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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兄弟的那个特别大 好苦恼

时间:2023/06/29 11:09:00人气:作者:本站作者我要评论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我兄弟的那个特别大,兄弟特别大,好苦恼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兄弟们帮帮我啊!

我给你一个故事很有意思,或许对你很有帮助,

爱情

作者:朱天心

有些事情,她已经很久不想了,也想不起来了,再也想不起来了。

那天,记不得是为什么事,晚上十一点坐公车回家,坐的是司机旁边的包厢座,车头的通风孔打开,一股股的凉风急想掀起她的裙子,还有窗子冲进来的风也是一样。车飞快的驶着,一过中央***部,便是整条寂静大树的信义路,由于房子拆了等着建中正纪念堂,更冷清了,可是是夏日晚上的冷清。她随口哼起一首歌,哼着哼着车子猛一煞,司机本想闯黄灯的,她舒口气,想继续拾起那首中断的曲子,却怎么样都想不起来了,可是突然所有那个夏天晚上的感觉都潮水一样的涌向她来,涌得她兴奋得慌,想抓住它们,抓住了再说,唯恐它们跑掉了,跑掉了。

一样十一点钟的六月晚上,一样的公车位子,一样的路,车也开得一样快,那时她才跟同学们看完晚场电影回家,她哼的是那首电影的主题曲,愈哼愈觉怅惘,看着寂静的红砖道,突然多希望此时此刻有一个男孩和她手牵手走在那样一条永没有止尽的红砖路上,他们会边走边哼歌,然后男孩带她走到一棵路树的浓荫深处,扳过她的肩,吻她。那时她才高二,还不懂吻的事,但她极渴望,想那必定是件好的事情,像夏夜的凉风,软软柔柔的扑得人一头好干爽,她最喜欢那种风的,书上说金风送爽,十月的天气里最常有,早晨上学时走在路上,突然感觉到两个膝盖光滑的磨擦着,没一友芹丝汗意,她最喜欢那种感觉,自己真是洁白如一块无瑕之玉。

后来她一直最喜欢六月和十月,虽然星相学上她的幸运月份是七月,她总喜欢跟人家说她喜欢六月和十月,理由后来居然想不起来了,太久了,高二的日子真是远,而现在突然又全部披挂上阵的涌在心中,那是种什么感觉,说不出来,只是她突然想起了那条红砖道上徐徐的凉风。一直走,路怎么也走不完,这次是真的了。

她认识小渔就是那个夏天,高二升高三时,她跟几个旧时同学扣准了开学前几天去海边露营,打算好日子一完,就准备向夏天的海边,向这一整年的世间挥别。可是哪晓得会碰上小渔那票人呢,小渔是她同学妍妍的姊姊的学兄的好朋友,八竿子搭不上的关系,那时是大三,算算现在不是研究所就是服预官。人说初恋是怎么也忘不了的,她是没的东西忘,简直不相干的一个人,她竟让他吻了她!

才高三开学的第一天他就约她了,梦的咖啡屋,她还没听他朗朗说完,心就跳到喉咙口,堵住她,说不出话来,然而妍妍的话响起:「小渔那人,哇,之,花——的。」

那哪要妍妍说,小渔的那一头快及肩的长发,薄薄笑得迷死人的唇,她哪里不晓得他是哪样的人

到底还是让她挂了电话,高三学生是最好的借口,但随即她又恨起自己,想到一向最瞧不起会被功课牵绊的人,小渔必定也是,他听完了她的理由不是果然就说:「噢,这样啊。」隔着半个台北市,她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物源小渔一付撇着嘴角嘲弄的笑,那个人,真真可恶。

后来他屡屡打电话来,可是那种态度语调完全是闲着闲着偶尔才想起她来,拨个电话。她到底还是出去了。那是他们第一次的约会,他就对她动手动脚,她又急又气,气的不是小渔,小渔在那种时候竟丝毫没有她所讨厌的涎着脸,现在想来,完全就似孩子的顽皮一样。然而她气起自己的豁不开,她很怕小渔那种嘲弄的神色,看得她真是恨死自己了。

那回他们就这样无滋无味回家了,小渔连送她上车都没有,她想小渔是不会再来找她的,其实她根本不懂他为什么会来找她,大学里成千成打的漂亮女孩,……再想下去又要恨自己为什么犯贱,还不清楚吗!小渔跟她说,他一共吻过三个女孩,第一次是高中舞会时,一个商专的大女孩教他的,第二个第三个也是在舞会里——这会儿可都是他教人家了。讲这些话的时候,他还一边用手指划着她的唇,她整个人都凝住了,第一个反应是本能的想逃开他的手,不定学电影里的手法,挥过去一个耳光,可是短短的一两秒钟内,她却思量尽了各种事态,第一,她不能让他笑她不上道,谁叫她一开始就是那么上道呢!海滩上的白热裤,红白条的恤衫,晒红的脸,亮亮短短的发,朗朗的笑声响彻了整个夏日的海边,谁叫她没想到事情还有个后来,要不她才不会肆无忌惮的盯着小渔的长好蚂毕头发薄嘴唇,漫空吹声口哨:「哇小渔不是盖的你真漂亮!」话还没讲完,自己都吃惊自己,一阵笑声,人已跑得远远了,让小渔眼睛亮起来,忍不住的也拔腿追她,追,追了一个夏天。

——她不能让他笑她!她只能笑盈盈的提开他已滑到她颈子的手,把它放回桌上,他陡的眼睛暗下来,调回身去,拿起小调羹来舀方糖,一块一块的加进杯子里,杯子里的咖啡就要溢出来了,再用小调羹搅着,搅得方糖匡啷啷的撞着杯子,他做得那样专心,她却突然心一动,不为了黑暗中他的侧影是那么好看,他还只是个孩子呢,一个彻头彻尾任性的大孩子,她忽然觉得感动,想好爱他的,但是还没等她爱完,他就把调羹往桌上一丢,回过头来,一抹邪不邪的笑飞快的跳上他的嘴角:「打赌不少男孩子吻过你。」

她一下惊住了,一点没想到眼前的人是那么恶毒,任她防得面面俱到,还是有让她难以招架的时候。怎么样,她就是不会让他笑她的,短短的念头一过,她又气也不是,走也不是,整个人都不是了。

小渔却拿起桌上的咖啡一啜口:「你的嘴一定比这还甜。」原该是一句惊心的话,她听了却觉得无趣极了,甚至不想再看到他的脸,此刻她多想洗澡,回家,洗了澡,跟爸妈一道去对街小摊叫笼蟹黄汤包,再睡觉,她好想睡,迷蒙中,大约是盹过去了,直到他喊小妹拿账单时,她突然又清醒了,一言不发的背上书包,随他走出咖啡屋,真是累极了,她连道再见的劲儿都没有,一人径自等车去了。

后来小渔也没来过电话,有电话来她也是不接的。班上那种高三刚开始的蓬勃气氛也感染了她,她也开始拚起英数,天天汲汲营营的读书,很少想到联考什么的,只是读,那种日日读书规律的生活她喜欢,有时想起夏天的事来真是荒唐,尤其中饭吃完跟几个知心的同学聊聊时,更是暗自捏一把冷汗,她曾经差点离她们多远过,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制服,她多高兴自己也跟她们一样洁白如一无瑕之玉。

十月快过完时她才发觉。那天是月考完,又是星期六,她跟同学捡着那时看了场电影,很晚才回家,凉凉的风徐的吹着她,又叫人好不怅惘。十月就要过了呢,她最喜欢的时候,竟就让它这样一溜而逝,她第一次觉得惘然了,一切,主要是那风。

回到家就接到他的电话,小渔说:「明天是我生日,出来好不好?」她没一句话的就答应了,只为着小渔一定跟她有缘。

他们还是去那家咖啡屋,不过一会儿她就说想出去走,她好想出去过过十月,跟小渔说了,他没作声,半天抛来一抹微微的笑,彷佛听到他说,你防着我什么呢!他咬着烟在掏钱,约是什么也没说,不过说了没说都一样的,她都晓得他与她说了。

可是她的兴致不减,仍然等着他一块儿去走走路。出得店门,小渔的手搭上她的肩,她也由他,走走就到了小南门,爱国西路那里,也是大大浓荫的树,寂静的夜晚,风一阵过来,吹干了身上的汗意,她一阵快乐,躲开肩上的手,两人手牵手一直走。

她哼起一首歌,关于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雨中的事,夏日午后突然来的一阵大雷雨,把漫步在乡村小径上的他和他的女孩打得浑身湿透,可是那一刻他清楚的也感觉到她手中的暖意。后来他们跑到一棵树下躲雨,他转身向她,她吻了他,然后他们只听到雨点大大的打在树叶上,她轻柔的呼吸,他慢慢的闭上眼睛,笑了。

那只是一首很普通的西洋流行歌曲,伴奏用的是琮琮的钢琴和电吉他,真就是雨点重重的打在叶上的莽莽味。那该是在六月里唱的,下完雨,凉凉绿绿的天,干净的红砖路,要是那时就碰到小渔,她一定要与他手牵着手什么也不想的去走,走啊走,走完一条红砖道。可是她一直弄不懂为什么歌中是那个女孩吻那个男孩呢,那首歌的味道,应该是一对生生涩涩的男孩女孩第一次的约会,不巧碰到了雨,起初他连她的手都不敢碰的呢,可是她吻了他……她吻了他……那约也是一个商专的大女孩罢,像那个教小渔吻的商专女孩。

后来小渔果然牵着她到一棵浓荫深处,「坐下。」

她无思无想的坐定下,白漆雕花铁椅冰冰凉凉的刻着她的腿,小渔也不坐下,径自背着她站着,掏出烟,弹弹,点燃,只看到一蓬蓬烟雾笼着他的头,他抽得那么慢那么久,不定是第二根第三根,谁晓得呢。

她开始恍惚起来,坐在那儿,也像一棵风中的小树,风一直软软的拂着她,拂得她凉凉净净的,如一块无暇之玉,被拂着,拂着……。她知道的时候,小渔的整个鼻子整个嘴正紧紧贴着她的鬓上呵热气,她想躲开他,那样潮潮热热的,可是念头一过,反正该来的就让它来吧,她又什么也不能了。很久以后她想那晚上的事,竟想不透自己为什么那么宿命,可是那一刻她是真正屏着气,咬紧牙,完全一种慷慨赴义的决心。

小渔吻了又吻她的嘴唇,叫她:「嘴张开。」

匆忙中,她不太清楚那是怎么一回事,她张开眼睛,却见到黑暗中小渔下巴的线条,那个景象她不能忘,在背后远处投来微弱的亮光中,他的下巴是那么坚毅,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一条曲线,可是却叫她怦然心动。

后来她还是不知道当时她张开牙齿没。他吻了他很久,她一直冷静的想着,这就是吻!就是吻了,她要清楚的记下它。不知记下了没,她突然觉得索然,整个人都瘫在椅子上的他的臂膀上,一点劲都没有,一时好象自己是个很超然的人——只是除了嘴,不是她的。

他时间控制得极好,适时的送她赶上了十一点半的末班公车,两人一路上半句话都没搭,他还是握着她的手——不握也罢,一手心淡淡的汗,无滋无味。他们竟像生人一样,连以前在一起玩时斗嘴斗气的基础都好似没了。

她下车的时候,跟他说:「我走了。」

他继续坐车,还要换一道车,怕赶不上,没送她。她一下车才想起了没跟他道生日快乐呢,管它的,谁又晓得真还是他的生日不是。

那次是小渔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她。他第二第三天打电话来,她只觉得没一点意思,吻的事她已经晓得了,可是他更晓得,急切的热烈的要她出来,竟忘了他原先的那种玩世不恭。她不太认真了,那更坚定了她的索然,索性连他的电话也一概不接了。

以后就和小渔再也没见过,甚至连小渔这个名字也不再听得了。

她又回去过高中生活了,同样的制服底下,她高兴她还有同样的无瑕之玉,然而还有一些些什么,想不出来了,令她怅惘,可是一直是有的,压在心底的不知哪一处,掏掏翻翻的很痛人,更怅惘了。

大一刚开学,她很快的响应了班上和工学院某一系合办的第一个舞会,冥冥中急着想去找点什么,总该有一些事的。怀着忐忑的心,班上一个舞棍安慰她,没关系,是五烛光的,包你没什么事。

舞会一开始熄灯的时候,她才晓得五烛光原来是整个屋子除了唱机那儿有根蜡烛和四个屋角各点一支外,就是黯淡一片了。

有一个男孩子,一直找她跳,个子高高的,总不说话,她隐隐觉得害怕,并不晓得他是什么心思。

跳快的碰碰哈梭的时候,他多是找她们班上的一个舞棍,紧身恤衫,牛仔裤,两人也就是一派纯跳舞的样子,女孩跳得又疯又野,那男孩却始终闲闲的不变应万变。

她拣着角落里坐,眼睛眯着追他们的舞影,只觉一霎时间,自己突然变成很遥远的一个乖女孩,她曾经顶熟悉过的。

可是看着看着突然烦躁起来,他当她是哪样一个女孩!认定了她就只会乖乖蠢蠢的坐在角落里随时应他召!他就这么自信!

下一支左一右二的时候,他和另一个男孩同时趋前来,她微微一笑,把手轻轻的搁在另一个男孩的手上。……那一首歌是她顶喜欢的,不晓得歌名,最近逛街时常常在路边唱片行听到的,一群男声回音荡荡的问道:「Willyoukissmeandholdme?」她透过男孩的肩去努力搜索着黑暗中的幢幢人影,先看沿着墙的一张张椅子,希望他坐在那儿,……什么都看不见。她想看看身后那边的,却从没看过跳舞跳得那么邋遢的舞伴,从开始打赌就在这方圆两公分的原地踩着,右手松垮垮的搁在她腰上,她突然觉得难耐起来,又是他们轻声在问着:「Willyoukissmeandholdme?」那喃喃的絮语,就像在耳边似的,轻轻柔柔的口气,其实是呵着气唱的,那样磨人,又那样不求人知似的,一遍又一遍,让她的心柔柔的痛起来。

对方系上来的不单是大一的新生,也有二三年级的,再老实的人也都是经验老到,大约觉得她们系的不够看,舞会才一半就零零散散的依着墙喝可乐聊天去了。女孩子坐不住冷板凳,也几个几个的蹓走。她不晓得要怎么好,不跳的时候坐着也不好,因为到处都是三五个男生坐一处,要走又没一个贴心的同学伴着一道走。如此思量了半天,舞会也完了。

灯一亮,她抢着先一步走,没等主办的男孩子在分配男孩送女孩。可是没走多远,后头就跟来了脚步声,她似疑非疑的屏着气没放松脚步。

到底给他赶上了,他个子高,腿长,走一步抵她两步,他也没跟她招呼,就跟她并肩走着。只见他两手悠闲的插在裤口袋里,散步一样,相形之下,她小小急急的步子倒显得在负气似的,一开始就注定她是赢不了他的!

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她扬起眉睫含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那清扬的语气像一个前进体人意的女孩子。

「裘镜侬啊。」她这才晓得原来他是侨生,东南亚一带的罢,一口广东音,就是平凡不过的叙述句尾也照加个啊字,咬得轻,倒像是凡事都看透了似的,彷佛有种轻浅的莫可奈何。

下去他并没有反问她的名字,所以她并不再说话了。告诉自己,他也跟大部分的侨生一样,因为国语不好,所以不爱说话。但是她知道不是的,就如同她根本不晓得他是在送她,或只是同路,两人恰要搭同路车,即使是送她,是分配的,还是怎的——这可莽撞不得。各个念头一过,她又安静的走着了,不过放慢了脚步。

等着车的时候,他也还是不说话,两只手始终不离开裤口袋,穿的是宽宽的水兵裤。头微微仰着似在看什么,那晚的月亮很好,路灯一样的亮,然而他并不是看月亮。

她又微偏着头,天真活泼的朗道:「你是侨生?」偏着头,鼓励他说话的样子,矮了他一个头,但此时总是高姿势罢。

「越南侨生啦。」他并不看她,手中捏着烟蒂正找地方打算揿熄。

「你——家在这儿吗?」那年四月越南才陷落,她一听不禁无来由的进入情况起来。

「都没有出来啊。」他的啊咬得极轻,彷佛有些滑稽的意味,其实并没有。

「那你还跳舞!」

「所以才跳舞啊。」

后来车子来了,他跟着她身后上车。车子挤,不方便谈话,刚刚起的话兴又下去了。几次煞车,他都护得极好,没让别人压着她,却也没碰到她。

到了她家那一站,她飞快的,大方的说了一声:「裘镜侬再见。」

这一招做得极好,不管他原先有没有意思要送她回家的。不过就是裘镜侬这三个字太拗口了,念起来怎么样都有些滑稽,但到底还给她一字一字咬得面面俱到,如同今天晚上,这一点信心她还有。

不久他就来找她了,是代他们班上一个修她们系上课程的同学来借期中考笔记的,那课是大三必选的,她才大一,系里的学长没认识两个,根本就不可能借得着,完全不相干的事。他第一次找她就是这样开始的,似乎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借口的薄弱,他那种一派闲闲堂堂的态度,倒叫她怀疑起自己的多心了。

整桩事也是这样,毫不相干,即使他们后来这么亲,还是完全不相干!

第三次约会时,她才晓得他是叫仇剑戎,那回排队买电影票,他班上一个同学前来央他代买,叫了他的名字,当下她整个脸都红了,不晓得他看到没——看到也一定没事人一样,可恨啊,她这样一次一次婉转的叫他裘镜侬,他也应!那刻她才深深觉得认命,自己一开始就注定了那么低那么低,真恨。

后来电影看着,他来握她的手,她躲开了,一次,两次,他也无可无不可的继续看他的电影。她却暗暗叫了声恨,这回恨的是自己,因为这样倒又显得她小家气了。

电影散场时,在拥挤的人堆里,他牵着她的手了,恐怕是实用多于闲情,她丝毫没有一点异样的感觉。不过终归是牵了手了,日后她嫌他仇剑戎这个名字过于杀气腾腾,叫他,戎戎啊,受了他的影响,也加个啊字,每叫他一声总似有千般的无奈,因此更要这样的叫他了。

戎戎和她好起来后,舞会也不去了,刚开始约会时的看电影也不甚热衷,课本就是爱上不上,唯一没停的就是唱片和烟。烟其实他并不真抽的,一天到晚做什么都夹在食指中指间,像戴戒指一样,不过总是剩得老长就揿掉了。唱片更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在听,什么唱片都有,龙蛇混杂的从她没听过的广东歌到最近一辑的学生之音,总是从早到晚开着,似乎主人求的是屋子里有个声音在就好了。

他一个人在学校侧门附近租了间小公寓,简单的厨具卫生设备还有。她知道他在邮局里有一些钱,在台湾有个表表表舅,跟他并没往来的。

他们从开始好象就没有热恋过。她下了课,或是空堂到他房子去插把花,帮他洗洗衣服,要不就着他小冰箱里的剩面包煎个蛋夹着吃,她也就只会这些了。可是她喜欢那种感觉,里里外外忙碌的样子,然后他倚在沙发里,玩牌算命,吐吐烟圈,眼睛有时跟跟她走,只有这种时候,只有这种时候她会有些怦然心动,她才能懂得一点点他的爱。

他少说话,她甚至连他家的情况什么都不晓得,都是她在说,她跟他在一起后。。。惯了多说少想,有时她在厨房里边洗碗筷边比着水声大声的跟他说学校里今天如何如何,好半天,进了客厅,才发觉他老早熟睡了,头歪在椅把上,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抱着个篮球,那让她下定了一些决心。

不过她也有委屈的地方,例如他从不在同学朋友面前介绍她,她想她绝不是那种叫人拿不出去的女孩,积压在心里很久了,有次轻描淡写的跟他说:「怎么不介绍介绍你的朋友啊。」

「他们没意思啊。」

后来她才发觉他就是一个懒字,其至也不太是,他是懒得连懒都懒不起。知道了这层后,她比较能适应他们不像恋爱的恋爱生活,但是她也变得愈发使自己心惊肉跳了。

学校附近有两三家越南馆子,他第一次约会她时就开始说过要请她去吃一顿,一直讲了大半年,后来上越南馆子彷佛成了他们的一个梦想,他被教官约谈了,或是她又跟她们社团的人闹意见,两人安慰对方一场后,结论总是,哪天去吃越南菜!其实吃越南馆子好象并不贵,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去成。

寒假里她们社团办国服,她一直忙,隔个三五天才去看他,不管上午去还是下午,他总缩在棉被里,不一定睡觉,胡须渣渣一脸,她看了总觉不祥,非要扑在他棉被上一阵砍砍杀杀闹他,把他赶出被窝不可。

只有那天早上,一大早居然是被他电话吵醒的,他很少打电话来,因为那口国语怕叫伯父伯母,可是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抖,不知是冷还是兴奋。他说:赶快出来,吃越南菜去!

他们约了在校门口见,她赶出租车去,才跨出车子,他就迫不及待的替她扔了两张票子给司机,没等找钱,拉了她就走。

他走得那样快,她几乎是走两步跑两步才跟得上。过十字路口,略停了一下,她急急看他一眼,他的眼睛直着,时时被风刮起来的头发挡到,并看不出什么表情。

那一餐吃得极冷清,是真的冷,该是炎热南方夏日中午蕉风椰树下的吃食,可是在这冷冷的冬天里,反反复覆的肉丸子,小碗小碟的摆一桌,跟办家家酒一样。她吃一样,跟他讲一个感想,吃了很久,讲了很多,才发觉坐在对面的他一直垂着眼睛,从来没醒过似的。突然她只觉得头皮一炸,轰的一股热气冲上脸来,她站起来,猛力推开椅子,拿起皮包大衣掉头就走。

走到外头路上,冷风一吹,才吃惊自己怎么会那么大的脾气,才一想完,突然眼泪就哗啦哗啦的掉了,不知委屈什么,那样一个人,他,戎戎,在那边,竟是跟她没有关系的。他们就像地球和月亮,注定了永远分不开,却也中间永远隔着远远的,不管阴晴圆缺,悲欢离合!注定了的……

她突然了解了这一点,假装到电话亭里打电话,把眼泪擦干了,鼻子擤擤,重新回去找戎戎。

他还在那里,低着头,垂着眼,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她看了只觉眼睛一热,走到他前头,弯身摇了摇他,他沉沉的抬起眼皮,眼睛是红的,看到她,一怔,好半天,牵起她的手,一道走了。

此后他们疯狂的爱着,唯恐来不及似的,他吻起她来的时候,两手深深的插在她的发里,紧紧撕扯着,再滑下去,狠狠的勒着她的颈子,她感觉到一阵什么就要幻灭了的甜蜜,泪水在眼中绕着绕着。

几次他睡熟了,她抱着膝盖坐在他旁边,那才是她最爱他的时候,看着他微微皱着眉的睡态,屡屡心中一动,好酸。

那次越南馆子的事,她一直没再跟他提,不知道是不是接到了那边的什么消息,但是都没关系了,她蹑着身子,起身要去烧开水,他蒙眬的翻个身,手漫空拽住她,她赶快坐回身来,握住他的手应道:「戎戎你睡我不走。」

他眼睛茫茫的张开,忽然她的影子跳到他瞳孔里,那一刻把她的本命给逼现出来了,她就是得生在他里头的!

她赶忙点点头,心里低声道,你放心,我懂得的,我懂得的。用手掌轻轻阖上它们,「睡噢。」替他掖了掖被子,起身走到窗边,额头抵着冰凉的窗玻璃,看窗外冬日的街头,第一次觉得很冷,很冷。

天开始暖的时候,她总爱拉他出去逛,不为什么的逛,又要他打篮球,她爱看,他打的是系队,穿著白色滚红边的背心短裤,在球场上来回两趟就汗湿了,她递条手帕给他,看不过他粗手大脚的擦汗,接过手帕来替他印了印额头和人中,他转身回场的时候抛下句:「今天好漂亮啊。」广东腔听起来怎么都是言不由衷的,她哑然笑了半天,眼光继续追着他的身影,却想起自己来了,的确,最近几天眼睛老是润润的,转一转就像要泛出水来,自己都晓得好看,大约再几天就要过二十几岁生日了罢,总该有点不一样的……

他已经定好了她二十岁生日要两人一道过,要她晚上一定要去,要做越南菜给她吃,要给她个大惊喜。她晓得不大可能,高中班上同学几个朋友要给她过,家里也是,只好哄小孩似的答应他,想试着赶赶场也罢。

到底是没去成,叫了辆出租车全家人直放淡水去吃海鲜,还喝了点酒,人声酒气中,不时想到戎戎,想他能搞出什么吃的来,那样长大的一个人,真叫人心疼,而她一生最珍贵的时候竟然没与他一起度过。

第二天去上学前,还特别用个冰淇淋空盒密密封封装了一些妈妈昨天炖的冰糖肘子,一早上了四堂课,直担心会不会闷走了味。中午本来想赶着戎戎出去吃中饭前到,路上被几个没吃着她生日的同学逮到,闹着她去福利社请吃茶叶蛋冰淇淋。

跟同学处一起还是好的,纵然聊的是闲话,也觉得自己一会儿又掉入了一个很遥远的感觉里去,她顶熟悉,而且喜欢的。以后还是应该拉戎戎到人堆里混混,沾些人气,想着想着不禁笑起来,她有时看他懒得不顺眼,总说他快没人气了,有时说的是气话,有时是笑着惹他的,待会儿见到他时一定要再提一次,想到戎戎,那个大手大脚的人此刻在做什么呀,竟有些不耐了,心里柔柔的疼起来。

那两人一进门时她就看见了,背着光,两个剪影格外的清楚。两人先交头接耳了半天,走近了些,其中一个是戎戎的同学她见过。身旁的阿琳正在跟她讲什么,不大晓得,她无心的听着,整个心完完全全的悬在走近的那两人身上,有种异常柔和的感觉。

其中那个她不认得的就拉近了一张椅子在她身旁坐下,向着她,两只手掌合着,努力的一动一动的补助着艰涩的话:「我是仇剑戎……的同学,我们找了你好久,那……仇剑……,他昨天晚上,过,过世了。」

一切都是那样模糊又清晰,先前她听着他的话还一边猛点头,嗯,嗯,眨着眼睛,专心的等他说,说完了。她问了声:「啊?」不太懂得他的话,他看了看四周,一双双眼睛不是在看她就是盯着说话的那人,她重新看过那人,歪一下头,示意要他再说一遍。

他说:「请你节哀。」

她知道了。问他:「什么时候?」

「医生说大概是昨天晚上六点左右。我们是今天早上发现的,系教官要找他,祥麟,就是他,去了,门没锁,躺在床上,已经冷了。」

昨天六点,六点,昨天……,一下脑子混成一片,她一直念着昨天六点,可是并不晓得这四个字是什么意义,……好难受,一定要想出来,想出来啊,她攒紧了手,唯恐就要来不及了,她问他:「什么昨天六点?」

身旁的阿琳按住她的手,她甩开它,随即道歉:「没关系。不是,我是说那个昨天六点,你刚说什么?」

「医生说是,……英文名字难翻,就是……,就是心突然不跳了,不是衰竭,纯是突发的,……好象跟遗传也没有关系,……在睡眠中就过去的。」

「他人在哪儿?」她想起他来就有气,他们亲到如此了,竟然连死也不跟她说,反倒转了几手让别人告诉她,一开始她就比他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事事要赢过她,甚至死也要赢过她,不告诉她,这下倒好,他是死也不说的,这样待她!她突然怕起来,没有一点懂得他的心思。

阿琳晃了晃她膀子,小声告诉她:「他说在市立殡仪馆,晚上,明天去看都可以,你先回家吧。」

她乖顺的点点头,大伙儿纷纷起身簇拥着她走,其实她走得好好的,倒是旁的人一路人多手杂的牵牵绊绊。

出了侧门,招了出租车,阿琳要陪她,她说不用了,拉开车门,突然想起来了,问那同学:「待会儿你问戎

网站到YAHOO,BAIDU里搜,很多的

兄弟特别大,好苦恼

难道你是花生米吗、在大像木头一样有用吗、有些人东西大但是他不会用、有些人东西小、但是每迅租团次让女生一次有一次的高潮、型简所以不要眼红别人的东西、人品在不好、东西大亩橘有什用

在大学期间和自己的好兄弟做过最二的事是什么

剪了个菠萝发型,上面还染了绿色的发色,远远看上去,像极了菠萝,我们兴高采烈的回到学校,第二天就被学校领导抓住,剪了个大光头轮纤,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两个人刚从监狱里出来似的。

那时我上大二的时候,我和室友我们两个人是学校里面数一数二的学混子,除了学。。。不好,其他的事情样样在行,经常性的挑战学校的规矩,学校是严禁同学们染头发的,可是我们两个人不听咐掘,我们看着一些网红染的发色是非常的另类,非常的吸引人,于是我们两个人开始商量,决定也要去尝试一下。

当时其他的室友都劝我们,不要去染,学校领导看到肯定饶不了我们的,我们才不听呢,别管事后怎么样,自己先爽了再说,当时我们只是计划的染一个自己喜欢的发色,并没有想着做什么造型,结果走进理发店,发现有好几个小哥哥都在染当时最流行的菠萝头,我们真的是越看越喜欢啊,什么也不考虑了,直接安排上。

我们坐在理发店里,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是学生,尽管让理发师给我们做造型,我们内心也没有一点恐惧,当我们走进衡桐核学校的时候,回头率那叫一个百分百啊,有的同学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看不惯我们,有的同学羡慕我们,一个劲的夸奖我们很个性,当时把我们两个人夸的心里乐开了花啊。

正当我们得意洋洋的时候,突然被学校的领导发现了,狠狠的把我们批评了一顿,二话没说,直接把我们拉进了理发店,我们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把所有的头发都剪完了,剪了个大光头,好像光头强一样,看着镜子里的我们,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啊,真的很后悔当初自己的冲动,想想自己也真够二的。

余华《兄弟》我认为比较粗俗,书中不该有色的描写。

你应该从更深的层次去看待这本书。

造成苦难的深层原因:人性和欲望

余华前期的作品一直都在大肆渲染死亡与暴力,正如工彬彬所说的“余华的小说世界把人间写成了一座人间的屠宰场,到处都有对肉体的折磨,对肢体的截肢、活割。”他以“一种冷酷的方式,强化物外的恶,人性中挖掘善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在暴力和混乱面前文明只是一个口号,次序成了装饰。”《现实一种》描写兄弟之间相互残杀,《古典爱情》呈现了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到了《往事与刑法》更是将古代的酷刑进行到底。“人性恶”作为西方文化思潮中源远流长的一支,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妥斯妥耶夫斯基、弗洛尹德,一直都在提醒人类正视自身的弱点,正视潜伏在我们血液中的危机基因。恶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一股强力,恶也是引诱人走想深的一股强力。揭示这样的人生这里,是启蒙所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这样说余华前期的作品中他一直在极端地渲染人性之恶。

到了九十年代,他却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不再热衷地描写血腥和暴力,而向另外的方向发展,即生存困境,这种生存困境在他的小说中得到了日常化的体现。并且他不再以一个冷酷的叙述者的形象出现了,我们感受到了他类似于托斯妥耶夫斯基的悲悯,读到了人性在苦难中所散发着的金子般的光辉。

和前两个时期的小说相比,《兄弟》要显得更为丰富,除了继续表现人性的丑恶与善良之外,我们发现了欲望也是造成人苦难的原因。余华本人也说过:我更加关心的是人物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存在的价值。

《兄弟》的前一部写文革中人们对权利和施暴的欲望,这种欲望导致了那一幕幕人间惨剧的发生,书中的宋凡平的惨死,长发青年孙伟的无端送命、孙伟父亲的惨烈自杀等都是那个时代暴力权利欲望的牺牲品。同样当时也有着对性的渴求与欲望,李光头的父亲就是因为在厕所偷看别人的屁股送了命。但是当余华在描写这些场景时候,他的叙述不在纯粹的冷静和节制了,在很多地方他都流露出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动情。

宋凡平是多年以后人们回忆起来都还会认为“是条汉子”的人物,当他被关押期间,他展露给孩子依然是笑容和强大,这让人不得不想起《美丽人生》中那位父亲,他以幽默的话语、制造游戏的方式,在孩子与血腥之间筑起了一道温暖的墙。爱成为了诠释一位真正强大的父亲应该具备的最佳品质。当宋凡平被人打死后,苏大妈、陶青帮助了宋家,展现了人性之美。“人怎么会这样狠毒”,“你会有善报的”,“别哭了,你们哭得我鼻子也酸了”。

到了后半部,余华给我展示的完全是一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了,每个人都在金钱中沉浮。苏大妈被钱牵着鼻子走,烧香拜佛。陶青追求升官发财,更是荒唐地来策划处美人大赛。刘镇这个小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被卷进了这种物欲的横流中,包括宋刚,这个一直作为善的象征出现在书中的人物。

在下半部中,我们看到了宋刚出人意料的命运,特别是当他穷困潦亩和行倒之后,他一直没有向已经飞黄腾达的李光头寻求帮助,默默忍受着病痛、别人的嘲笑。即使在这样的困境中他仍然坚守着自己。但是一旦走错一步,他之前所有的坚守都在在瞬间崩溃了。宋刚被骗推销处女膜,当尝到金钱的甜头后,选择和周游一起到外面去闯荡,贩卖男性保健药,为了做乳霜的生意,甚至做了隆胸手棚盯术。宋刚所做的一切虽然都是为了给林红一个幸福的生活,但事实上他已经背弃了自己的做人的原则和一个知识分子的尊严。当宋刚临死之前给林红和李光头写信,很多字居然不会写了,“他想起了自己在20岁的时候,曾经那么得喜欢文学,这么多年迅哗下来,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不读报不读书”。生活将这个硬汉子一步一步地推向了绝境。直到死他都一直为自己没有给林红带来物质上的财富而感到愧疚。在这里,人的幸福、人的价值以拥有金钱的多少为评判标准。以为拥有更多的金钱就能得到幸福,宋刚的死无疑是这个时代迷信金钱、对物质过度的欲望的恶果。

对以上两点的分析,笔者试图以《兄弟》为主要文本来把握余华小说中的苦难问题。《兄弟》在我看来是余华小说中一本集大成之作,余华写作以来的主要思想都在这本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中有很好的表达。苦难意识是余华一直贯穿余华所有的作品,对苦难意识的理解有助于我们全面地认识余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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