马,喜欢华衣美味,而不肯买书,这是见识不高、目光短浅的表现。《淮南子》说:家中有三部史书,就没有呆痴的后代。能不自勉吗?

在同一片天地,会展现不同的人生;但在不同的时世,会出现相同的境遇,这就是历史在运动。读史能增强人的阅历和智慧,能使人的生命的空间因有历史感而显得更加深邃和丰阔。读史就是治学,治学的目的就是使人进步。所谓进步则如同行路,不断远离最初的起点,不断移步换形进入风物殊异的新境界;否则捧读多时始终走不出起点,乃至于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绝不能被无穷的事务和漫长的历程压垮了意志。治学要像采摘菜蔬一样,只要把得到菜蔬的愿望重重地放在心头,并且手动不停,箩筐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自然填满。铭记谯周的这两句金玉良言,不愁治学不提速增功。

关于李敖的家风家训及个人简介

关于李敖的家风家训及个人简介_

【随她胡闹去吧】

小文年纪尚小不懂事,随地胡闹去吧。她在台湾念书时,我就跟她开玩笑说:你这样手胡闹,簪你去了炙固,炙国就要亡国了。如今她长大了,炙国尚未亡,可见美国尚堪折腾。一李敖谈女儿李文的信。

【简介】

李敖(1935-),字敖之。台湾作家、中国近代史学者、文化学者、时事批评家。台湾无***派人士,曾任台湾立法委员。因其文笔犀利、批判色彩浓厚,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所以自诩为中国白话文第一人。有《北京法源寺》、《阳痿美国》等100多本著作,前后共有九十六本被禁,创下历史记录。《李敖大全集》是他大部分著作的合集,共80册。

李敖年轻时曾与王尚勤恋爱,生下女儿李文。两人分手后.

王尚勤把女儿带到了美国,但是李文顽皮任性,让她大伤脑筋,颇感忧虑。她只好给李敖写信求援,希望他抽空给女儿写信或打电话,严厉管教一下。李敖回信说:你在信中提到小文的事,目前除了静观其变,似别无良策,丘吉尔89岁时,还有酗酒闹事的高龄女儿云云。

看得出来,李敖丝毫不为女儿感到担忧。他主张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个性,走自己的路,自然孩子也不应该成为父母的复制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每条路都是正确的,但有些人的不幸在于,他们不想走自己的路,总想走别人的路。李敖曾经说:人生总要面对不可知的状况,就看他怎样应对。有时会成功,有时会头破血流,这都是锻炼。

李文的性格从小叛逆,她说:越是不让我做的事,我越是要不计后果地去做。李敖不管花多少钱都要让李文进最好的学校,受最好的教育;还让李文学小提琴,学钢琴,让她学芭蕾舞,使她成为一个有艺术修养、有品味的人。在子女教育问题上,特立独行如李敖似乎也不能免俗,和现在的许多家长一样,害怕李文输在起跑线上,想要培养一个现代超级少女。但李文17岁时辍学早婚怀孕生子。李敖虽然反对,却也无可奈何,没有横加干涉。直到李文结婚没有多久,自己开始思考爸爸讲过的一些话,开始怀疑这种生活是不是真正想要的。终于,李文同忆说:要结婚我也结了,要过家庭生活我也过了,打工养家的日子也尝过了,任性过后,我好像一下子明白了,这真的不是我做得对的事情,我还要走更长的人生路,我要继续读书!李文重新回学校读书。一路念得痛痛快快,一口气把学士、硕士和博士全部读了下来。

不光是女儿,对待儿子李戡也是如此。前几年,儿子放弃上台湾大学的机会,而上北京大学。李敖坦言:我不知道所谓好的大学是怎样的,但我知道什么是坏的。我知道台湾的大学都不好。而北京大学的好处是它有更大的国际视野。我不对孩子做任何设计,任何设计都是危险的,应该尽量让孩子自动自发。

人生并不一定是水涨船高的。

而李戡自己则对老爸的放养式教育很受用:我从来没有过所谓的叛逆期。爸爸基本是不管我,但他会在大的方向上指引我,让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关于李毓秀的家风家训及个人简介

关于李毓秀的家风家训及个人简介_

父母呼,应勿缓《弟子规》李毓秀。

【入则孝】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

【译文】

父母呼唤,应及时回答,不要慢吞吞地很久才应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

父母教导我们做人处事的道理,是为了我们好,应该恭敬地聆听。做错了事,父母责备教诫时,应虚心接受,不可强词夺理,使父母亲生气。

侍奉父母要用心体贴,为了让父亲安心睡联,夏天睡前要帮父亲把床铺扇凉,冬天寒冷时要为父亲温暖被席。早晨起床后,应该先探望父母,请安问好。下午回家后,要将今天在外的情形告诉父母,使老人家放心。

外出离家时,须告诉父母要到那里去,回家后禀报父母回来了,让父母安心。平时起居作息,要保持正常有规律,做事有常规,不要任意改变,以免父母忧虑。

纵然是小事,也不要任性,擅自做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性而为,容易出错,就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因此让父母担心,是不孝的行为。公物虽小,也不可以私自收藏占为已有。如果私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亲知道了一定很伤心。

【小传】

李毓秀(1647-1729年),字子潜,号采三。』ll两省新绛县龙兴镇周庄村人,清初著名学者、教育家。在年轻的时候,李毓秀师从同乡学者***冰壑,游学近二十年。科举不中后,就放弃了仕进之途,终身为秀才,致力丁治学。精研《大学》、《中庸》,创办敦复斋讲学。

来听课的人很多,太平县御史王奂曾多次向他请教,十分佩服他的才学,被人尊称为李夫子。根据传统对童蒙的要求,也结合他自己的教书实践,写成了《训蒙文》,后来经过贾存仁修订,改名《弟子规》。

他的著作还有《四书正伪》、《四书字类释义》、《学庸发明》、《读大学偶记》、《宋孺夫文约》、《水仙百咏》等,分别藏于山两省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

《弟子规》共七个部分内容:孝、悌、谨、信、泛爱众、亲仁、余力学文。任何人读《弟子规》皆有意义。孝,如何孝敬父母、尊重长辈;悌,如何友爱兄弟、礼貌待人;谨,做事谨慎,像诸葛亮一样;信,诚实,可信;泛众爱,如何爱一切人:亲仁,亲切万物,仁布天下;余力学文,学贵力行,活到老,学到老。《弟子规》最重要的作用是不仅是教孩子的,而且引导父母践行。父母做到每条,孩子看在眼里,学在心中,少成若天性,。。。惯成造作,孩子方有根。老话说三岁看八十,七岁看毕生,此话不假。

《弟子规》浅显易懂,押韵顺口,文风朴实,说理透彻,在我国清代教育史上有一定的影响。清代后期成为广为流传的儿童读本和童蒙读物,几乎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有同等影响。

家风家训格言

1、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

2、丈失一生,廉耻为重。

3、人遗子孙以财,我遗子孙以清白。

4、凡是不爱已的人,实在欠缺做父母的资格。

5、弱夫也叫懦夫,撑不起家庭。唯唯诺诺,说而不做,不敢担当事情,把女人推到前面,专听女人指挥。

6、富贵是无情之物,你看得他重,他害你越大。

7、匿怨而用暗箭,祸延子孙。

8、子女的事不要干涉,放手让位给后辈来当家,不摆老资格。

9、如果男人做到位,则家中少灾难;如果男人做不到位,则家中多灾多难。

10、驭横切莫逞气,遇谤还要自修。

11、毋以己长而形人之短,毋固己拙而忌人之能。

12、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

13、实爱无成见:真信不疑,不要怀疑对方。

14、孩子不明理等于是果子酸了。果子酸了要在树根上下功夫。

15、不要管闲事,不要过多牵挂子孙,儿孙自有儿孙福。

16、进家门前丢掉不愉快的情绪,让家只存放快乐的记忆。

17、人极不要跟寻,人愁不可喜悦。

18、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

19、孝敬老人,严教子孙;尊老爱幼,亲穆存心。

20、天道酬勤。也许你付出了不一定得到回报,但不付出一定得不到回报。

21、平生不作皱眉事,世上应无切齿人。

22、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23、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24、诚实最好的政策。

25、一身能勤能敬,虽愚人亦有贤智风味。

26、有百世之德者,必有百世之子孙保之;有十世之德者,就有十世的子孙保之;如果是斩焉无后者,那是德至薄也。

27、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

28、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我做起代代相传。

29、许人一物,千金不移。

30、对己能真,对人就能去伪,就像黑夜接着白天,影子随着身形。

31、少年不知勤学苦,老来方悔读书迟。

32、成家子,烘如宝,败家子,钱如草。

33、博爱无条件:不管人,不束缚对方。给对方自由权。

34、爱是和谐的缘起,也是和谐的总纲,没有爱不可能建立和谐的家庭。

35、坚持自己的准则,不盲从,不浮夸,实实在在。

36、女人好吃懒做,怨天尤人是一家的扫把星,悍妇和弱妇都不是媳妇。

37、坚持没有办不成的室,勇往直前不畏艰险。

38、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39、自己的事自己干,自己的天地自己闯,靠天靠地靠祖宗不如靠自己。

40、婆婆是当媳妇多年熬出来的,等到娶了儿媳,便当了婆婆。媳妇是在家当姑娘,一出阁到了婆婆家,便当了媳妇。

41、人背信则名不达。

42、做不到就不要说,说话不算数就没有尊严。

43、乖僻自是,悔误必多。

44、独立人格、勤俭节约、凡事忍耐、不断学。。。、为人正直、用心做事。

45、欲高门第须为善,要好儿孙必读书。

46、婆母所爱之物,我当爱之;所爱之人,我当敬之。准能得婆母的欢喜心。再能理解老人的心,顺老人的意,便是得了道。

47、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48、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诉,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需平心暗思。

49、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

50、人生内无贤父兄,外无严师友,而能有成者少矣。

51、男子汉大丈夫要说话算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说到做到。

52、族内子孙人等,妄作非为,有干名教者,不待鸣官,祠内先行整治。

53、老人如何使一家兴旺呢?就是要多行善事,广积阴德。一方面可修德免罪,一方面为子孙培德扎根,庇荫子孙。

54、家,心灵的守护地;家,温暖的港湾处;唯天下间最美丽的地方!

55、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

56、贪爱沉溺是苦海,利欲炽燃是火坑。

57、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58、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59、人而无信,百事皆虚。

60、幸名无德非佳兆。乱世多财是祸根。

61、常将有日思元日,莫待无时思有时。

62、老人有德是最好的风水,最高等的风水。

63、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64、儿童是创造产业的人,不是继承遗产的人。

65、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66、以实待人,非唯益人,益己尤大。

67、一家的天福星,以志为根。即以全家安乐为己任,造福一家。

68、整个家庭的建立都是以爱为根,没有爱无法建立的家庭,爱是成家的第一条件。

69、暴夫则非打即骂,不讲道理。不明白自己责任所在,所以才敢胡作非为。

70、休存猜忌之心,休听离间之语,休作生分之事,休专公共之利。

71、本来媳妇就不是婆婆生的,婆婆若不明白道,未先施恩,先扬短处,或以大压小,用脾气来管她,说话净种恶因,婆媳哪能发生好感情?

72、事业文章,随身消毁,而精神万古不灭;功名富贵,逐世转移,而气节千载如斯。

73、人悔不要埋怨,人羞不要数说。

74、有道才有德,无道便无德,有德才有福,无德便无福。

75、老人要宣扬家风,父母要示范家风,夫妻要掌舵家风,子女要继承家风,孙辈要顺受家风,兄弟姐妹要竞比家风。

76、恶不在大,心术一坏,即入祸门。

77、家家有本难念经,唯有开心念得通。

78、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匆流连。

79、知有己不知有人,闻人过不闻己过,此锅本也。故自私之念,萌则铲之,谗谀之徒至则却之。

80、才能知耻,即是上进。中国传统文化。

81、人生最大的秘密和财富是健康,快乐。

82、以直报怨,以义解仇。

83、本来是丈夫的事情,但是丈夫忘记做了,妻子不要埋怨,要认真把事情有做好;反过来,丈夫也要这样做。对方做不到的自己补上去。这就是互相补漏。

84、孩子不用管,全凭德行感化。明白他的个性,帮他砍小枝、留大枝。不娇、不溺、不打、不骂。多鼓励,常肯定,少批评,不用物质诱惑。

85、男人要刚。刚不是打人骂人,打人骂人的男人是无能的男人。

86、勤俭不是一时节约,而是一世的坚持与努力。

87、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88、施恩无念,受恩莫忘。

89、人如失去了诚实,也就失去了一切。

90、当媳妇的,要明理:公婆是一家真正的福报。不要老人,怨恨老人,不肯对老人尽孝等于自己不要福报,也不会有福报。

91、向子女宣扬老人、老祖宗的功德,做尊老敬老的尽孝榜样给子女看,用感恩先辈的恩德,来启蒙后代。

92、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

93、房氏后裔起名,班辈按一字居中,一字居后,不得紊乱。

94、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

95、不安排老人做事,他们喜欢什么就做点什么,但要多关心老人,常劝他们多休息。

96、家里不管谁有错,不管发生什么灾难和是非,都不外扬家丑。

97、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想有时。

98、知足常乐,在家颐养天命。宣扬家风,赞叹祖德,教育子孙懂得知恩、感恩、报恩。

99、生命不能从谎言之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明太祖的法律思想

楼上的你介绍的是本人生评和主题不符。

明太祖朱元璋(公元1328—1398年)系明朝开国皇帝,年号洪武,庙号太祖,在位31年。他从小父母早逝,曾出家为僧,可以说中国历史上出身最卑贱的皇帝,但其却以雄才伟略,审时度势,利用之元末农民起义的大好时机,招贤纳良,从而将元朝的统治者逐出中原,建立了封建专制高度集中的明王朝。纵观历朝历代皇帝,有明以前,除了两汉、南宋三朝皇帝较为重视法制外,其余的皇帝,无一有如朱元璋那样重视法律,其对法律的思考和见解,可以说是独步古今。现就其法律思想做以初探。

一、重视法律,以法治国。

明太祖虽然布衣出身,起于微末,但是在参加和组织领导农民起义军的反元斗争以及在和其农民起义军的杀伐中,他看到元末法制败坏,官吏贪蠹,民不聊生,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治国作用。太祖曾告诫群臣说:“从前朕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要严立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正是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朱元璋高度肯定了法律的治国作用。他说:“夫法度者,朝庭所以治天下也”。于是在朱元璋即吴王位时(公元1364年)就提出“建国之初,先正纲纪”,命左相国李善长等草创律令,编律285条,令145条,到吴元年十二月“甲寅,律令成,命颁行之。”这便是最早拟定颁行的《大明律》。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律法的精髓要义,文化程度不高的朱元璋曾令“儒臣四人,同刑官讲唐律,日进二十条”。作为制定大明律的依据。事实上,早在吴元年的《大明律》制定时,朱元璋就专门发布了上谕,要求议律官“日具刑名条目以上,吾亲酌议焉,每御西楼,诏诸臣赐坐,讲论律义”。洪武六年冬重修《大明律》时,朱元璋诏赐刑部尚书,“每奏一篇,命揭两庑,亲加裁酌”,即对律条亲自审定。明朝最高统治者的这种崇法精神和有关作法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正是由于朱元璋的高度重视,经过吴元年(公元1364元)、洪武六年(公元1373元)、洪武二十二年、洪武三十年四次修订,最终完成了《大明律诰》“刊布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正如《明史·刑法志》所概括的:“盖太祖之于律令也,草创于吴元年,更定于洪武六年,整齐于二十二年,轮链至三十三年始颁始天下,日久而虑精,一代法始定,中外决狱,一准三十年所颁。”

二、注重法律的继承性

明初,丞相李善长等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制”。太祖从其言。事实上,由于《唐律疏义》所表现出的盛唐文明对中华文化的浸淫,太祖皇帝对唐朝的政治制度、法律思想和文化甚至到了崇拜的地步。如即位初,使“诏衣冠如唐制”。在大明律的制定上,朱元璋曾命“儒臣四人,樱尺同刑官讲唐律,日进二十条”。在《御制大明律序》中,朱元璋特别强调了“朕仿古为治”的立法继承性思想。洪武七年刑部尚书刘惟谦、翰林学士宋濂在《进明律表》中宣称大明律“篇目一准之于唐…合六百有六条,分为三十卷,或损或益,或仍其旧,务合轻重之宜”。(弘治十五年的《御制明会典》中专门申述说:“我太祖高皇帝以至圣之德驱胡元而有天下,凡一政之举,一令之行,必集群儒而议之,遵古法,酌时宜…”。正德四年的《御制明会典序》中也说:“我太祖皇帝稽古创制…”。除了立法,明太祖创制的司法制度基本也是沿袭唐宋旧制的。正是由于对前代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借鉴吸收,才使得《大明律》“上稽天理,下揆人情”。条例简于唐律,精神严于宋律,成为终明之世的“百代之准绳”。

三、注重和强调法律的稳定性

法律作为调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的基本行为规范,其不断更改和变动自然而然地会对社会统治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统治者的更替。明太祖鉴于以往法律制度朝令夕改,民不知所遵,百姓往往无所适从的弊端,从维护明王朝的长治久安出发,对法律的稳定性尤加重视。洪武三十年《腊颂孙大明律》修订以后,朱元璋即“令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变更,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正是在此严旨之下,《大明律》成为“万世之常法”,在有明一代,“历代相承,无敢轻改”。此外,在洪武十八年颁行《大诰》初编时,朱元璋便在《御制大诰序》中,特别申明“斯令一出,世世守行之”。因而太祖以后的明朝诸帝,总是坚持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如嘉靖八年《皇帝敕谕内阁》:“近守祖宗成法,夙夜柢慎,罔敢违越”。万历四年《皇帝敕谕内阁》强调“唯我祖宗之旧章成宪,是守是遵”。正是由于后世坚持了太祖遗训,从而保障了明律对社会关系调整结果的相似性或一致性,最大程度维护了明朝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尤其从明宪宗到熹宗前后长达160余年里,在皇帝避居深宫而不愿临朝听政期间,明王朝统治却相对稳定性,这可以说无不得益于《大明律》的稳定性。

四、力求法律的简明科学

鉴于元末法制“条格繁冗”,“其害不胜”的教训,朱元璋在吴元年便对议律官发布上谕:“法贵简当,使人为晓,若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可轻可重,更得因缘为奸,非法意也。夫网密则水无大鱼,法密则国无全民,卿等悉心参究,日具刑名条目以上,吾亲酌议焉”。洪武元年,朱元璋在《颁行大明令敕》中再次申述了立法简明的思想,敕文中说:“古者律、令至简,后世渐以繁多,甚至有不能通其义者,何以使人知法意而不犯哉?人既难知,是启吏之奸而陷民之法。朕甚悯之,今所定律、令,芟繁就简,使之归一,直言其事,庶几人人易知而难犯”。正是在此立法思想的指导下,《大明律》的制定从吴元年的律285条、令145条到洪武六年的三十卷、六百有六条,再到最终的三十卷、460条,相比《唐律疏议》的12篇、500条,《宋刑统》的三十卷、十二篇、502条、213门来看,确实简明多了。另从体例发展变化上讲,《大明律》源于唐律但细于唐律,新创了《公式》、《课程》、《人命》等十篇。采取律、诰、令、条例并行的法典式立法与编纂式立法相配合、制定法与案例法相配合、原则性与解释性相配合、惩治性立法与训诫性立法相配合等方式,使体例编排呈现极为科学。法律史学家杨鸿烈曾说:“洪武三十年制定的《大明律》,比较唐代的《永徽律》更为复杂,又新设许多篇目,虽说条数减少,而内容体裁惧极精密,很有科学的律学楷模…可见得,这书实在算得中国法系最成熟时期的难得产物”。

五、立法因时制宜和重典治国

明太祖的立法简明虽然有利于民众知法懂法,但由于法律的过于简单,在很大程度上却和社会的发展变化状况难以适应。太过于简明的法律针对错综复杂、日益尖锐的社会统治矛盾常常显得苍白无力。对此,明太祖于初便对皇太孙说“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当轻,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在具体的治国方面,朱元璋以元末“朝延暗弱,威福下移”,纲纪败坏,官吏骄恣,从而致使元朝倾覆,顺帝北迁作为教训,立国后采取了“治乱世用重典”的原则。朱元璋始终认为“胡元以宽而失,朕收中国,非猛不可”。与此同时,朱元璋为了解除自身周围一批农民出身的武将同一批地主出身的文臣之间互相争斗而对皇权产生的威胁和实现其急于求治的目的,表示“民经乱世,欲度兵荒,务。。。奸滑致难齐也”。又说:“今之臣民,凡所作为,尽皆杀身之计,趋火赴源之筹”,“若不律以条章,将必仿效者多,则世将何治”。在朱元璋看来,“历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惑侮”。元朝倾崩正是由于“元政驰极,豪杰峰起,皆不修法度以明军政”。因而太祖主张“反元攻,尚严厉”。以此思想作为指导,如在刑名制定方面,明朝对“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一类非直接侵犯君主政权的犯罪量刑轻于唐律,但对“盗贼”及“帑项钱粮”之类直接危及专制统治的重大犯罪量刑则重罪加重,法外用刑,狂诛滥罚,制定了族诛、断手、刖足、阉割为奴、挑筋去膝盖等一系列法外刑。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七年儋州陈逢愆起义,陈被斩,部属1400多人被鼻刑。

六、重礼明理,以礼导法

自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后来的“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及“出礼入刑”以来,“礼”在封建统治中所占的地位绝不亚于“刑”的作用。对此,朱元璋亦不例外。他在《御制大明律序》中就倡导“明礼以致民,定律以绳顽”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在他看来“礼法,国之纲纪。礼法定,则人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并指出“礼乐者治平之膏粱,刑政者救弊之药石”。朱元璋在给皇太孙的上谕中又说《大明律》“首列二图,次列八礼图者,重礼也,顾愚民无知,若于本条下即注宽恤之令必易而犯法,故以广大好生之意,总列《名例律》中”。由此可见,朱元璋在实行严刑峻法同时,又注重倡礼明理,礼刑并重。

七、注重发挥和强化法律整肃吏治的功能

先王立法,自古以来都是重在治民而不治吏,但是明太祖则不然,可能由于其出身寒微,早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深知“吏治之弊,莫过于贪墨”,“不禁贪墨,则民无以遂其生”的缘故。因而对于官吏贪污,他有着一种近似乎变态的痛恨和彻底惩治的执着。洪武二年曾告诫群臣:“昔在民间时,见州县长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民者,罪之不恕”。《明史·刑法志》说:“太祖开国之初,惩元季贪冒,重绳脏吏”。由于明初特定的政治条件和朱元璋本人的特殊生活经历,使其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更坚决、更严厉地整肃吏治。如对官吏的职务犯罪规定,《唐律》把官吏犯脏罪的处理列在《职制》篇中,未设专篇,《明律》专设《受脏》一篇计十一条,同时,还专设《课程》篇十九条,从重论处官吏犯罪。如规定监守盗仓库钱粮四十两即判斩刑。难怪清代刑部尚书薛允升对比《唐律》条文后直呼《大明律》“太严”。如果说朱元璋的《大明律》惩处脏吏十分严厉的话,那么他亲手制订的《大诰》则应属于惩治官吏贪墨的特别刑事法规。《大诰》共二百三十六条,其中惩治官吏贪污、盗窃、受贿等脏罪的共有一百五十条。在惩治官吏方面,朱元璋认为“中外贪墨所起,以六曹为罪魁”。因而“诸司敢不急公而务私者,必穷搜其原因而罪之”。如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桓等人的贪污巨额粮食案,所牵连的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处死,波及各省的官吏达数万人。在对脏墨官吏的刑罚适用方面,明《大诰》列举了阉割、断手、剁指、挑筋去膝等肉刑,其中最为残酷的是“剥皮实草”之刑,即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吏(价值约折合明正七品官年俸)都捉到所在府、州、县、卫衙门左边的“皮场庙”剥皮,皮剥下后填上稻草,然后摆在官府公座旁边,警示后继者。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注重利于民众力量来惩治贪官污吏,他诏告天下:“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京来”。即允许百姓对那些违旨扰民的官吏进行抓捕,然后送往京师问罪。为了反贪,明朝初期牺牲的御史达以数百。可以说,经过朱元璋一系列的整顿,虽然明朝官吏的俸银是历史上最低的,但是明初的吏治却比历史上以往任何时候都好。

八、注重普法和法律宣传

如果说宋太祖刊印《宋刑统》颁行天下达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的话,那么明太祖比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都强调法律的讲读和宣传。早在吴元年,便命大理卿周桢将刚刚制定好的《大明律令》中涉及民众生活的部分用口语写成《律令直解》发布郡县。尤其是明《大诰》颁布以后,他要求“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并规定有《大诰》者“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即规定有《大诰》者可以以该书折抵刑罚。洪武三十年五月,朱元璋又下诏命各级学校讲授大诰,科举考大诰,乡民集会宣讲大诰。明刘三吾曾在《御制大诰后序》中说:“载劳圣虑,条画成书,颁示中外臣民,家传入诵,否者罪之”,从而使“天下有讲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并赐钞遗还”。此外,为了加强法律宣传,朱元璋下令每岁正月、十月或逢节日时,让专人讲读律令。可以肯定,正是于他对法律宣传的高度重视,才使得明律法精义深入人心,为民所知而遵之。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刑不以大夫为上,礼不以庶人为下意思即为刑罚不以处罚高官为高级的刑罚,而礼节不以礼待庶民而为下等。所以这句话提倡的是,不要以身份地基桐哗位的高低来判定刑罚与礼节搏行的好坏,在刑罚和礼节上人人平等。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西汉成书的《礼记·曲礼》。

自秦汉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都是“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大夫拥有特权不受刑”把“下”作“下到”,“上”作“上到”解。这种解释,与原话的本来意义是违背的,这是“以封建的特权观念去解释带有原始性质的、以天神报这为根据、以血缘宗亲行正义的远古刑礼观的一种误解”。

所以这句话,应为“礼不卑庶人,刑不轮散尊大夫”。当然,这句话到了封建社会变成了因人论罪,礼成了尊上卑下、刑变为宥贵残贫的封建特权阶层的私器。但这句话是与后世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脉相承的。

拓展资料:

唐孔颖达正义云: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又分地是务,不服燕饮,故此礼不下与庶人行也。白虎通云: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礼谓酬酢之礼,不及庶人,勉民使至于士也,故士相见礼云: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退,走。张逸云:非是都不行礼也,但以其遽务,不能备之,故不著于经文三百威仪三千耳,其有事则假士礼行之。

历史问题

夷夏之辨的标准是什么?

答:王道也,礼乐也。夷夏之辨,犹小人君子之别也。

今人有解释为血统者,那是牵强附会。公羊尝以秦为狄,榖梁曾以卫为戎,但并不是说公谷以晋卫为异族。事实上,古代只有五方之民异性的概念,并无内外种族之分(不独我们没有,古代异族也没有。西方民族观是在文艺复兴时期,因为反抗教会的控制才产生的。此前野睁固然有类似宋朝辽宋之辨的意识,但与现在大行其道的民族主义还不是一码事)。所以公羊曰:“《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喝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天下皆王之子民,夷狄亦然。只是,礼乐之化有远有近,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所以,政治不是理想,区别对待而已。

今人有解释为文化者,也是盲人摸象。夷夏之辨,不是一角斗场,谁文化高谁就是华夏。文化本来多元,制度只是因民族而异的平衡策略,又岂是浪说高下的?夷夏之辨建立在王道中心的基础上:我们本著忠恕之心,把一切文明,都纳入九服体系;从而既保证各文明自身的延续,又协调文明闲的分歧;保合太和,各正性命。所以,只有宽容而广博,奉天而厚理,悠远而无疆的文明,才可能担当华夏的重任。

问:今天的英美是否夷狄?

答:当然是夷狄。消费经济,天地为之变色;男悉仿女无别,亲情淡漠不安,不是夷狄是什么?我承认中国今天比他们更差。但这种情况在公羊叫做“中国亦新夷狄”。但夷夏之辨并不能因为没有华夏而降低自己的要求。

中国人谈论世界,应当革除弱国心态。因为我们被打败过,所以就不敢进行思考了,说什么都得聼著西方点,免得被人骂我们不自量力了——何必呢?华夏之道,不过君子之道而已。君子之道,始於正心诚意。心有所愤懥(比如总是憎恨某族),有所恐惧,有所好乐(比如总是羡慕某国),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只有摆正心态,认真观察世界,反思自己,才能找出强国之路,才能找到发展方向。总之,夷夏之辨不是连自己祖宗都敢骂;提起保家卫国,还要看看是和谁打的弱国的谈资,也不是妄自尊大唯利是图,整天准备著应付文明冲突世界大战颂陆岁的政权的课题。

问:如何看待清末的夷夏之辨。

答:公羊曰:“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喝为不疾?若不疾,乃疾之也”。我们大可不必为那段历史懂什么感情。我们所有的,只能是“乃疾之也”的尴尬。

1、华夏治国,讲求设官分职,立冢宰以佐王。王则“罔攸兼於庶言、庶狱、庶慎”。以明朝为例,虽废宰相,犹首辅领百官,发票拟,是冢宰之任在也。下官上书,科道封驳,是宰夫、太仆之政犹在也。朝廷任官,低品听吏部,高品自廷推,是六属专达犹在也。明帝立嗣,皆廷臣决以嫡庶,是犹守《春秋》之制也。明朝琼州尝贡宰辅,云南曾有重臣,朝鲜、蒙古、女真世为外藩,是犹有五隶、九服之制也。而清帝皆乾纲独断,凴一人之喜怒,无世臣之制衡。高官旗汉各半,而机要皆待满洲;兵丁区分蒙、满,绿林、乡勇有差。至於民族政策,则尤其夷狄陋。。。。用今天话说,就是推行殖民统治,破坏民族融合。对北方,清廷禁止旗人与汉人通婚,禁止蒙古、回族与汉人杂居。禁止汉人出关、出海,禁止蒙古人出旗、入关,通过宗教限制蒙古族、藏族人口。维持留守满族的原始状态。禁止北方民族学。。。汉语。完全违背了“大一统”的最低信念,灭亡了“神之聼之,终和且平”(毛诗)的理想,至今留有隐患。对汉族和南方少数民族,则剃发易服。甚至改土归流,驱逐出村落,采取占领区统治,至今大量南方民族流落境外。严重违背了“五方之民异性”(王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王者,往也”的施政原则。

2、夷夏之辨,是寄予朝廷奉行王道。无论自己出身如何,是楚人也罢,赤贫也罢,都要以君子之心治理国家。所以汉以来南方兴起,并不因吴楚之民,而对春秋心存芥蒂;反而是志在春秋,明辨夷夏。永嘉之乱,靖康之耻,士夫或孤守江南,或曲全中国,何曾有分南北?这才是对《春秋》的正确理解,才是君子治国的态度!正是基於《春秋》的这一特点,才会使当年的鲜卑,仰慕华风。从太武帝肇基,到孝文帝升堂,把自己从一个落后民族,发展为一个伦常有序的政权。最终,其血统融入中华,而其制度(法典、兵制)则为隋唐所继承。然而清廷不然,一开始便曲解春秋,自居夷狄。辽金的灭亡,本是由於公羊所说的“离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国……中国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只要看看当年金国对蒙古的长城,聼聼蒙古对金大都的态度,就可以感到游牧民族的可怕。然而清人把这一切歪曲为金人汉化亡国。那么辽国是怎么灭亡的呢?他们倒是没有完全汉化,完整保留了对北方的游牧民族统治。而女真的掘起,正是因为契丹的残暴!每一个民族都有保留自己特色的权利,但为了本色而反对文明,则未免太肤浅了。基於这种误解,清廷一直对《春秋》耿耿於怀,废除元明时通用的注解,借对古注、汉学的恢复,和同时大张旗鼓的文字狱,而控制读书人的思想。可笑的是,“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待中国知识分子被奴化之后,已经不知防夷的中国,却遇到了比蒙古还强大的夷狄。此时的清廷,却又妄自尊大,僭称华夏了。迨泰西舰船利炮打开国门,中国的乡军团练登上舞台的时候,这个朝廷却又不惜出卖中国,以根除乱民,以维护其“天朝”。

3、纵观清史,皆小人戚戚以求,行险侥幸之道也。虽一时登峰造极,然终究害人害己。

问:春秋夷夏之辨的内容。

答:窃以为要在认清楚、吴的夷夏问题。这里我简述一下,再附上朋友的文章。希望大家有时间好好研读一下春秋三传,并一点要参考汉晋注本(左氏杜注,公羊何注,榖梁范注)。夷夏之辨在宋儒的注本中更清晰,但是因为清学的扭曲,现在没人尊重了。所以大家先要看看汉注,看看我们国家原本(在一个没有受到夷狄大规模威胁的时代)是如何对待这个问题的,然后才能破除迷信,有益於学。当然,最好也体会一下汉学的真精神。

1、楚国、吴国是否夷狄?答:易者,天下之大道也。春秋法天而笔削,不过随吴楚之进退而褒贬之。论政治,楚为周朝封国;论血统,吴为华夏正脉。但《春秋经》确是以吴楚为夷狄。何哉?必考究历史:春秋之时,天子礼乐尚在,故齐桓晋文定霸,皆以尊王;至於宋郑鲁卫,亦皆服从王事。然而楚国无一次尊王,吴公黄池之盟虽进,但恩泽不一世而斩。所以,楚吴虽有仁义,近於华夏,然小信未孚,是故夫子虽有入楚说越之行,而《春秋经》终不能贸然进之。同理,秦国虽东迁平王,西复故土,然而一出肴山,多行不义,后世目为鹰鸷虎狼之国,不亦宜乎?……至於春秋后,中国亦为新夷狄,当此之时,楚国尚能遵循礼乐,故至战国,则经师不以楚(吴已亡)为夷狄,观《左氏》可知。即便公谷二传恪守夫子微言,亦皆言“楚王”。此应该说是“口误”,但却透出他们对楚国的态度。可见,战国以降,楚国不过是保留在《春秋经》中的夷狄象徵。此后,历朝就《春秋》而。。。法治平,分别夷夏,何尝有楚人、吴人、齐人之分?

此一《春秋》传承,亦可见春秋精神。本为华夏,而肆行夷狄,则夷狄之。虽出夷狄,而能行礼乐,则褒进之。虽行礼乐,出自夷狄,不敢贸然同於中国,谨也。行礼乐,遵华夏,数世继之,人皆信之,则华夏矣,於其出身何有?

2、楚、吴为夷狄。何以狄之?盖“楚有王者则后服,无王者则先叛。夷狄也,而亟病国”(公羊),“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谷梁),“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左氏)。吴则“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史记),春秋视之,一如杞子来朝,左传“用夷礼,故曰子”;介葛卢、白狄来,公羊“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不能乎朝也”。盖华夏者,在畿内,则有八则,一曰祭祀,六曰礼俗。在邦国,则有九服,要服以上贡货物;又大司马“九伐之法正邦国: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鸟兽行,则灭之。”楚、吴不能守礼,不能安分,自当夷狄视之。

春秋之夷夏,犹小人与君子。夷夏之辨在礼乐,犹小人君子之分在道德。古人知之者,进於华夏;畏之者,沦於小人。

3、楚、吴之进爵。邢人、狄人伐卫。谷梁: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伯举,谷梁:吴信中国而攘夷狄,吴进矣。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谷梁:黄池之会,吴子进乎哉!遂子矣。吴,夷狄之国也,祝发文身,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其藉于成周,以尊天王,吴进矣。吴,东方之大国也,累累致小国以会诸侯,以合乎中国。吴能为之,则不臣乎!吴进矣。王,尊称也;子,卑称也。辞尊称而居卑称,以会乎诸侯,以尊天王。吴王夫差曰:「好冠来。」孔子曰:「大矣哉!夫差未能言冠而欲冠也。」

4、楚、吴之贬退。吴入楚,谷梁:何以谓之吴也?狄之也。何谓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盖有欲妻楚王之母者,不正乘败人之绩而深为利。居人之国,故反其狄道也。

5、中国亦新夷狄。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肴,谷梁:狄秦也。其狄之,何也?秦越千里之险,入虚国,进不能守,退败其师徒,乱人子女之教,无男女之别。秦之为狄,自肴之战始也。(公羊同)晋伐鲜虞,谷梁:其曰晋,狄之也。其狄之,何也?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谷梁:戎者,卫也;戎卫者,为其伐天子之使,贬而戎之也。戊辰,吴败顿、胡、沉、蔡、陈、许之师于鸡父,公羊:此偏战也,喝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然则喝为不使中国主之?中国亦新夷狄也。(此战吴为直,故春秋序吴於上,这是吴进则与之,而中国退则狄之的笔法。然而,若书“吴及……战于鸡父”,则有以吴为主,夷狄主中国之嫌,故但言败而已。)

6、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公羊:吴何以称子?吴主会也。吴主会则喝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喝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喝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襄公十年,会吴于柤,遂灭傅阳,谷梁:不以中国从夷狄也。

7、疾夷狄,而不责夷狄。楚子诱戎曼子,杀之,公羊:夷狄相诱,君子不疾也。喝为不疾?若不疾,乃疾之也。(盖疾其不义。然夷狄无知,不可以强求。)

8、夷狄有可闵者。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公羊:潞何以称子?潞子之为善也,躬足以亡尔。虽然,君子不可不记也。离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国,晋师伐之,中国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

附:华夷之辨---《诗经》中的蛮荆问题(杨清枫)

蠢尔蛮荆,大邦为雠。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戎车单单,单单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猃允,蛮荆来威。——《诗经小雅采芑》。

很多人把这里的“蛮荆”等同于楚国,并以此作为楚国本是异族的证明。但是,毛传明确声明:蛮荆,荆州之蛮也。而不是说的楚国!鉴于诗注过于简单,这里来详细说明一下:

荆为地名,请看《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

请注意看《禹贡》中的第一段:“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知”从这一系列祭祀来看,九州已纳入华夏之地,受华夏文化泽被。

“荆及衡阳惟荆州。江、汉朝宗于海,九江孔殷,沱、潜既道,云土、梦作乂。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中,厥赋上下。厥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杶、干、栝、柏,砺、砥、砮、丹惟菌簵、苦,三邦厎贡厥名。包轨菁茅,厥篚玄纁玑组,九江纳锡大龟。浮于江、沱、潜、汉,逾于洛,至于南河。”从后面几句更详细的贡品说明来看,荆当时已是华夏之地无疑。

《尚书》中描述的年代在《诗经》之前,可以肯定,《诗经》句子中的荆,乃是地名,而非族名。

然而,历史沿革,原先华夏之地可能受到蛮族侵扰窃据。同样按照毛序,《采芑》是宣王时诗。而《国语》“宣王既丧南国之师”篇,注:“败于姜戎氏时所亡也。南国,江汉之间。”可见当时江汉(属荆州)一带,确为戎人占据。也许大家已经。。。惯“南方曰蛮”,但是这是汉朝的训估,并不是先秦的实况。《春秋》昭十六年“楚子诱戎蛮子杀之”,就是戎人称蛮的例证。所以周王南征,“蠢尔蛮荆,大邦为雠。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止,执讯获丑。戎车单单,单单焞焞,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猃允,蛮荆来威。”诗经中说的正是华夏之师讨伐蛮族,明王之份。

蛮族窃据荆地,所以诗经在前面用蛮加以特别指代,将其与“猃允”相提并论,

另外,属于华夏文化的楚国在同一块土地---荆地上建立,但不等于楚人就是蛮族。楚国的源流,在史记得非常清楚。楚国贵族屈原的作品中,“帝高阳之苗裔”,也说明自己是华夏后人。楚国、吴国后来的君主僭越,自称“王”,这是不懂“礼”的表现,不懂礼,那就是跟蛮族一类。所以当时其他中原诸国,蔑称其蛮,但并不等于,楚、吴是蛮族后人。他们仍为华夏族。

从我读诗经的体会,《诗经商颂殷武》也可以作为对照参考。

“挞彼殷武,奋伐荆楚。深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汤孙之绪。维女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这段讲的是武丁讨伐荆楚。也很明显的反映了华夏之礼,天子和臣下应各安其份。从诗句推测,是殷商衰弱,荆楚借口以自己居住太远,不向天子朝贡。所以武丁讨伐。“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这句话是对比,说的是当年成汤在世的时候,即便是非常远处的氐羌,也不敢不来朝贡,那么,言下之意,就是责备属于华夏后代的楚人怎能借口路途遥远不来朝贡,在礼仪上,还比不上属于蛮族的氐羌。当然要受到惩处。这段诗句就是表明华夏之份。

好了,关于犯我中华者必受惩处和历史问题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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