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母狗贱奴的问题,以及和“贱”用英语怎么说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盗墓笔记]假面》作者:薄暮冰轮(完结)TXT下载0
你黑暗的独占欲之下,我只能伪装无辜。
因为爱你,所以不择手段一一铲除我们之间的阻碍。
即便是手上沾满鲜血,即便是明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被钉死在罪孽的十字架之上,我还是会微笑着爱你。
我将戴着我无辜的假面继续我们的牵绊……
起灵,我爱你。
PS:黑暗系;十八禁;不喜慎
《黑色欲望》作者:可可松饼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强攻强受/正剧
关键字:高远秦颂调教
高远正赤裸着身体面无表情的站在房间的角落,脚下的猩红地毯不停的挑逗着人暴虐的欲望,比如:如果此时抄起不远处酒柜里的任意一瓶红酒,砸在那个衣冠楚楚正窝在黑色皮质沙发里饮着红酒的人头上会有怎样的快意。
沙发上的人似乎感受到高远的灼热目光,兴味盎然的回头大方的给了高远一个微笑,然后冲他举杯示意。
如果是在一天之前,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一个事业有成的大男人,竟然落到了这个地步。
“啪”水晶高脚杯在高远脑袋不远处碎开,尖锐滑闹的碎片划过高远的脸颊,留下一道血痕。沙发上的人抬了修长的腿起身走向高远,冰凉的手指在赤裸胸膛上的红珠点了点,惹得敏感的乳尖一阵颤栗,伸出舌头舔了舔高远脸颊上的血痕:“小东西,专心点”温柔细致的语气带着沉沉的压迫感,让高远的呼吸一窒。
“秦颂,你到底想怎样?如果要钱你说话,我就算没有很多,大不了卖了我的公司也会给你,你知道我惹不起你,你要的东西我再不想给也会给你,何必这样”高远怒目圆睁死死的盯着眼前这个叫秦颂的男人,恨不得此刻能掐着他脖子从这十楼的窗户翻下去,跟他同归于尽。
“嘘,你太吵了!静静的”见高远瞪着眼睛还想反驳,秦颂伸出手指在高远唇上点了点像安抚暴躁的宠物...
《活着就是恶心》
我是迩纯,纯洁的纯,唱歌的,在演艺圈混饭吃,早晨又开始了,与昨天一样,没什么大区别,真恶心——
镜子里的男人是他吗?苍白,没有生气,通体的伤痕累累,但是不能否认,很诱人,这就是一种罪恶,他的罪恶,迩纯的罪恶。
“在想什么?”一双有力的肩膀环住了迩纯,肆意在赤裸的身子上摸着,慧黠的洞视着镜中那张清秀异常的脸上的每个细微的变化,磁性的声音沙哑的问着:“感觉如何?”
“不怎么样,这男人贱得让人作呕。”他麻木的对着镜子冷笑,就好像自己说的是另一个人,这是迩纯的一贯态度,他厌恶自己,这不是没理由的,根本就不会有人知道走下舞台的他是个什么德行,就算你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糜烂的形容词都用在他身上也不为过。
“哼,知道就好,自己来吧。”淡然的嘲讽着,身后的男人把装饰用的细皮绳递到迩纯手上,对于别人,这或许是个装饰,对于,迩纯,一样是,而且还是个极其燎人的装饰。
“呵……呜……”咬着牙,迩纯笑得凄凉,捧起自己镶了别致银环的分身,这代表了什么也就不用他说了,堕落呗。一绕,两绕,就这样,他将自己的前端紧紧的捆了起来,痛吗?当然,可他没办法,他已经无可救药了,他是个下贱坯子,连被自己触摸顶端都会湿润,真是浪透了。
“真没用,这样能绑得住你那些淫欲吗?”粗鲁的手臂一把将削瘦的躯体搂在怀里,一双手熟练的继续着迩纯的工作,恶意的的在根部扎了三绕,耳畔悦耳的声音再次勾起了他的反感,于是,两颗红李般的小丸无情的被绳子擂得顿时晶莹剔透,扯着那尖端耻辱的银环,这是他送迩纯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呵呵,从此,这个男孩就只是他的性玩具了。得意的问着:“现在感觉怎么样?呵呵。”
“呜……好痛……太紧了……不……”想身手去摸,而箍得降红的尖端被那只恶意的手用力扯住了龟头上的银环,迩纯知道,他不能反抗,并且他也不想反抗,他的确是淫欲的生物,于是,双手乖乖的背到身后,尽量立直着身体,庆握深呼吸着,他又没有忍住,叫了身后男人的名字:“I.K……啊……”
多淫荡的声音,都说了不让自己爱上他的,而这声音分明是在要求索取,迩纯啊,你真是无可救药。
“少装信差罩纯真,没人可怜你这个贱货,趴下。”I.K的声音显得高高在上,他听不进迩纯的求饶,那不诚实,像迩纯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对他有什么恻隐之心,他就是个发情期的猫,不好好管教,随时随地都开始张着他的腿开花结果。
“可不可以不要……他们已经在怀疑了……呜……”尽管这么说着,迩纯还是乖乖的屈膝趴在了地上,那种像母狗一样的姿势,甚至比那更加的谄媚,用小臂膀垫着下巴伏着,将臀部高高的抬起,他都不忍看自己的狼狈样子,但。。。惯了,每天早晨这一幕都会上演。不容分说,戏谑的手指已经挺进了他的花蕾,他要怎么做?像个乖孩子,好好的含住,就是这样,尽管那进入的两指正在毫不留情的撑开他娇嫩的甬道……无法忍受,前端涨得要炸开了,感到窒息的唇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更大的东西硬生生的钻了进来,冷冰冰的,那该是一样什么工具,突然被涨满的裂痛把他逼疯了,或者说是一种病态的兴奋让他不能自已:“啊……不要……啊…………求你……不……”
“听听,纯儿啊,你说,你怎么会下贱成这个样子?看来真要好好教育才可以了。”将已经瘫软的贴在地上的迩纯拖了起来,I.K拽过衣架上的粗绳恶狠狠的将分成四股拢在一起的绳辫勒入迩纯陶瓷般的臀瓣内,将刚刚塞入的物体整个没入了那已变得石榴般鲜红的菊蕊内,而此时的迩纯已经昏了过去,看他昨夜他的玩具没有休息不好,不然他应该可以忍耐的。抱起迩纯的动作是轻柔的,但仅此而已。
“恩……不……”昏沉的迩纯胡乱的哼着,I.K的动作并没有因他的虚弱停下来,他的下身被用粗绳捆绑、打结,腰被束得喘不过气,而最难以忍受的,是他的分身,那该算什么?那只是I.K的一个小玩意,根本不是他的器官,捆扎的分身竟被用粗绳硬生生的捆贴在了小腹上,当那个所谓艺术的杰作完成之后,他趴在床上却连呼喊的力气都没了,哭了吗?只有泪在淌。
“真乖,你记住,不要把下面的东西拿出来,我的惩罚你不是没尝过,呵呵。”拍拍迩纯被绑紧的下体,白嫩的皮肉被勒出红痕的感觉果然是一种美,这样的一块美肉,又有谁不想吃呢?一把扯高迩纯的头,I.K狠狠的说着:“记住了!别让别人碰你!”
“我……他们……好像看出来了……恩……”迩纯声音是颤抖的,他知道I.K不会给自己丝毫的恩赐,果然,他被像个木偶一样翻来覆去,套上了衣服、裤子……在被揪起的一刻,迩纯笑得惨淡……能想象吗?这就是那个衣冠楚楚的真实的皮相,他厚重的衣服从来就不是为了羞怯,而是掩饰。
迩纯还是站不稳,他是被I.K半推半就的抱出去的,而这一刻,他却觉得幸福,至少,在I.K满意的时候,他会得到一些温暖,这足够了。他不奢求,他爱这个叫I.K的男人,说出来几乎没人信,他自己也不信,但这是真的,并且I.K信。
没有人会了解他们间的情感,但那是爱情,真正的爱是畸形的,这是西方哲学家的观点,也是I.K对他说的,当时他趴在床上哭得像个孩子,只因为I.K说了爱他……满足了,真的。对于他的人生,那又是什么东西,他是个从不绝望的人,因为他根本就不抱任何希望。
“到了……晚一点我来接你。”到最后,他还是心软了,I.K嘲笑着自己摇摇头,迩纯的颤抖与踉跄让他心生怜爱,但,这不被允许表现出来,他的高傲不允许。
我是迩纯,纯洁的纯,唱歌的,在演艺圈混饭吃,早晨又开始了,与昨天一样,没什么大区别,真恶心——
镜子里的男人是他吗?苍白,没有生气,通体的伤痕累累,但是不能否认,很诱人,这就是一种罪恶,他的罪恶,迩纯的罪恶。
“在想什么?”一双有力的肩膀环住了迩纯,肆意在赤裸的身子上摸着,慧黠的洞视着镜中那张清秀异常的脸上的每个细微的变化,磁性的声音沙哑的问着:“感觉如何?”
“不怎么样,这男人贱得让人作呕。”他麻木的对着镜子冷笑,就好像自己说的是另一个人,这是迩纯的一贯态度,他厌恶自己,这不是没理由的,根本就不会有人知道走下舞台的他是个什么德行,就算你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糜烂的形容词都用在他身上也不为过。
“哼,知道就好,自己来吧。”淡然的嘲讽着,身后的男人把装饰用的细皮绳递到迩纯手上,对于别人,这或许是个装饰,对于,迩纯,一样是,而且还是个极其燎人的装饰。
“呵……呜……”咬着牙,迩纯笑得凄凉,捧起自己镶了别致银环的分身,这代表了什么也就不用他说了,堕落呗。一绕,两绕,就这样,他将自己的前端紧紧的捆了起来,痛吗?当然,可他没办法,他已经无可救药了,他是个下贱坯子,连被自己触摸顶端都会湿润,真是浪透了。
“真没用,这样能绑得住你那些淫欲吗?”粗鲁的手臂一把将削瘦的躯体搂在怀里,一双手熟练的继续着迩纯的工作,恶意的的在根部扎了三绕,耳畔悦耳的声音再次勾起了他的反感,于是,两颗红李般的小丸无情的被绳子擂得顿时晶莹剔透,扯着那尖端耻辱的银环,这是他送迩纯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呵呵,从此,这个男孩就只是他的性玩具了。得意的问着:“现在感觉怎么样?呵呵。”
“呜……好痛……太紧了……不……”想身手去摸,而箍得降红的尖端被那只恶意的手用力扯住了龟头上的银环,迩纯知道,他不能反抗,并且他也不想反抗,他的确是淫欲的生物,于是,双手乖乖的背到身后,尽量立直着身体,深呼吸着,他又没有忍住,叫了身后男人的名字:“I.K……啊……”
多淫荡的声音,都说了不让自己爱上他的,而这声音分明是在要求索取,迩纯啊,你真是无可救药。
“少装纯真,没人可怜你这个贱货,趴下。”I.K的声音显得高高在上,他听不进迩纯的求饶,那不诚实,像迩纯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对他有什么恻隐之心,他就是个发情期的猫,不好好管教,随时随地都开始张着他的腿开花结果。
“可不可以不要……他们已经在怀疑了……呜……”尽管这么说着,迩纯还是乖乖的屈膝趴在了地上,那种像母狗一样的姿势,甚至比那更加的谄媚,用小臂膀垫着下巴伏着,将臀部高高的抬起,他都不忍看自己的狼狈样子,但。。。惯了,每天早晨这一幕都会上演。不容分说,戏谑的手指已经挺进了他的花蕾,他要怎么做?像个乖孩子,好好的含住,就是这样,尽管那进入的两指正在毫不留情的撑开他娇嫩的甬道……无法忍受,前端涨得要炸开了,感到窒息的唇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更大的东西硬生生的钻了进来,冷冰冰的,那该是一样什么工具,突然被涨满的裂痛把他逼疯了,或者说是一种病态的兴奋让他不能自已:“啊……不要……啊…………求你……不……”
“听听,纯儿啊,你说,你怎么会下贱成这个样子?看来真要好好教育才可以了。”将已经瘫软的贴在地上的迩纯拖了起来,I.K拽过衣架上的粗绳恶狠狠的将分成四股拢在一起的绳辫勒入迩纯陶瓷般的臀瓣内,将刚刚塞入的物体整个没入了那已变得石榴般鲜红的菊蕊内,而此时的迩纯已经昏了过去,看他昨夜他的玩具没有休息不好,不然他应该可以忍耐的。抱起迩纯的动作是轻柔的,但仅此而已。
“恩……不……”昏沉的迩纯胡乱的哼着,I.K的动作并没有因他的虚弱停下来,他的下身被用粗绳捆绑、打结,腰被束得喘不过气,而最难以忍受的,是他的分身,那该算什么?那只是I.K的一个小玩意,根本不是他的器官,捆扎的分身竟被用粗绳硬生生的捆贴在了小腹上,当那个所谓艺术的杰作完成之后,他趴在床上却连呼喊的力气都没了,哭了吗?只有泪在淌。
“真乖,你记住,不要把下面的东西拿出来,我的惩罚你不是没尝过,呵呵。”拍拍迩纯被绑紧的下体,白嫩的皮肉被勒出红痕的感觉果然是一种美,这样的一块美肉,又有谁不想吃呢?一把扯高迩纯的头,I.K狠狠的说着:“记住了!别让别人碰你!”
“我……他们……好像看出来了……恩……”迩纯声音是颤抖的,他知道I.K不会给自己丝毫的恩赐,果然,他被像个木偶一样翻来覆去,套上了衣服、裤子……在被揪起的一刻,迩纯笑得惨淡……能想象吗?这就是那个衣冠楚楚的真实的皮相,他厚重的衣服从来就不是为了羞怯,而是掩饰。
迩纯还是站不稳,他是被I.K半推半就的抱出去的,而这一刻,他却觉得幸福,至少,在I.K满意的时候,他会得到一些温暖,这足够了。他不奢求,他爱这个叫I.K的男人,说出来几乎没人信,他自己也不信,但这是真的,并且I.K信。
没有人会了解他们间的情感,但那是爱情,真正的爱是畸形的,这是西方哲学家的观点,也是I.K对他说的,当时他趴在床上哭得像个孩子,只因为I.K说了爱他……满足了,真的。对于他的人生,那又是什么东西,他是个从不绝望的人,因为他根本就不抱任何希望。
“到了……晚一点我来接你。”到最后,他还是心软了,I.K嘲笑着自己摇摇头,迩纯的颤抖与踉跄让他心生怜爱,但,这不被允许表现出来,他的高傲不允许。
《淫欲城堡》BY沐希
"嗯......啊!......用力!......好棒......用你的大棒使劲干我!?
肮脏的房间,粗重的喘息,淫欲的味道......所有的一切都透露着腐朽的气息?
在最后一次猛烈地撞击之后,专门看管我们这些低等奴仆的舍监梅希曼完全不顾我的感受,将他那腥臭的体液深深注入我的体内?
隐藏自己的不适,我努力抬起头,发出高潮般的尖叫?
"啊!............?
虽然施暴者并不在乎像我这样随时供他们玩乐的低贱生物的感受,但如果我表现得兴奋一些会让自己少受点罪?
梅希曼是个虐待狂,他喜欢在射精的最后时刻,就着插入的姿势对准对方的头部猛揍,据说那样可以让含着他巨物的下体痉挛似的紧紧收缩,滋味妙不可言。一些体弱的奴仆就这样在被强暴之后生生被他打死,但是在这肮脏的地下,他们的死是那么微不足道,甚至引不起一丝波澜?
好像是因为满意我的配合,梅希曼并没有按照。。。惯对我报以老拳,而是直接抽出自己的凶器,将自己巨物上残留的淫液甩在我的脸上、胸上,草草了事?
"要不是今天服侍老爷的名单里有你,真想再狠狠干你一回!"一边整理自己的衣物,梅?希曼一边意犹未尽地说,"赶快把自己里外都洗洗干净,尤其是你这个淫贱的屁眼!?
粗鲁用硬皮靴子狠狠地踢了踢我无力合拢的双腿交合处,突然的冲击使留存在体内的淫液"扑"的一声喷出来,沾在我的臀瓣和大腿根上,顺着臀缝缓缓流到脏得看不到原色的地板上,留下星星点点的白色?
看到如此淫靡的景象,梅希曼大吼一声,巨大的身体重又压回到我的身上?
"你这个妖精,明明长得不够漂亮,却又该死得惹人,你天生就是个让人操的骚货!?
没有一点前奏,粗大的阴茎直冲入我的体内,不给半点喘息时间,便又开始了粗野的冲撞?
当我终于赶到老爷的寝室的时候,已经比规定时间晚了半个小时。我心底暗自为自己的命运祈祷?
来到老爷寝室的门口,老爷的贴身侍卫拦住了我例行检查。这种检查并不是查我是否携带危险品,因为在这个城堡中,所有的奴仆都是不允许穿衣服的,要想携带任何物品都会被一览无余?
这次侍卫要检查的是我是否已经将自己里外都清洗干净?
除了要严格清洗身体之外,晚上被指定服侍老爷的人是不能吃晚饭的,怕有任何秽物污染了老爷高贵的身子?
其实这种规定对于我来说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像我这样的低等奴仆是没有资格被老爷临幸的,我们唯一的功用就是在老爷或者老爷的客人面前性交,来娱乐老爷和他的客人们。有时为了让老爷或客人们兴奋起来,我们甚至要当中被强暴或轮暴,更别提鞭打以及其他虐待方式了?
长长的中指毫不犹疑地从屁眼进入我的肛肠,侍卫熟练地检查着马上要派上用场的道口。一下午的强制性事和空空的肚子,让我几乎提不起腰肢来配合检查,冰凉的手指在被磨得火热淫媚的肠壁上,更是让我余火未消的身体颤抖了起来?
"嗯......啊......"我赶紧咬住嘴唇,将其余的呻吟吞回腹中?
暴虐by任雪
1
第一眼看见沃夫的时候,他正在尽力吮吸爱德华的分身,用他灵巧的舌头缠绕舔弄。那根代表男性的性器是我见过最丑陋的,在沃夫因情欲而嫣红的嘴唇中肿胀得黑红,仿如脓血的颜色,我实在想不出不管多么卑贱,那么肮脏的东西怎么可以放进口中。
从我进来,沃夫一直没有看过我一眼,只是专心一意地舔弄着口里的至宝。我仔细地打量完全赤裸的他,汗水打湿的几缕黑色长发覆在额头上,更加显得额头高洁光滑,完美的五官组合成一张完美如神祗的面孔,在情欲的洗练下,皮肤泛着异常的潮红,嘴唇因长时间用力变得艳红,整个面部无比的诱惑妩媚。低头吮吸令他光滑的颈线暴露出来,向下延伸,直到性感的锁骨。爱德华一定平日对他不好,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瘦弱使肩部有些单薄,却更添一分惹人怜爱的神情。颀长的身体跪在地上,光洁的背部完全呈现在我眼前,腰线和长脚呈美丽的S形,雪白的肌肤让我有冲上去咬一口的欲望,现在还不行,他还是爱德华的东西。
突然他转过眼来看了我一眼,眼睛是那种雨过天晴后的碧蓝,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差点让我以为自己看错了,虽然做着比妓女还低贱事情的,他的神情是虚空的,我竟然没有找到一丝情绪,如空中没有一片白云。
爱德华看到我进来,终于肯挪动一下他五百多磅的身体,示意我坐下。我没有理睬他,一边欣赏跪在他面前的男人,一边想象他是否就是今天的货物。
不知道他是否没有令爱德华满意,爱德华坐起来直接给了他一个耳光,立刻他象牙般的肌肤上留下五个指痕,我皱眉,如果他是我的货物,爱德华这样对他,我会让爱德华得到些教训。爱德华没有注意我的不悦,把分身从他的口中抽出,抓住他的长发把他拖到我的面前,扔到我脚下,我注意到有些肮脏的浑浊汁夜洒在他的脸上,想用手帕帮他拭去,他却一直垂着头。
"杰森,这个就是沃夫,你的货物。"
不想面对爱德华这堆肥肉,我望着脚下的沃夫。
他伏在地上,象一只慵懒的猫,我竟然有一种感觉,他随时都会苏醒过来,伸出锐利的爪子,伤害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但是他没有,一直伏在地上,一点抬头的意思也没有。
\\\"爱德华,你是怎样让他这么听话的?\\\"
我突然对这个货物的历史产生了兴趣,这是史无前例的,从他雪白的肌肤上我看到鞭痕淡去的痕迹,心中暗暗帮爱德华庆幸,他刚刚又逃过一劫,如果我发现货物破损的话,会让他用性命来抵偿。
爱德华似乎感觉到我身上散发出的危险气息,满身的肥肉闪过一阵颤栗,期期艾艾地答我:\\\"我--\\\"
我不期待他的答案,我有自己的方式让奴隶听话,抬头看着爱德华的眼睛,看到他的眼中溢出越来越多的恐惧,心中升起一抹快意。我喜欢看到别人对我的惧怕,喜欢看到他们在我面前哀哭、颤抖,现在还不是时候,爱德华毕竟是美国西海岸黑道的教父,还有一些利用价值。
我蹲下来,伸手捋起沃夫的脸,他的眼睑低垂,我可以清楚地看到长长的睫毛,男人怎么会透露出这种比女人还要诱人的娇艳,如一朵正在盛放的蔷薇。爱德华帮我抓着他的头发一把扯起,我还蹲在那里,他的分身正对我的眼睛。他的美令人不能乎视的存在,连我刚才还觉得丑陋的性器都是美丽的,那里被一只小小的白金还套着,应该带给他许多痛苦吧。被下了不少的媚药,因为那只环,那里还是小小的,没有竖起来的意思,只有顶端溢出极少量透明的液体,在灯光下晶莹如星光。
我伸出手,轻轻地抚摸揉弄,柔软玲珑的感觉令人爱不释手,那个比猪还蠢的爱德华打断我的享受,令我有些生气,但是他的话说完后,我决定不仅放过他,不要奖赏他。
\\\"这件货物好吧,别看他现在这么听话,原来是SHADOW的老大呢。\\\"
\\\"哦?是他?\\\"
我以前见过他的背影,是在一场杯光灯影交错的上流社会的酒会上,他如一只豹灵敏地瞬间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没想到他怎么会在这里,变成乖巧听话的性奴。
我已经站直身子,一只手捏住他的脖子,对他宣示我的所有权。
\\\"沃夫\\\",我皱了皱眉,他与其是一只狼,不如说象一只豹,\\\"现在开始,你是我的人。\\\"
我想从他的眼里找到一些可以令我喜悦的东西,可是令我失望了,他既没有惊恐无措,也没有担心失望,甚至没有求宠的媚惑,他的眼就如一片湛蓝的天空,就那么透明的蓝着,容不下任何其它的东西,即没有光华,也没有情绪。
我示意爱德华出去,这次他聪明的领会了我的意思,出去时还帮我小心地关上门。
房间里没有其它东西,只有爱德华刚才坐的躺椅和一张床。
床上铺着黑色的中国绸缎,泛着滟滟的光泽。
我抓着沃夫的脖子把他扔到床上,他已经被我掐得快要晕过去,突然间得到大量的空气,剧烈地喘息起来。黑色的幕布上他就象一块白玉贡品,令我联想到上次得到的一支玉白如意,传说中是中国皇宫里的东西,少有的几件我喜欢的东西,我突然想看到那支如意插在他体内的样子,一定会很美吧。
喘息完,他躺在那里,如死去一般一动不动。
我拨了个电话,几个精壮的男人和一个医生走了进来,我这时才坐下,看着他们把他完全打开,四手分别拉开他的手脚,他大字型开放的状态呈现在大家面前,医生从箱子里拿出一些闪耀银色光芒的器械,一一检查他的身体,从头发、牙齿到皮肤、肛门......
我看在对面象观众一样审视着他,检查完医生朝点点头,表示一切合格,才有一个男人出去,带着一几个人抬了一个透明的水晶制成的盒子进来,他们把沃夫放进盒子里,在身上的所有的洞口插上各种各样的管子,看到躺在水晶箱子里的沃夫,他真可爱,象一个中国瓷娃娃,我忍不住上前抚摸他的面颊后才命令手下合上箱盖。他一直没有任何反抗和动作的任别人操作这一切。
我走到医生的面前,露出浅浅的微笑,史蒂文是我唯一信任的人,对他说:\\\"我们回家。\\\"
2
水晶箱打开的时候,他正在抽搐和痉挛。
面色青紫,全身尽力蜷缩和抖动,手脚被箱子里的皮带束缚住,已经挣扎到脱力,原本明亮的双眼半开半合,隔一断时间全身大力地抽搐一下。
\\\"史蒂文,过来看看,他怎么了。\\\"
保安主管奎恩把我叫过来。杰森在我身后,冷笑地问:\\\"他会不会死?\\\"
杰森的话令我惊讶。
我走过去看着他,奎恩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把一个口箝放进他的口里,四个年青人用力抓住他的手脚,其实他的情况看上去就很清楚,明显的幽闭恐惧症症状,他肯定有过一段非常恐怖的囚禁遭遇,不过在杰森面前我还是非常小心地检查,然后将他的情况对杰林解释清楚。
杰森点了点头,走了出去,他应该也查觉到自己过分的关心。
有《纠缠不清》,《地狱之虐》,暗黑下品的文,annon的文。。。
狼王梦
作者:沈石溪
全晌歼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的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的臭水塘边,那块山行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昌谨缺长。
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能有只黄麂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它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好一片飘飞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臃肿,腹部圆鼓鼓,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它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东东从它身边流过,突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自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以为是终于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仔细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出现黄麂或岩羊的身影,儿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爬行。
狼是很讨厌蛇的假如不说是怕的话。
紫岚相当失望。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岚还是头一次怀孕,它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所有的雌性动物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它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它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理由绿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田地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儿草原的精英,是森林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发杀戮,但在狼牙还没长齐狼爪还很之内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及易成为其他食肉类动物捕杀的目标的。
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事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
它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田地的袭击,它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
想到食物,它肚子又开始辘辘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公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一开,它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它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过岩羊、黄麂、马鹿这样美味蝌蚪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
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
狼王梦(2)
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靠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法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岩羊、马鹿和羚牛,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呀。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比如岩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切谨慎机警,奔跑速度不亚于狼;耐辩。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的岩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它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它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它肚自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它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牛,羚牛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它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它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然朝它扑来,要不是它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假若它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儿草原随心所欲地去岩羊和麂鹿。想到这里,紫岚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呀,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它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它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它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在怀着崽的雌麂鹿,肚子里那块还没有成型成形的肉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它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他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一个在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
唉,紫岚忧伤地叹了一口气,要是黑桑还在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它,在它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它身边,在它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它的脊背,在它饥饿时,为它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它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它分忧解愁,在它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它在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就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它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在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
狼王梦(3)
没有黑桑的保护,紫岚不敢到草原去奔波觅食。它快临产了,气虚体弱,害怕累着了会发生难产等意外。
天渐渐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兰色的夜空中散发出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它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
它叹了一口气,拖着疲塌的身子,悻悻地离开臭水塘,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
石洞坐落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石洞口小腹大,洞口被茂密的藤萝遮挡着,显得十分隐蔽,是狼理想的局所,紫岚在洞里躺了很久,也无法入睡。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
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它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它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肚子里一阵阵躁动,像是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它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乳房,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动物来说,乳房是生命的泉。它自然希望自己那对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补语得健康而强壮。它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凯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他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的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一些。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铭心的挨,它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指挥出众,头脑比洛嘎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指挥的高度统一。洛嘎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北风把狼的嚎叫声传得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岩羊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嘎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姓名......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紫岚觉得洛嘎的妄为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它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至终参与可黑桑的篡位密谋。它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嘎身上靠拢,洛嘎一定会处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它就在洛嘎心神放松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嘎的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嘎的右后腿。就算洛嘎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注意真是妙绝了,设计得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它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透露。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狼王梦(4)
紫岚记得非常清楚,当那头可恶的野猪终于被狼群撕成碎片,它奔到黑桑跟前,黑桑四爪朝天地躺在被狼血染成污黑的石头上,身体已经僵冷了,但两只狼眼还睁着,瞳仁里闪射出野狼才具有的深邃的光,凝视着苍白的天空,凝视着冬天冰凉的太阳。狼群里没有谁知道黑桑为什么死不瞑目,只有紫岚能理解。黑桑是因为壮志未酬,两年的心血顿成泡影,所以才死不瞑目的。黑桑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里所体验到的,绝不会是狼血快要流干的痛苦,也不会是即将告别世界的叹息,而一定是再也无法和紫岚一起去实现朝思暮想的要当上狼王的野心和巨大的遗恨!这遗恨随着生命的逐渐冷却而永远凝固在黑桑的眼里了。
紫岚久久地站在黑桑的尸体前,突然,它感觉到了一种和死者之间神秘的交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把黑桑身上的精华撷取出来,又移植到它心田,就像埋进去了一粒籽种。黑桑在冥冥之中求它嘱托它,要它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籽种,催其发芽开花结果。
是的,黑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消失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的这些狼种。应该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紫岚母性的保护下将获得再生和延续。自然,黑桑的野心和理想也将得到继承。
紫岚很明白,在狼群社会里,即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杀才能争夺到狼王位置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初中的胆略。要做到这一点,除开严格的培训和训练外,儿时的营养也是个关键。从小忍饥挨饿的狼崽,是不可能长的特别健壮的。
紫岚凭着动物的本能,感觉到自己离分娩不远了。也许是明天下午,最迟是后天,小宝贝就要出世。它不能用干瘪的乳房迎接小宝贝的降临。但要使乳房丰满,要使乳房喷涌,必须要有充足的食物。尤其是分娩后的第一周里,假如还是用老鼠冲击,补语出来的狼崽很有可能长得象老鼠那样瘦弱,那样猥琐。狼群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木狼因为没奶哺育幼狼,结果幼狼活活饿死了。
紫岚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能逮到一头活马鹿。它想痛饮一顿咸腥的滚烫的鹿血,这样它的乳房就会丰满起来;它希望能饱啖一顿鲜嫩可口的鹿肉,这样它就能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分娩出来了。可是,到哪儿去弄到马鹿呢?
狼王梦(5)
蓦然,紫岚的脑子粒跳出个奇妙的注意来。在离石洞不大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里面有一大群欢蹦乱跳的马鹿。它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冈。登高望远,大地漆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的鹿群所在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冲动,很想立即跑到养鹿场去显显身手。这时,一阵凉爽的晚风迎面吹来,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心里刚刚升起的冒险的热情直线降温。不错,养鹿场上是有一群膘肥体壮的马鹿,而且被栅栏围在一个范围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很容易捕捉,但那儿有持枪的猎人严密地看守着,还有一条非常讨厌的大白狗。那大白狗的听觉和嗅觉都不比狼逊色,还没等你接近栅栏,它就发出汪汪
报警声,把猎人引来。紫岚想起同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贪图口服,想偷窃养鹿场里的鹿,结果杰杰被列强击碎了脑壳,洲洲被猎枪洞穿了肚皮,白花花脑浆和红艳艳的肚肠流了一地。可以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因此尽管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谗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这个风险。哎,算罗,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垂头丧气的想。
可是,一种想要把后代哺育得更强壮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被饥饿感煽起来的无法抑制的欲望,强烈的诱惑着紫岚的灵魂。猎人并不是无懈可击,大白狗也不是万能的,它想大白狗和猎人都在明处,它在暗处,这便于偷袭;今夜没有月亮,连星星都躲藏起来了,风又刮得紧,黑夜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它十分有利;它生性谨慎,不像杰杰和洲洲那么卤莽,它是有可能得手的。
紫岚设想着有利于自己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些信心,又变得跃跃欲试了。真的,现在去偷鹿,总比分娩后被饥饿驱使着去铤而走险要强些;那时候,身体要比现在更虚弱,行动更加困难,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加微小。紫岚到底说服了自己。
它跑下山冈,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腹部,肚子里的宝贝暂时还很安宁,还没有出现分娩的预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气去养鹿场去跑一趟。
它离开石洞后,潜进黑沉沉的尕玛儿草原。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是精明,养鹿场东端那间守更的草棚搭得有两层楼高,便于观察和了望。守更的猎人在草棚上烧了一堆篝火,怀揣着那只让草原上所有食肉类猛兽都胆战心惊的猎枪,端坐在篝火变咂着水烟筒。那条大白狗在养鹿场的栅栏外来回逡巡。
现在初级无疑是在送死。紫岚躲在离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心地等待着。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可以盖掉它身上那股刺鼻的气味。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毫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的打起了瞌睡。那条大白狗也绻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大白狗和它的主人辛劳了一夜,都疲倦了;天快亮了,一夜平安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兴奋,它在冰凉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眼前这样的最佳偷袭时机。
狼王梦(6)
它开始行动了。刮的是东风,它绕养鹿场的西端。那儿不仅僻静,还背风,这样,大白狗的鼻子再灵敏,也休想闻到它的气味了。
栅栏是用碗口粗的栗树桩做成的,有一人多高,相当结实。但对紫岚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狼的跳跃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它不必费多大的力气,只消前爪搭在粗糙的栗树皮上,纵身一跃就能越过这道障碍。它唯一担心的是怕引起鹿群骚动,惊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是相当灵敏的,而且马鹿生性多疑,极易受惊,稍有动静,就会乱吼乱叫。更让紫岚踌躇不定的是,虽然鹿群置身在安全的栅栏之中,虽然有猎人和大白狗的严密看守,但养鹿场里的马鹿仍然保持着野外生活时夜晚派岗哨的。。。惯,即整个鹿群酣睡后,始终有一头大公鹿瞪眼竖耳警觉地站立着。
对紫岚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盖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它又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息的爬到栅栏外,又观察了一番直到确信放哨的大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大白狗都还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度纵身一跃,跳进一丈多高的木栅栏。
紫岚的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简直象在表演艺术体。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象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才轻微的声响。它实现已计划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放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完全象它预想的那样,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就猛一耸琥珀色的狼角,想引颈吼叫。就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张开的嘴巴里没叫出声来。
大公鹿在黑夜中朦朦胧胧看见徐徐飘落的是一束洁白的羊蹄甲花,大公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鹿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力,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发出警报还是不该叫唤。它怕把一束飘落的花卉误认为是祸殃会惊扰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可它鹿的多疑又对突然出现的动静很不放心。于是它的表情和动作都凝固在欲叫不叫的状态中。
这是智慧的较量。
紫岚沉住气,象块僵死的石头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那头愚蠢的大公鹿相信飞进栅栏的是一束无害的羊蹄甲花,于是,它缓缓地收平鹿角,缩回脖颈,全身警惕的神经松弛下来。就在这时,紫岚猛地蹿到早已瞄准的一头母鹿跟前,母鹿正在睡梦中,柔软的腹下露出一个鹿崽毛茸茸的小脑袋。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无法叼走成年的公鹿和母鹿,它们的躯体太沉重。它无法叼着它们越过一人多高结实的木栅栏,它只能叼走鹿崽。它象一阵风似的蹿到那只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束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经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的往后仰躲,紫岚乘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鹿崽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
母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宝贝。
狼王梦(7)
这时,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已经看到那束羊蹄甲花,奇怪的朝鹿群逼近,它意识到自己自己受骗了,于是再次耸起鹿角身长脖子,发才报警的吼叫,但紫岚就利用这个短暂的过程,叼着鹿崽跳出栅栏。
霎时间,整个鹿群被大公鹿的叫声惊醒,陷入极度的混乱和紧张之中。
紧接着,大白狗和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划破了尕玛儿草原黎明前的宁静。
但这时,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
假如当时天公作美,降下倾盆大雨,把紫岚留在草原上的气味和痕迹消除得干干净净,那么大白狗再机敏恐怕也难跟踪追击了;假如紫岚叼着鹿崽一口气跑回石洞,中途不停留,那么大白狗的奔跑再迅速也追撵不上它的。
紫岚本来不想中途停下来的,但衔在嘴里的那头鹿崽的生命力实在是太脆弱,开始还在挣扎,渐渐地就不动弹了。其实紫岚并没有咬到它的致命处,大概是鹿崽惊吓过度而休克窒息了。这时,紫岚把火光闪烁的养鹿场远远的抛在身后,刚才的混乱声响已模糊得听不见了,它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慌乱的脚步变得从容。它一面踏着碎步向石洞奔驰,一面摇晃着嘴里叼着的鹿崽,鹿崽只剩下最后几口微弱的气息了。紫岚晓得,动物一旦断气,身体便会慢慢冷却,血液也就凝固了。它实在太想喝滚烫的鹿血了,身子受到滋补之后,干瘪的乳房就会鼓胀起来的。它想,稍微停顿一下,应该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的吧。于是,它在一个蚂蚁包背后停下来,麻利地咬开奄奄一息鹿崽的喉管。立刻,一股甜腥、芬芳、粘稠、滚烫的血液输进它饥渴的嘴,浑身一阵惬意,一阵满足,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就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的吸吮着生命琼浆,直到鹿崽的喉管里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为止。它有点疲倦了,伸了个懒腰,把脸在溅满露水的草叶上蹭了蹭,振作了些精神,重新叼起鹿崽,想回到石洞慢慢享用。
假如紫岚能预卜每来,事先知道自己在蚂蚁包背后停留片刻,会酿成灾祸,自己贪图的那口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那么它宁愿让鹿崽的血液在蹄内慢慢的冷却凝固也要一口气跑回石洞的。
狼王梦(8)
命运是不可抗拒的。
当紫岚叼着鹿崽刚想离开蚂蚁包,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大会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树起耳朵听一听,大白狗身后远远的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向荒野奔跑。
大白狗尾随追击。
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但紫岚叼着一头鹿崽,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崽丢掉,它能很快的摆脱大白狗,,可它是舍不得的。自己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鹿崽,怎么能轻易的丢弃呢。
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儿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似的的长跑比赛。
紫岚撒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儿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是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是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出于动物护巢的本能,它犹豫了一下后,拐进了古河道,因为它不愿意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这栖息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派了很长的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跑得筋疲力尽。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经气喘吁吁,累得连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知道狗的主人已经远远地被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要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照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条狼的,狗之所以能够在凶猛的野狼面前叫嚣挑衅,是因为依仗着主人的势力,所谓狗仗人势,一旦主人不在身边,狗的威风就没有了,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经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愚蠢,应该是知道这一点的呀,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大白狗吃了豹子胆?还是它不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好狗不跟狼斗)?也许大白狗是血统纯正的优秀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狼王梦(9)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某养鹿专业户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没有吃豹子胆,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奋勇追击,是想得到将功补过。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于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接连出了好几次差错。那天中午,在牧场上,一条蟒蛇趁它瞌睡的时候,吞吃了一头幼鹿;还有一天半夜,它在主人熟睡后,溜到寨子里和一条名叫西努尔的母狗幽会,结果一头该死的豹子用嘴咬开栅栏的铁销,闯进鹿群叼走一头三岁的公鹿.....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撸它脊背,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时间接二连三的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的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是它的肚皮被踢痛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痛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而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目睹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下场。主人原先还豢养过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也追撵不上,结果主人把它以十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无能因它失职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主任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读《混血豺王》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混血豺王》有感1昨天我刚肢唯看完一本叫《混血豺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他是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书非常多,所以多次获得奖状。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他写的书都很有趣。下面让我来介绍一下这本书大概的意思吧!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豺,它叫:白眉儿。它的主人养了它和另一只狗,叫黑虎。黑虎是真正的狗,是地道狗,而白眉儿却是一匹豺,它是装扮成狗来骗主人的。而主人却迷惑不解的觉得它就是狗,地道狗。自从小眉来了之后,主人就不理黑虎了。
他们的故事是:主人总是逗小眉,给小眉吃最好的东西,让小眉带路。把黑虎甩在一旁,黑虎很孤单,想咬死眉儿。有一次历亏培,来了一只豺,主人让这两只狗分别去追。可是当小眉看清楚那是只养过她的豺娘,小眉非常不忍心下毒手。可是又不敢暴露自己是只豺的秘密,所以只好垂着脸去追它。
当那只豺钻进了泥沟里之后,眉儿也跟着钻进泥沟里。()眉儿看着它,它也看着小眉。因为豺娘认出它来了。它们互相舔来舔去。当黑虎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有一次,当黑虎为了证实一下小眉是匹豺,所以咬开自己的肚子,自杀后。主人很伤心,认为是眉儿的错,所以赶它走。可怜的它只好回到以前的豺群里,最后它当上了豺王。
可是有一天,它看见曾经想杀它的主人被一群狼困着,不好逃生。为了拯救主人,它不顾一切的牺牲了自己。
总之: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什么事要真实,不能欺骗人。而且我们同时也要像白眉儿学。。。,它竟然为了想救自己的主人牺牲了自己,值得我们学。。。,希望大家多多看这种知识很高的书。再见!
读《混血豺王》有感2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一书,里面讲了一个豺一生的事。这个豺的名字叫白眉儿,是狗和豺的混种,本来在猎户寨做猎狗,被老黑狗冤枉后回到了豺群。回到豺群后,白眉儿的豺群遇到了一群狼,经过一番血战,白眉儿终于打败了狼群的首领,成为豺王。后来,白眉儿遇到昔日的主人,于是白眉儿就放走了他,但这时一条大公豺却死了,前豺王夏儿起了疑心。不久,昔日的主人带了好多人来杀豺,白眉儿想了好多办法才逃出去,可是幼崽们却留在了那里。于是,猎人们用了好多计谋来诱骗,全被白眉儿识破了。但最后一个计谋白眉儿无力阻止,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就是用自己来诱骗猎人,这个计谋成功了,豺群逃离了,白眉儿也死了。
我读了这本书,深有体会。我认为白眉儿是个空悄真正的英雄,明明自己可以逃走,却选择牺牲自己来拯救大家,这种精神值得我敬佩和学。。。。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它向我们介绍了这丰富多彩的世界,介绍了动物的社会生活和制度,使我们更加爱护动物、保护动物。大家都认为豺是坏动物,但是它们非常聪明,也懂得感情。豺现在已经濒危,我们要好好保护它们,也要做像白眉儿一样的英雄,舍己为人,帮助大家。
读《混血豺王》有感3《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它用最后悲惨的结局来为主角白眉儿的生命划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
白眉儿在一次意外的狩猎中碰到了同类,遇到了暴露身份的危险,它无可奈何,只能重新投奔豺群,在豺群中,它受不了贱豺的地位,挑起王位战争,把夏索尔赶下了台。经过几年精彩的豺群生活,终于,阿蛮星发现了这个豺群,当豺们欲将手无寸铁的阿蛮星咬成碎片时,白眉儿念在旧情,以牺牲了一只优秀大公豺的代价解救了阿蛮星,并用肢体语言告诉阿蛮星,不要暴露它们的秘密,谁知阿蛮星并没有守信,带了大批人犬围剿豺群,当只剩下白眉儿的时候,阿蛮星希望白眉儿真心悔过,白眉儿气愤阿蛮星没有守信,并没有答应,惨死在枪口下……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
这篇故事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猎人们的自私,他们为了钱,不顾一切地残害生命,在他们眼里,钱胜过一切。而白眉儿迎难而上,懂得感恩的性格深深感动了我,但最后还是惨死在枪下……
白眉儿,我会记住你,我也会永远记住这本书,它站在动物的立场上,充分地表现了人类的丑陋!
读《混血豺王》有感4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最重要的最实在最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读《混血豺王》有感5今天我读了一本,《混血豺王》的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很好看,里面说的是一只豺被一个猎人当了很好的猎狗,这只猎狗叫白眉儿,猎人有两条猎狗,一条是白眉儿,一条叫黑虎,叫黑虎的这只已经老了,但是它年轻时为主人立下汗马之功,一天白眉儿在水沟里看见了一只豺,和自己长的一样,其实白眉儿也是一只豺,但是被主人驯成了一只优秀的猎狗,那只豺是草原豺群
的一员,白眉儿以前也是豺群的一员……
猎人后来知道白眉儿是一只豺,就把它赶出了家门,白眉儿是豺就要去豺群,找了好久豺群,可是豺群的豺王认识了白眉儿就不让它进豺群,但是白眉儿还是进了豺群,这个豺群有三十个大小的豺。一个静静的早上,一群狼来到了豺群,豺和狼大战了,狼群只有七八只但是狼的体形比豺大,豺的跑的速度比狼快,豺群豺多,开战狼是不占优势的,可是白眉儿想到是自己的主人,就领导豺群不和狼开战,就放弃了和狼的决战,放了主人们一把,可是主人却恩将仇报带领了猎人来围攻豺群,最终白眉儿还是死在主人带领的猎人的枪下!
本书让我明白了,人与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白眉儿不忘主人之情,牺牲自我的精神可贵!
读《混血豺王》有感6白眉儿究竟是狗还是豺?它是只“混血儿”。
它先逃过了豺群的谋杀,并幸运的因为有狗的血统而当上了一条看家狗。可是却跟了一个坏主人,只好另寻“他主”。于是就成了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可是为了救主人,暴露了豺的身份。
从此,它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但它帮助豺群躲过了狼群的袭击,当上了豺王。可是再一次的遭到了人类的袭击,白眉儿为了帮助豺群躲过这场浩劫,为了让豺崽安然无恙,只好又暴露狗的身份,并跛了一只脚,最后死不瞑目。
说起来,这不是还要怪达维娅吗?如果她不是和猎狗洛戛生下的白眉儿,而是和纯正的豺生下的白眉儿,那白眉儿也不用这么苦命啊!它因自己的爱情而毁了儿子的一生;洛戛啊洛戛,这也怪你,你要是和一条母狗生出白眉儿,就不会让白眉儿似豺非豺,似狗非狗。
白眉儿为了大家不惜一次次暴露身份,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伤害。都说世界是公平的。可到白眉儿这里为什么受到的却是不一样的待遇呢?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白眉儿付出了这么多,它得到了什么?白眉儿拥有一颗纯洁的心,它充满善良充满友爱,为什么要这么不公平的对待它啊!作者沈石溪是动物小说大王,可他又为什么把一个美好的梦活生生的撕裂在读者面前呢?
读《混血豺王》有感7前一段时间我从老师那里借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通过那本书我喜欢上了沈石溪的作品。
《混血豺王》是我看的沈石溪的第二本书,书中讲的是一只名叫洛戛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生的一只雄性豺崽叫白眉儿,白眉儿自幼父母双亡。一个下着暴风雪的冬夜它被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因为它是优秀猎犬和母豺结合的产物,身材高大健硕,在普通豺面前鹤立鸡群。可是后来受到豺王夏索尔陷害赶出了豺群,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一天他在山谷流浪时又被一个叫阿蛮星村长收养成了一只猎犬,又被阿蛮星的另一只猎犬陷害被主人赶出了村子。回到豺群,过了些日子,山谷里来了一群狼,它们抢夺豺群的食物,逼迫豺群离开它们世代生活的家园。在它们离开家园的江河中受到狼群的攻击,白眉儿带领豺群打败了狼群。后来被封为豺王。
其实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读到这里我已经被白眉儿的历经磨难,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我要学。。。它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遇到困难不后退的豺王精神。
读《混血豺王》有感8从儿童蜕变成少年,当中自然少不了心智的磨砺和高尚情操的培养。而能够同时使我同时得到这两方面提高的,只有《混血豺王》。
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混血豺“白眉儿”(体内一半狗血一半豺血)受到别人的欺凌被迫逃到了一个庞大的豺群。从最低下的“苦奴”一步一步走向豺王的艰辛故事。故事情节曲折,跌宕起伏,形象鲜明。其中一只母豺“兔嘴”最令我难忘。本以为她已经活了下来,她却为素不相识的“白眉儿”献出了生命。我内心难以平静,没想到豺的品格竟如此高尚,我真为我们对豺那丑陋的偏见而可耻!同时,在艰苦的奋斗中“白眉儿”的知恩图报、“兔嘴”的善良也在我幼小的心灵埋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
记得一次“白眉儿”追一只手中沾满鲜血的白狼,与其撕斗,可由于体力不支渐渐落于下风。“兔嘴”看到“白眉儿”的惨样,便不顾一切的咬住了白狼,这才使“白眉儿”杀死了白狼。
而“白眉儿”之后当上了豺王也没有忘记“兔嘴”。当“兔嘴”要当“替罪羊”——第一个与野猪搏斗。“白眉儿”不惜以个人生命与整个豺群为敌,保护“兔嘴”。
总之,读了《混血豺王》这本好书后,我的品质变得纯洁了,我的心智也有了不小的提高。
这是一本好书!它能使你的秉性得到净化、升华!
读《混血豺王》有感9我满含热泪的把《混血豺王》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善良、勇敢、坚强,甚至知道感恩的豺王的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令我泪如泉涌的好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白眉儿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当猎狗的时候是一只孝敬主人的好猎犬,当豺的时候是一匹誓死保卫豺群的好豺,有一次它和主人捕猎的时候救了曾经给它温暖的母豺兔嘴,结果被老黑狗发现并赶了出去。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做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成了危震山林的豺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人类捉走了好几只幼豺。于是白眉儿露出了善良的本性救出了幼豺,结果自己却死在了枪口之下。结束了壮丽的一生。
白眉儿它伟大,它光荣。它这种无畏、奉献、善良的精神感动了我。它是勇敢的,它明知道自己这次是有去无回还去救幼豺。救幼豺它完全可以逃跑而活下来,但它要舍弃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豺群。
它是坚强的,它失去父母、被豺群抛弃还坚强的活了下来;它知道感恩,它明明明白救兔嘴是会被发现的,但它还是要去救……
总而言之,白眉儿拥有了人类所有最珍贵的品质。我们有哪些人能拥有了白眉儿这种品质呢?
不竟想起在战争时期涌现出的英雄,攻下堡垒而堵枪口英勇就义的黄继光,为了将敌人引进埋伏圈而牺牲的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还有那不畏俱敌人严刑拷打不屈不扰的刘胡兰……他们都像白眉儿这样不顾自己的安危英勇奋战、奋不顾身,为人民浴血搏杀,为祖国的胜利而奋斗。
而我们呢,联系一下我们的生活实际,我们一点儿也没有做白眉儿这种品质。比如说上一次,有两个同学为了争着要拿到最好的东西居然不分青白吵了起来,最后还是两败俱伤。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学学白眉儿?它为了豺群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去,而我们呢?就连一点点代价都不愿舍去。难道我们人还不如动物吗?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我一定要学。。。白眉儿,先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到感恩父母,做到遇难题一一定要去勇敢的面对。还要做到那种舍已为人的宝贵精神。
《混血豺王》这本书使我受益不浅。
读《混血豺王》有感10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血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死于猎人手下......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血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读《混血豺王》有感11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来自埃帝斯红豺群的公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下白眉儿后生了一场大病,身体非常的虚弱。因此,达维娅为了让出生仅半个月的白眉儿能在自己死后活下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幼豺杀害,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把谋害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的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做了白眉儿的养母。过了半个月,秃鹫飞临埃帝斯红豺群,在啄食达维娅的尸体时,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的罪恶谋杀也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那时,白眉儿受尽了白眼、鄙夷、欺凌、屈辱,成为了埃帝斯红豺群中的苦豺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产物,身体极其健硕,自己也十分的努力。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恨。白眉儿一次一次地用自己的机警和聪慧逃脱了夏索尔的圈套,但是夏索尔的圈套防不胜防,白眉儿终究还是掉落了圈套,被逐出了豺群。白眉儿坚强地忍受着各种挫折,经历着各种生死的考验,最终历练成了豺王。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有些人不要说生死考验了,就是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也都会经受不住。比如:有些人高考落选了,就要跳楼自杀;有些人工作不顺利,就要退缩;有些人遇到挫折,就闷闷不乐……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的,关键就是各自的心态好坏。
《混血豺王》这本书我很喜欢,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励志,给了我许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读《混血豺王》有感12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看了很多关于“动物小说大王”-----沈时溪的书,很过瘾。其中最精彩的就是《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这两部长篇姐妹小说。
《双面猎犬》、《混血豺王》讲述的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叫白眉儿,它得长腿细腰,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矫健而又英俊。母亲是红豺群中年轻漂亮的母豺,父亲是狩猎技术高超的猎狗。
白眉儿它出生后,便失去双亲,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下的“苦豺”,后来又被豺王夏索儿算计,遭到豺群抛弃,童年的生活历尽苦难,让人心疼,但它从未放弃,勇敢地活了下来。经历重重险关,白眉儿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为村里的狗群领袖。这是精彩的《双面猎犬》的故事。
然而,白眉儿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半豺半狗的血,这也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紧接着,更加引人入胜的《混血豺王》的故事开始了。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幼时曾给过自己帮助的母豺兔嘴,它不忍心伤害兔嘴,偷偷把它放了。它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也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最终,它在老黑狗的阴谋下暴露了自己是豺,它被迫离开了主人。面对再次的失败,它仍没有放弃。回到豺群后,它凭借着一身的本领当上了豺王。偶然的一次豺群与昔日主人阿蛮星相遇,白眉儿救了阿蛮星,可阿蛮星背信弃义,带领狩猎队围杀豺群。在与狩猎队周旋时,白眉儿为了救大家,放弃了一切,它宁愿以暴露自己猎狗的身份迷惑猎人而使豺群获救。最后,当它被豺群抛弃后,面对猎人时却没有投靠,没有顺从,死在了猎人的枪下,结束了精彩的一生。
读完这两本书,我感慨、佩服、惋惜、悲愤、惭愧,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对于一个动物而言,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白眉儿是这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可是它舍弃了生命,舍弃了所有,去保护自己的妻儿,保护自己的豺群。面对选择死亡,它没有想过自己逃跑,它想到的是大家的存亡!它做到了舍己求豺!
为什么人类会忘恩负义?人类为什么不能与动物和平共处?为什么那么痛恨豺?没错,豺很下流,名声也很不好,但它们到底也是有血肉,有情感的,为什么人类总是要杀害它们?我们应该保护动物。
白眉儿的机智、勇气、坚持不懈的精神更是令我敬佩。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白眉儿挺过了多少灾难,经历了多少不幸,遭受了多少欺辱,才凭借自己的力量取得了人的信任,当上猎狗的领袖,而后,又当上了豺王!
而我,平时天一黑我就没有勇气了,晚上也不敢一个人睡觉。学。。。时,一遇到难题,就总是会有畏难情绪。再想想:白眉儿为了抓获真正的偷鸡贼,在雪地里冻了7天、饿了7天,还冒着被追捕的生命危险,终于抓获了偷鸡贼,拿回了猎狗的荣誉。和它比,我真的很惭愧。
从现在起,我要改变我自己,向白眉儿学。。。。
“贱”有很多种意思,汪握以下是它的全部释义:
1.low-priced
adj.低价的,廉价的,定价低的,索价不高的
2.low-down
adj.
非常低的;下等的n.
内幕;实情adj.非常低的;下等的
3.base
n.
基础;底部;垒adj.
卑鄙的;低劣的vt.
以…作基础
[
复数bases
过去式based
过去分词based
现在睁肆分词basing
]
另外,poor,
mean,
dirty等都有“卑鄙的,低劣的”意思
如果是骂人,女的可以用悉陵轿prostitute/harlot/whore/hooker/street
girl/bitch
男的可以用lovelace/goat/Sugar
Daddy/son
of
bitch
母狗贱奴和“贱”用英语怎么说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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