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我在回忆里等你番外,以及求辛夷坞的《我在回忆里等你》番外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看过很多网友评论说姚起云是渣男,但我却觉的他是一个令人心疼的人物,他对感情的敏感和自卑,或许来源于原生家庭带给他的伤害,贫困的童年,父亲的早逝,母亲的离家出走,这些都给他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还有寄人离下的如履薄冰,这对一个当时只有16岁的少年来说是多么的无助,无依无靠!这种人特别容易自苦,爱一个人不会轻易说出口!他是一个特别长情的人!
放在以前,我一百个相信无论我出了什么事受了什么委屈我的父母都一定是站在我这边的,但是看了这本小说,我觉得不一定。
司徒玦是天之骄女,她有爱她的父母,有趣的朋友,殷实的家境,出色的外表,优秀的成绩,可以说她什么都不缺,几乎没有烦恼。
在事情发生以前,这样的司徒玦能想象得到因为这样荒谬的一件事情,她会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
她的父母是爱她的,姚起云也是爱她的,但是他们不相信她。
我无法想象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子如何在这样百口莫辩千夫所指的情况下撑过去。
她几乎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有什么人能够承受这种失去。
司徒玦是所有辛大小说里我最心疼的女孩子,因为她的痛苦是我可以想象并且无论如何也不能承受的。
这本小说没有万恶的人。
司徒的父母,姚起云,甚至是谭少城,还有曾教授,是他们造成的悲剧,但是却没有人可以说谁要为此负责。
谁都不能负责。
所有的人都是普通人,每个人都有人性中自私,懦弱的一面。
司徒的父母很爱她,把司徒也是当做心肝宝贝养大的,他们只是更相信自己的年龄和阅历告诉他们的“真相”。
姚起云爱她爱到死,只是他难以相信自己可以拥有她,只是他控制不了自己骨子里的懦弱和卑怯,而司徒刚好是一块宁缺不弯的玉玦,所以两个人就算死,也不能在一起。
谭少城也没有真的想过要去伤害芦岩谁,生活的苦难让她做不到和别人一样光明磊落霁月清风,她只是有一些小算计小心思,她只是难以接受生活的不公。
只有吴江,虽然并不一定是百分百相信司徒的,但是只码卜有他在司徒最最艰难的时候没有落井下石,并且愿意伸手相助。这本小说,只有司徒陪模御和吴江是辛大笔下留情的。
当你发现自己的生活被搅得一团糟,却不知道该去将这一切归咎于谁。
这大概就是宿命吧。
最后的结局是悲剧。
曲小婉自杀了,姚起云出了车祸,他在回忆里不愿意醒来。吴江在机场告诉司徒这个消息,司徒哭了,但是没有说她有没有回去。司徒父母到最后也没有原谅司徒。他们说他们只有起云这一个儿子。
《我在回忆里等你》是辛夷坞编著的小说,男主人公姚起云有穷困的童年,没有为爱痴狂的勇气;女主人公司徒玦出生在富裕家庭,有最灿烂的笑容。
从姚起云成为司徒玦家养子的那一天起,他只会亦步亦趋,却为了她,瞒天过海,偷尝爱神无意间洒落的丝丝甘甜,就算饮鸩止渴,也甘之如饴。而她却在最爱的时候离开,一去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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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看点败前:
1、辛夷坞现实题材的颠覆自我之作。辛夷坞的人气毋庸置疑,铁杆粉丝无数,而且她的作品主题逐渐偏向现实,所阐述的独特而让人信服的人生观正在逐渐影响着更大范围的读者。
2、故事情节引人,叙述方式直击读者的好奇心。本是天之娇女,却在国外流浪整整七年而不得归,甚至连电话都不敢往家里打。如此开场,吊足了读者的胃口。后文的叙述更是秉承了辛作冷定察御清哲思的风格,感动之余也颇有收获。
3、孔雀女、凤凰男、高校保送也是现在流行的话题,虽然此文基拆乎调为言情风格,但是其中主角配角之间因门第观念、贫富差别、高校黑幕等带来的感情起伏纠葛,会引起很多读者的共鸣。其中说到男女平等这个问题的热议就达到数百条跟帖,说明此文足够引起读者深层次的思考。
番外-----打醋的女孩
她是父母的第二个女儿,也是个不受欢迎的女儿。因为双亲极度渴望拥有一个儿子,所以她的名字也是依照男孩子来取的,叫小城。结果在两岁多报户口的时候,乡里的工作人员不经意手一抖,“小”字下面多了一撇,看上去成了个“少”字。庄家人不讲究这些,况且排行中间的女孩从来就不受重视--那是她的父母已如愿给她添了个弟弟。父亲手一挥“小”和“少”都一样,叫什么都无所谓。于是她有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名字,她的姐姐叫“小丽”,弟弟叫“小刚”,她却叫“少城”,谭少城。
很多年以后,“小丽”初中毕业嫁给了邻村的男青年,早早地生了孩子。“小刚”外出打工,刚满二十岁就带回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年轻女孩,回到父母身边务农。他们都按照熟悉的生活轨迹活着,只有那个叫做“少城”的女孩成了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她用尽所有的力气振臂、展翅,在飞得越高越远的途中亲手一根根拔去了与生俱来的蓬乱的“鸡毛”,然后终于停栖在她的亲人们无法想象的地方,骄傲地在别的凤凰面前张开与他们别无二致的美丽尾羽。她快乐,她得意,她自豪,哪怕拔去旧羽毛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哪怕她明知道,自己历尽千辛万苦承受脱胎换骨止痛才成为这般模样,可是有些人,他们生来就如此。
起初,她模仿着他们的样子生长,唯一的梦想就是混迹于他们之中,彻底丢掉那些过往。很久之后她才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即使她长出了一模一样的羽毛,当他朝他们走去,倾听彼此的鸣叫,他们唱歌的回忆里是灿烂的朝霞,而她能记得的只有就巣之上局促的天空。
知悉真想的她如此愤怒,自己什么都不输给别人,甚至比他们更努力,可总有一些东西在有意无意间提想着,所谓的公平只是她的想象。也许这是嫉妒,正茄枝燃式嫉妒给了她比他们活得更好的力量。自小到大的风雨无虞让他们忘记了为生存争夺拼抢的本能,而这恰是穷困赐予她最好的礼物。他让凤凰中最美的一只倒下,她把自己前方迎风招展的旗帜踩在脚底,她让他们知道,落魄的凤凰还不如鸡。
如今的她早已没了身为异类的惶恐,她不再是凤凰群体里戴着面具瑟瑟发抖的小鸡,而是他们中高高在上的一只。她是知名制药巨头E.G大中华区最年轻的中层,更是鼎鼎有名的傅太太。她站在她的国度骄傲睥睨,却常常做着一个奇怪的梦。
在梦里,她又变回了儿时那个穿着旧衣裳的小女孩,妈妈让他去打醋,颤虚回来晚了必定是一通责骂,她怀里紧紧抱搭皮着装满粗的玻璃瓶,撒腿在乡间小路狂奔,不管她如何小心,每次的结局都是种种摔倒。她爬起来,顾不上疼痛,先去看怀里的醋,果然瓶子碎了,醋洒了一地。没人在乎她的伤口和泪水,妈妈用力的打她,伤口不要一分钱就可以痊愈,但醋洒了,打醋的钱就白白糟蹋了······隔了二十年的时光,她依然是那个打醋的孩子,她永远记得,怀里的醋瓶子比他的伤口更重要。
“你在想什么,东西也不吃,话也不说?”
问话的人是姚启云。谭少城朝他笑笑。
她的朋友不多,或许说,她不需要朋友。唯独姚启云是个特殊的存在,在他面前,她无需伪装,无需防备,无需追赶也无需鄙夷,她在他身上嗅到了同类的气息,虽然他从来都不予置评。她甚至还做过他漫长却短暂的女友。说漫长,是因为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很多次尝试在一起,说短暂,则因为每一次的尝试都很快以失败终结,所以在别人的眼里,他们曾是一对分分合合的情侣。可只有谭少城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其实她也是爱过姚启云的,且不论这爱的深浅,也不管这爱是否只存在于那一刹那。当司徒玦孤注一掷的对姚启云说“我会在时间的背后一直等到来为止。”而姚启云却转身朝她走来,他当着司徒玦的面拉起她的手,看着司徒玦长久以来的骄傲化为碎片······那时的谭少城的心真的为之一动。这心动不是因为他助她彻底打败了司徒玦,而是因为连她都不能相信,居然会有一个人在一场看似毫无悬念的较量中选择了她而舍弃了司徒玦。
那时候,只要姚启云开口,她什么都愿意。她甚至短暂地忘记了一直占据她心扉的那个人,第一次感觉到了幸福。事实却证明在爱的国度她只算涉世未深。
他没爱过她,就连对等的一刹那也没有。他转身,他牵她手,他与她双双离去,期间的每一分钟,他想的都是司徒玦。他说:“少城,做我女朋友吧。”可悲的是,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真心的。他真心地想要摆脱司徒玦的影子过另一种生活,有真心的发现那根本不可能。至于后来的几次尝试,他们都只想找一个对的人结婚,他们彼此理解,又堪与匹配,还有谁比眼前的人更合适?
后来是怎么放弃的呢?也许失败过太多次,倦怠了。最后一回,她已衣衫半褪,心甘情愿把自己最纯洁的一面交付给他,那是他已是久安堂实际上的主人,而她在E.G前途一片光明,只要他们走到一起,以他们的才智和努力携手打拼,终有一天能创建比久安堂和E.G更强大的王国。
当她靠近,她看到他闭上了眼睛,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可是下一秒,她感觉到他的手在将她推离,轻柔、却坚定。
穿好衣服之后,谭少城问过姚启云为什么,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人,在E.G,在生意场上,对她示好的男人如过江之鲫。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着共同的野心和能力,他不打算止步于大医药公司的女中层,他也不该留在久安堂替他人作嫁衣裳。
她甚至很明确地告诉过他,E.G高层有收购久安堂的打算,碍于司徒久安的固执才不了了之。事实上司徒久安管理公司的那老一套早已行不通了,久安堂要存活要发展,就不可能满足于从小作坊发展为大作坊,闭门造车地自行其是。姚启云也很清楚这一点,然而他根本不会违背养父母的意志,不管是对是错。谭少城也不知道他如何能在迁就两老的固执和为公司谋求发展之间寻求到一种微妙的平衡,总之,这些年久安堂靠着那几个老品种的药在激烈且残酷的竞争中不但没有日薄西山,反而有稳扎稳打缓慢壮大的势头,她也不得不诚心佩服。姚启云若肯脱离司徒久安单干,何愁没有大好前景。
谭少城因为为傲的说服力在姚启云身长从来就没有起过作用。他总说,没有司徒家就没有他的今天,他不能做忘恩负义的事。可当谭少城反驳说,把久安堂打造成远胜过如今的规模,让两老安享晚年又怎么能算忘恩负义时,他沉默了。最后,他告诉她,即使没有司徒久安夫妇,他也不是久安堂真正的主人。
这才是他固守久安堂,离不开司徒家的真正原因。也是他最终推开她的唯一理由。在姚启云心中从来就没有放弃过那仅有的一丝希望,他总相信有一天,那个远在异乡漂泊的人会忽然回来。他打理好久安堂是为了她回来接手,他照顾好她的父母是等她回来后近弃前嫌承欢膝下,他独善其身是为了当她回头他依然还在。等到她回来的那天--这是姚启云七年来做一切事的终点和归宿。
所有的人都试图让他明白,司徒玦不会回来了,即使她回来,也不是他的了。据谭少城所知,就连姚启云的养母薛少萍都开口劝过他,让他不要再等,就当司徒玦死了,找个好女孩过自己的人生。姚启云也在薛少萍的授意下改口,不再称他们夫妇为“叔婶”,而是直呼爸妈。等到两老百年之后,也只会把久安堂留给养子,而不是忤逆的女儿。
如果说七年前薛少萍同意让姚启云取司徒玦为妻是为女儿考虑的话,那么如今的她是真正站在姚启云的立场为他着想,彻底把他视若己出,一心一意只想他幸福。姚启云这十几年来都在寻求薛少萍的认可,当他终于等到这一天,谭少城从他身上却感觉不到半点喜悦,他脸上笑着,眼里分明是绝望。因为这些都无异于提醒他,最后一个和他一样相信司徒玦会回来的人都已放弃等待。
后来他就再也没有提起过司徒玦,和谭少城之间的反复也是因为父母让他把握“小谭这样的好姑娘”,谭少城意外攀上傅家的高枝嫁为人妇之后,薛少萍为他积极安排的相亲他每次都去。司徒久安夫妇提出重新装修他们的老房子,狠心把曾经属于司徒玦的旧物彻底清除,让他不再睹物思人,他也爽快同故意了。只有谭少城不相信他摆脱了司徒玦的阴影,她了解他就像了解自己,爱上一个人越难,忘记她就越不容易。她尚且不能对爱过的人彻底释怀,何况是姚启云。
果然,小跟无意间从姚启云助理那听来的无心闲话证实了谭少城的猜想。七年里,每隔一段时间,姚启云都会订一张自己前往洛杉矶的机票,但从未成行,更离奇的是去年他曾有一次受邀到当地参加一个行业会议,。。。惯了亲力亲为的他却破例地授意自己的副手前往,如此矛盾离奇,难怪让人诧异。小根是个糊涂人,谭少城却不糊涂。思念一个人到什么地步才会渴望到畏惧?
“你知道吗?吴江要结婚了。”谭少城为自己饭桌上的恍惚做出解释。成为傅太太之后,这还是她第一回单独把姚启云约出来吃饭。他坐在她对面,依旧老样子,礼貌、沉默、克制,离得再近都免不了给人以距离感。
听到她扔出来的这一消息,他看了她一眼,面色依旧漠然。
“那他父母一定很高兴,也算了了桩心愿。”他放下手中的餐具,事不关己地说着客套话。
谭少城也不再假装有食欲,她带着淡淡的嘲弄说道:“我以为他会打一辈子光棍。”
“对你来说这有区别吗?”
“我说没有你也不会相信吧。”她低声黯然道。姚启云把不把她当朋友她不知道,但是对于她而言,他是个能说真话的对象。“他终于愿意放下那个女人了。”
“姚启云说:“也许他只是到时候该找个人结婚了。”
“那也该擦亮眼睛,看他找的都是什么人!”谭少城一字一句说道。
姚启云静静看着她,过了一会儿才说“那是他的自由。”
“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不就想告诉我这和我没关系!”她按捺住了语调里的激动,转为诡秘一笑道:“你回去参加婚礼吗?”
“她的婚礼和我没多大关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算他不邀请你,他父母也会把你们全家列入邀请名单里。”
“家里两老去就够了,我最近都比较忙。”
谭少城敏锐地察觉到,姚启云有意识地回避吴江已经不是头一回了,有吴江出现的场合,鲜少能看到他的身影。他和吴江其实没有过节,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吴江和某人的特殊关系会勾起他一些不甚愉快的记忆。
“我觉得你不改错过他的婚礼,到时候一定会很精彩!”她托腮笑道。
姚启云微微皱眉,“你想干什么?”
“还是你了解我,我准备了一份大礼要送给他和他千挑万选的好妻子。”
“我劝你最好别那么做。”
“别用你所谓的理性来给我忠告!”谭少城的声音不由自主地抬高了起来,“我就是心胸狭窄怎么样,他爱曲小婉,我无话可说,我争不过她,她死了也争不过!可是他现在找的女人哪点比我好,哪一点?”
“你已经先他一步结婚了。”姚启云试图告诉她一个显然易见德尔事实。
谭少城点头,“是,我结婚了。因为我知道他到老都不会拿正眼瞧我,我得不到我爱的人,总有权利拥有好的生活吧!”
“当然。你既然都知道,何必还弄出那么多事?我一直觉得你是个聪明人。”
“不,你一定觉得我是个卑鄙的女人。”谭少城用双手缓缓捂住脸庞,“可再卑鄙的女人一样会难过。”
“激怒他你就会好过?相信我,如果你到时候发现他对你的‘大礼’无动于衷,你会更难过!”
谭少城闻言,将手放回了桌下。
“你知道你为什么能那么冷静地劝我,因为这件事和你没关系!要是即将结婚的人是司徒玦,你会怎么样?你会满怀喜悦地送上祝福?”
姚启云冷冷地看着她没有出声。
他的样子让谭少城愈发为自己的失态恼恨,便想着扳回一城。她故意笑了笑,道:“不过司徒玦倒不急着结婚。说真的,有段时间我还以为她和吴江能成,那时吴江老往她那边跑,不过我听人说,她现在过的也不差,身边有的是男人。三皮上一任女朋友的姐姐不是和她在过一所大学,听说她当时就找了个墨西哥人。”
“你记错了,是摩洛哥人。”他面目表情地纠正她。
“哈!”谭少城惊愕地笑出声来,她到要看看,他是否真的能够那么置身事外。
她细细地将浅绿色麻质的餐巾叠了又拆,在姚启云招收打算叫来侍者结账之前说出了她留到最后的一个秘密。
“到底是哪里人都不重要,你可以亲口问她。起云,你知道吧,司徒玦要回来了!”
事后谭少城不是没有为自己一时意气而后悔。在她心里,姚启云是最接近朋友的存在,她并不想伤他。事实上,自打她得知那个消息起,她就在思考该如何把这个信息传达给姚启云,话说出口后她存有一丝侥幸心理,或许他会用同样的默然回应她,说自己早就知道了。
然而她错了。
谭少城花了很大的力气和小根一块把喝得像死过去的姚启云送回去。小根是被姚启云一个电话叫到他们用餐滴地方的。他兴高采烈地坐在两个老同学中间,以为这是一次临时起意的老友聚会。直到姚启云冷不丁为了他一句:“司徒玦哪一天到?”
“你也知道了?她下周二晚上回来,我们这几天都在想该怎么给她接风洗尘,我说吴江面子大嘛······”话说到一半,一根筋的小根才觉出了不对,可是坏就坏在他又不够傻到彻底,愣了一下,好像反应过来自己说漏了嘴,小声说:“不对啊,你怎么知道?吴江他们明明说司徒不想看到····”
他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姚启云的面色让他油然地不安。毕业后,一无家世二无好成绩的小根一度陷入了找工作的困境,那时是姚启云说服司徒久安把他留在了久安堂。这几年他在姚启云手下,坦白说受他照顾良多,但姚启云的脾气也让他越来越看不透。
谭少城接收到小根惴惴不安的求助目光,头疼地装作欣赏餐厅里的音乐。她一时头脑发热地触碰到了马蜂窝,随即赶来的小根则是彻底在蜂窝的正中央捅了一刀。
姚启云起身去打了个电话,她猜他询问的对象应该是他的养父母,并且,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这是喝醉之前,他说的唯一一句话。
姚启云的酒品极好,没有醉言醉语,也不拉着旁人纠缠不清地闹个不停,他沉默地一杯干完续上下一杯,好像是口渴的人面前摆着两瓶白开水。谭少城和小根面面相觑,相劝却发现谁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直到他吐得好像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
他们架着他上了谭少城的车,司徒家的路大家都知道该怎么走,然而车子开到一半,被夜风吹得恢复了半分意识的姚启云却给了他们另外一个地址,他说自己已不住在老房子里,他不想回去,因为今天不是星期五。
这回,就连谭少城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也没指望会从对方嘴里得到答案。
到了连走路都困难的地步,姚启云仍报出了一个准确地住址。他们跌跌撞撞地到了那间公寓的门口,才发现他身上的钥匙掉在车里。小根自告奋勇去取,半醒半醉的姚启云靠在门上,疲惫地对谭少城说:“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
谭少城忽然感到难过,这种时候他还记得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太清醒是种伤人的恶疾。她反而宁愿他闹一场,或者像她那样放纵自己恶毒一次,或许什么都得不到,但却会好受许多。他却总把所有的东西有条不紊地放在心里。
“起云,你别这样。说不定她这次回来你们会有转机。”她尽可能用轻快而充满希望的口吻对他说。
到现在谭少城依然不喜欢司徒玦,可是这个时候,她衷心希望司徒玦和姚启云会有幸福的可能--只要这幸福能够传递给她身边这个男人。
她不知道靠着门扉支撑着身子的姚启云有没有听清自己的话,在他叹出一口气之后,只见他弯下腰,像个孩子一样在她耳边说道。
“告诉你一件可怕的事。我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可是就连她笑起来的样子我都快记不起来了。她走了七年!”
他终于支撑不住,放任自己的背沿着们下滑,直到整个人跌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将头埋进屈起来的膝盖里。
小根气喘吁吁地拿着钥匙走了过来,谭少城无声阻止了他上前搀扶的动作。她想,起云应该不希望更多的人看到他的眼泪。
他再度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好了许多,至少又一次清晰地表达了他的谢意。但是很明显,他并没有把客人往家里请的念头,就连小根提出把他扶到沙发上歇一会儿的建议也拒绝了。他当着他们的面迅速地关上了门,好像里面藏着回忆的鬼魂。
谭少城送完了小根,回到了她华丽如城堡的家时已是半夜,而她的丈夫则在三个小时后才在司机的护送下才顺利爬上二楼。毫无意外的大醉伶仃。她帮他换衣服的时候很难不去留意他衬衫上的别人留下的印渍,不动声色地用小指指甲轻轻地刮了刮。
“怎么了?”她的丈夫半眯着眼睛含糊地问。
她淡淡说:“没什么,只不过是个口红印。”
“你不喜欢它的颜色?改天我让她们换一种!”
她被他的幽默感逗笑了,轻声说道:“我以为你至少还会顾及我的感受,哪怕一点点。”
他也犹如听到了一个更有趣的笑话,“嘿嘿”地笑出声来。
“为什么?”他反问道。
是啊,为什么?谭少城想过把他扔在浴室的地板上,忽然又想起她不能那么做,她要做个好太太,至少在那张婚前财产协议依然没有改变之前必须那样。
她像最温存的妻子一样细心照料她的丈夫,等到他安然在床上发出鼾声,才轻轻走出他的房间。
熄了灯之后的豪宅和他儿时记忆中。那间破瓦房是一样的黑。
这天夜里,她又做梦了。开始的情节依然熟悉,怀抱着瓶子的小女孩光着脚在羊肠小道上奔跑,忽然,前方幸福挽着手的一对新人一闪而过,她拼命地追赶着,大声喊““等等,我要让你看看她到底是怎样的女人。”
他回头,眼里根本没有她,连鄙视都没有。
她大哭着一头栽倒,这一次,醋居然没有洒,瓶子离奇地完好无损,定睛一看,那污渍斑斑的玻璃瓶早已换成了金灿灿的金子打造,可她藏在华服下的伤口却再也没有愈合。
曲小婉自杀了,姚起云出了车祸,他在回忆里不愿意醒来。吴江在机场告诉司徒这个消息,司徒哭了,但是没有说她有没有回去。司徒父母到最后也没有原谅司徒。他们说他们只有起云这一个儿子,悲哀,据说司徒刚开始在美国的日子过的很苦!
《我在回忆里等你》是江苏文艺出版社在2014出版的辛夷坞编著的小说。内容讲述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男主人公姚起云有穷困的童年,没有为爱痴狂的勇气;女主人公司徒玦出生在富裕家庭,有最灿烂的笑容。
从姚起云成为司徒玦家养子的那一天起,他只会亦步亦趋,却为了她,瞒天过海,偷尝爱神无意间洒落的丝丝甘甜,就算饮鸩止渴,也甘之如饴。而她却在最爱的时候离开,一去七年。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最动人的誓言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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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辛大心理学一定学的很好,深谙抓人眼球的元素:先通过几场戏剧张力很够的戏码设下悬念,引得我们纷纷往里跳想探个究竟:到底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好了,得知是青梅竹马,又非典型青梅竹马:千金大小姐和穷小子,大小姐任性之外,聪明而有点粗神经;穷小子深情,但是腹黑又毒舌。那啥,想起唐七公子说的:“遗传学淡定地告诉我们:跨物种恋爱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偏偏人家爱得刻骨铭心,好看就燃弊笑好看在这个转变过程:两人一路斗下来,怎么就爱上了?
你说情节狗血吧?那些桥段翻来覆去用过多少次了?我说历史进程发展到这,太阳底下已经没有新鲜事了。太夸张的人也不爱看,贴近生活,满足大众。
所以说关键就是细节描写:藏照片卜隐,收内衣,补扣子,陪约会,到这一章的煮菜做甜品,我K,这男的也太极品了,真如yubo说的,吉祥三宝嘛:保洁、保姆、保镖。女的那也是一人精啊,但是人被保护的好,关键男女问题上一根筋,主动成那样,男的还忍得住。漫天粉红,不见桃花。
一杆配角个个都是事儿妈,好心也罢故意也罢,不破坏不成活,每章留悬念吊胃口,似是而非,搞得我们欲罢不能,一路砖头和鲜花齐飞,就是忍不住不看。
不带这样勾引人的啊,都要憋出病来了!
——ss
《我在回忆里等你》,从我知道辛夷坞开始写这本书,终于欣喜若狂地拿到这本新书,已经有几个月了。依然是典型的辛氏风格的封面,纯白的底色上,有着小而清雅的绿色花瓣,为这个寒冷的冬日,带来新鲜而轻微的阵阵暖意。
一段在等待中渐渐熄灭的爱情
象个小女孩般饥渴地翻开尚且带着油墨香味的新书,然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地沉溺在她的文字中。再一次,被她的文字轻易地摄取了灵魂,一任她如月光一般皎洁,如溪水一样清澈,如沙粒一般柔软,又如青春一样疼痛的文字,就这样,缓慢而安静地,淹没心中每一方最柔软的角落。
合上书,整个人怔怔在呆在那里,绝望地,失去思考的能力。
原来,经历了七年之后,爱情对他们来说,依然是一份无法实现的念想。
对姚起云来说,司徒玦是他生命中无法逃过的一道劫数,她的野性,她的皮含单纯,她的桀骜不逊,她的神采飞扬,都如同包裹在玫瑰色糖纸之下的甜美巧克力,让人无法抗拒,欲罢不能。
即使这份如履薄冰的感情,让他在危险和疯狂的夹缝中矛盾不已,也总好过失去她后如死亡般的沉寂。他如此迷恋着她带给自己的那份色彩斑斓的爱情,让他在苍白无味的青春中,看到人间最亮丽的颜色。
对司徒玦来说,姚起云更象是横在她面前的一条小溪。他的世界仿若安静无声,仔细聆听,却又波涛汹涌。她爱他的沉默内敛,温柔体贴,却又如此讨厌他掩藏在那张诚惶诚恐,恭敬卑微的脸之后的自卑和虚伪。她恨他在世间最可怕的谎言面前,如此轻易地乱了方阵。
那双游移不定闪烁其辞的眼睛,泄露出的最大秘密,并不是他对她的怀疑,而是内心深处从未离开过的那份自卑。不论他身处何方,或是拥有何物,在她面前,他始终是许多年前那个渺小卑微,穿着烂球鞋抠着指甲缝的青涩少年,而她则始终是那个骄傲坦然,带着敌意与他暗中对抗的美丽少女。
他们都如此深切地爱着对方,却又都如此倔强,以至于连彼此最为珍视的那份爱情,在巨大的阴谋面前,也轻易地失去原有的力量。
他在回忆里等她,等待着的,却是一段始终无法遗忘,也无法重回的时光。
而她,之前,就已经在他轻视而怀疑的目光中,心如死灰。
这是一段在等待中渐渐熄灭的爱情,也是辛夷坞带来的,再一次不寻常的感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我在回忆里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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