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御书房自由自在和御书房自由自在排行榜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吖我很难理解你到底要哪几种类型的,什么类型都来好了。
《爱情手表》作者:水飒飒[HE]
简介:
主角周林拣到快坏了的手表,无意中调乱了时刻戴上后,竟然穿越到了17年前,看到了儿时自己逼端木吃毛毛虫的一幕。
从那开始,一次两次,每次穿越,都会出现在端伍早木的附近,每次3小时的穿越时限。
一次两次的机缘,最终以端木小叔的身份进入了端木的生活。
终于周林说出了“我喜欢你”,谁知却被醉酒驾驶的车撞飞,凭空消失在了端木面前。
然后,现实的十年后,在端木的婚礼上,两人再见……
《爱如深渊》作者:桔桔[HE][霸王攻+冰山受]【绝对好看~~~】
“男人四十一枝花。”萧峻霆撑起上身,笑吟吟地打量着怀中劲瘦结实、成熟而不显衰败的身体,一只手不怀好意地朝那个才承受过自己火热欲望的地方探去,说:“你才三十九,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
充满暗示意味的猥狎情话让身下的男人皱眉,不耐烦地扯开他的手,激情的余韵随脸上的红潮一同褪去,许凤渊俊雅的面容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冷淡,看不出情绪,萧峻霆不满地咕哝了一声,翻了个身覆了上去,轻佻地拍着他的面颊,低声问:“凤渊,是不是只有我插进去的时候,你才能稍微表现得像个正常人?”
许凤渊扯住他的头发,低斥道:“下去!”
萧峻霆头皮被扯得发痛,沾着白液的手指抹上对方脸颊,嬉皮笑脸地说:“吃饱了就翻脸?你还真是无情。”
许凤渊眯起眼睛,语气饱含威胁,一字一句地说:“萧、峻、霆!”
《背德之剑》作者:killer[HE]
师父,我要去了。
您放心,我一定会把您交代的事完成,您要的东西,绝对会送到您面前。
我知道已经来不及了;我也知道,这点小事,根本弥补不了我的罪孽。我只能说,这是我最后惟一能为您做的事。
师父,我已经连「请您原谅我」这种话都说不出口了。这种事,哪里有原谅的余地呢?
希望您能了解,我不是为了让你生气伤心才做这种事的。我这个人虽然天生没什么良心,但是要让师父难受,这种事我连想都没想过。
然而还是发生了。
也许该庆幸,您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件事;但我宁可被您活逮,当场痛打一顿。
这样,我就可以跪在您面前听您骂我,而不是对着您的墓碑忏悔。
师父,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乱来了。真的,我会乖乖的。
至于那个人,已经确定跟我翻脸了,下次见面,铁定会火并一场。
您会生气吧?毕竟那人也是您的徒弟。
但是我不会手下留情的,他也不会。为了把我造的孽做个了结。
为了赎罪,我必须堂堂正正跟他斗一场。从此他对我而言,除了敌人外什么也不是。
就算我们是亲兄弟....
《差劲和差劲的简单相加》局渗[附番外]作者:赭砚【经典啊经典...】
苏路说,郭骁?奥……大好人哪。不管什么事情找到他就安心了,对谁都那么照顾。
然后一回头,微翘嘴角不屑的憋出冷笑,装的,全他妈装的!只配吃屁的伪君子。
郭骁说,苏路?嗯……不错啊。开朗,幽默,易于相处,很难得的朋友。
完美的笑容等旁人走远,慢慢垮成嗜血的诅咒,也就你们这些脑障被他骗死活该,那个自私的小王八羔子。
有出广播剧,感兴趣可以去看看【个人觉得不怎么样】
《春波绿》作者:风过无痕[HE]
他说,就算我是蛇,我也不做白娘子,我要做小绿。
他说,你不做白娘子,我也绝对不做许仙,我只做谭春波。
【温馨..大爱】
《鉴花烟月》作者:简青远[HE]
简非,桐橘脊穿越而来.丞相惟一的爱子;倾城倾国的容貌;才华横溢,却只想深藏人海,不为人注目;可一旦沿着世袭之路,踏进官场,在年轻的皇帝身边,以前的风轻云淡,还会再有?
明于远,明狐狸.俊逸邪惑;胸中丘壑万千;年龄虽轻,却是两朝重臣;帝王师;也是简非之师;只会是老师吗?
慕容毓,昊昂国年轻的皇帝;清俊端严;城府深沉;与简非初见,颇具戏剧性;可是,他们之间的相处能一直如此轻松吗?
有人说,如果人有回头路可走,绝大多数会成为天才.
在这个陌生的时空,似乎一切全在往回走,可等待简非的是什么?
作者太有内涵了,文采超好。就算是为了锻炼下作文也得去看看。
《秦思传》作者:imeros[HE]
塌上的男子穿着青紫色的朝服,头戴金翎官帽,浅褐色的发丝略微凌乱地披在两肩上,为他稍嫌平凡的五官增添了一股慵懒的风情。他一手执着双环酒樽,一手轻撩着腹间发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潇洒随意搭配着他自身清冷孤绝的气韵,仿若磁石般地吸引着众人的眼睛。男子懒洋洋地笑着,风情万种的笑容,令人心醉神迷的笑容,因为悬崖上的百合花显露出的却是罂粟的妩媚惑人……
秦思,天朝第一人。
苍龙王朝的所有百姓都知道,千古第一帝最信任的人不是博学多闻的袁丞相,也不是战功赫赫的司徒大将军,而是眼前这个无时无刻不挂着轻佻风流笑容,却冷冷地注视着世人的传奇男子。
很有内涵,可以不只是当耽美来看。当时我一看这个简介就记住了,隔了一年又去翻出来。
《太监》作者:梨花烟雨[HE]
衣德,你说朕为何忘不了他?"御书房中,批完了奏折的皇帝懒懒躺在软榻上把玩着一只夜光杯,状似不经意的与心腹太监闲聊着。
"奴才罪该万死,奴才实在已经把整个皇宫的太监都找遍了,皇上......"请罪的话语止于帝王的挥手之间,夏无忧渐渐坐直了身子:"不是你无能,而是他太聪明,隐藏的太深,他知道皇宫里上万个太监,朕绝不可能放下身份去一个个的盘察,所以他才敢隐匿不出。你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毕竟除了朕,没人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子,就算是朕,也不过只是朦朦胧胧的印象,何况,他的名字......"帝王的拳头握紧,手中的夜光杯应声粉碎,不一会儿,一撮粉末顺着夏无忧的指缝落下,他这才恨恨的接道:"他的名字,竟然也是假的,他根本从一开始就存了躲避朕的心思。"抓起桌上的酒壶丢到对面的墙壁,强忍着的怒火终于喷薄而出:"好,朕就看你能躲多久。衣德,传旨下去,从今天起停止一切寻人行动,朕又不是没有他不行。"
衣德小心的应了一声:"是",心里却清楚:如果说之前夏无忧还是贪图新鲜才找那个奴才的话,那么现在这件事情就已经成了他心中的一个结,一根刺,一天找不到那个太监,大丰国的皇宫就别想过一天安生日子,不知要有多少无辜的奴才宫女们成为这个任性狂妄的主子的出气筒。
刚开始人物设定有些不好,不过后来还是不错的。
《天神的祭品》作者:香品紫狐[HE]
“我想喝水……”他摸着发干的喉咙,一旁的张父马上递上一杯温开水,张母体贴地把他扶起,一口一口喂他喝。
医生松了口气,微笑着说:
“张先生,张女士,令郎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今晚再观察一下,没事的话他明早就可以出院了。”
张氏夫妇边点头道谢,边把医生送出门。
吞了几口水后,张念祖的喉咙舒服一点了,他底声问到:“这里是哪里?”
“医院啊。”张父理所当然地回答。
“哪里的医院?”
“拉萨的。”
“拉萨……我真的回来了……”张念祖抚着额头底喃到,他的视线停驻在左手的无名指上,上面戴着一只刻有狮子头标记的白银指环……
全是美型,小攻小受都很好。适当的虐心,赞。
《夏虫语冰》作者:风过无痕[HE]
为了引起偶像「腾蛇」的注意,
梁晓斌用新ID作了件大家不齿、自己也心虚的事情:
换很多不同的ID,披上马甲给自己的文章顶帖。
这样的行为当然会引来那个超级毒舌男「腾蛇」的挞罚!
但藉着版聚,顶着旧ID冰冰认识了腾蛇后,
梁晓斌却不由自主地爱上了腾蛇,
然而两人感情越好,就越让晓斌陷入深深的恐惧中,
越认识腾蛇,晓斌越是走不出进退维谷的处境。
在一群「女人像男人,男人像流氓」的朋友之中,
居然让腾蛇遇上了乖巧又听话百依百顺的满分恋人。
腾蛇对这位「冰冰」简直宠爱得无以复加,
可惜事实的真相却是,
这位满分恋人居然是那个让他恨之入骨最不屑的「梁生」。
除了甩他没商量腾蛇根本不做他想。
尽管心里也隐隐不舍,
分手之后日子重新由天堂打回猪窝,
他不后悔,才不后悔甩了梁生这无耻小人。
可惜当。。。惯皇帝之后,
真的可以轻松的说上一句,
我不要就能恢复以往的自由自在吗?
恐怕只有天知道了!
又爱又很有虐,小受很可爱,小攻很变扭。
《一年七班恶男团》作者:七喜
高杆强:
六岁开始打架生涯,战绩显赫。从小到大只输过一次,就是被小学同学打倒过,听说对方从小学过点功夫的,自然与一般小孩不同。那次高杆强被打掉了一颗门牙,却硬是没哭。自此更是强练身体,但很可惜的是,在他还没练成李小龙的身手时,对方已经转学走人了。那个人成为他心头永远的一根刺……
沽癖龙:
人和外号一样,皮肤比女生还白净,近看完全无瑕疵,从头自脚干净到可怕。每天早上起床,必先洗头洗澡,再悠闲地吹干头发,穿上干净的衣服,整理好被褥,喷好口气清香剂,神清气爽地去上课。一般到达教室的时候,已经在上第二节课了。经过之处必留下清爽的气息,让众多女生自叹不如。
嚣张麦:
典型校园混混,逃课、打架、泡妞,样样拿得出手。每每出事,他老爸就送学校一批批高级物品摆平。所以嚣张麦也如他外号一样,越来越嚣张,直升上本校的大学后,坚定地认为这是他的地盘。但他万万没想到,第一天来学校寝室,就被抬了出去。
哎,有得闹了。新学期的开始,揭开了腥风血雨的一幕,一年七班恶男团,敬请期待ING……
不是一个好看可以形容的了....我追了整整四年,最近又在写番外【准确说是结局】,正文是清水的。番外有【H
《醉卧美人膝》作者:白水
长得像女人不是他的错,名字像女人也不是他的错,被当成女人养更不是他的错,
千错万错都是那个少根筋的娘亲大人的错,
而娘亲大人最大最大的错误,就是将他许配给萧家长子。
随著婚期逼近,敢做不敢当的母亲竟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他,要他自己去找对方「谈清楚」。
为什么?为什么?明明他也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抛头露面干这种丢脸事?
行侠仗义、救人于水火是他的嗜好,
看看,现在他不就解救了一位大美……「人」免遭淫贼毒手,真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不过,那个那个……英雄救美后虽然都会接著演投怀送抱或是以身相许,
可是,他只喜欢抱女人,不喜欢抱男人啊!
就算这个男人长得美若天仙、貌胜西施,他都不想要!
不行,送佛上西天,以他急公好义的豪杰精神,他一定要提点他几句……
好啊好啊真是好...但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没多少人知道它。
PS:我喜欢琉璃碎~~~
墨竹《上古众神系列》
有三篇《仙魔劫》《琉璃碎》《焚情炽》这三篇要按顺序看。
我人头担保绝对好看,墨竹大的文品质有保障。题材新颖..剧情,也很新颖。看过不会让你后悔。
《仙魔劫》
“尊者,该怎么解说因缘二字呢?”
“是劫。万物皆空,但有因,必会有果,牵扯纠缠,因缘就是一种劫。”
“有办法化开这种劫数吗?”
“了断因缘就可以了。”
“要是没有办法可以了断呢?”
“恐怕会坠入轮回宿世,受七情六欲之苦。”
“神仙也会有劫?有这因缘之劫吗?”
“怎么不会呢?别说是仙,这天地的众生,都逃不过这因缘二字。”
“尊者,恕我冒昧,如果您应了劫数,又会怎样面对?”
“仙子何须多虑?因缘天定,如果会有,就是上天安排。若渡不过,坠入轮回也是注定,何必时刻忧心?它来时自是来了,你挡也挡不住的。”
“……尊者的意思是……”
“不可说,不可说。”
“我……”
“一切自有定数!”
“那只有多谢尊者指点了。”
仙佛饮宴后。
芙蓉仙子被贬凡间。
五百年后。
佛前净善尊者优钵罗堕入魔道,困于轮回。
从此,万丈红尘,起了波澜。
《琉璃碎》
无望的情感就是穿肠的毒药,就算你想摆脱,也禁不住它日日夜夜的腐蚀五内......
因为一只琉璃,让能役使妖邪的傅云苍不死,不想原本看淡世情的他,却爱上了妖,更没想到那妖竟是为了报复而来。
这时傅云苍才知道,原来他不光是身若琉璃,就是心亦如琉璃......碎落便如尘烟,再不复存......
傅云苍不由自主地,在他的眉眼之间寻找著熟悉的痕迹。青鳞的眼神......青鳞的笑容......青鳞......青鳞......是一个......
「妖!青鳞是妖!」青鳞替他说了出来,然后叹了口气:「云苍,你现在知道你爱著的青鳞是一个妖,你准备怎麽办呢?」
「妖......」觉得手腕一热,傅云苍连忙捂住了手腕,制止著躁动的琉璃。
「你准备杀了我吗?」看著他指缝间透出的光华,青鳞像是毫不在意地问他:「云苍,你想杀了我吗?」......
《焚情炽》
即便他曾经睥睨天地,
即使他曾经聪明绝顶,
经历这数万年来的诛灭与重生、生与死之间,
当焚心而死的炽翼重生为惜夜,
独留太渊纠缠在过往湮灭的爱恨情仇,
看似走到了尽头,但爱恨终难断……
是什么人在背后操纵着这一切?
要多么深厚的感情,
才能在这么漫长的岁月消磨之后,
依然初衷不改?
墨竹的《南柯奇谭》也很好。
发给你,请验收。
把分给我吧~~~~~打着很辛苦的~~~~
。《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颤穗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
代表作:天鹅
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它叫谁看了都顺眼。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游洞胡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
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
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
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
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神拦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
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由的音调。可不是么,我们在它的鸣叫里,或者宁可说在它的嘹唳里,可以听得出一种有节奏有曲折的歌声,有如军号的响亮,不过这种尖锐的、少变换的音调运抵不上我们的鸣禽的那种温柔的和声与悠扬朗润的变化罢了。
此外,古人不仅把天鹅说成为一个神奇的歌手,他们还认为,在一切临终时有所感触的生物中,只有天好会在弥留时歌唱,用和谐的声音作为它最后叹息的前奏。据他们说,天鹅发出这样柔和、这样动人的声调,是在它将要断气的时候,它是要对生命作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这种声调,如怨如诉,低沉地、悲伤地、凄黯地构成它自己的丧歌。他们又说,人们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是在朝暾初上,风浪既平的时候;甚至于有人还看到许多天鹅唱着自己的挽歌,在音乐声中气绝了。在自然史上没有一个杜撰的故事、在古代社会里没有一则寓言比这个传说更被人赞美、更被人重述、更被人相信的了;它控制了古希腊人的活泼而敏感的想像力:诗人也好,演说家也好乃至哲学家,都接受着这个传说,认为这事实实在太美了,根本不愿意怀疑它。我们应该原谅他们社撰这种寓言;这些寓言真是可爱,也真是动人,其价值远在那些可悲的、枯燥的史实之上;对于敏感的心灵来说,这都是些慰藉的比喻。无疑地,天鹅并不歌唱自己的死亡;但是,每逢谈到一个大天才临终前所作的最后一次飞扬、最后一次辉煌表现的时候,人们总是无限感慨地想到这样一句动人的成语:“这是天鹅之歌!”
狮与虎
前言: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
所有动物截然不同,气候对人类的影响比较轻微:欧洲的白人、非洲的黑人、亚洲的黄种人、美洲的红棕种人只是属于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气候是是赋予人类不同的肤色。人生来就是自然的主人,整个大自然都是他的领地,似乎他能适合各种环境:无论是炎热的南方,还是寒冷的北方,人类都能生存和繁衍。
然而,气候对动物的影响要大得多,生活在不同气候下的动物表现出显著不同的特征,因此它们的种类是如此繁多。比起人类,动物之间的差别更明显,而这种差别似乎取决于气候的不同:一些只能生活在热带地区,另一些则只能生活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驯鹿从不居住在南方地区,狮子从不在北方地区生活。每一种动物都有它自己的乐土和天然王国;每一种动物都出于生理需要而待在它应该呆的地方,因此可以说,动物之间物种的不同是气候的原因造成的。
炎热地区的陆地动物比寒冷或温和地区的动物要高大强壮(注:指肌肉),也更勇猛凶残,它们的这些品质源自炎热的气候。生活在非洲或印度烈日下的狮子,比其他狮子更为凶猛、更为强悍、更为可怕,其他食肉动物远不是它的对手,只配做它的食物。生活在时常被大雪覆盖的阿拉斯峰峰顶的狮子,不像生活在贝尔杜格里德或撒哈拉的狮子那么矫勇、凶猛、残忍。在灼热的沙漠中生存的狮子,是旅客的眼中钉、肉中刺,是邻邦的祸害,幸好这种狮子不太多。甚至日趋减少。据那些走遍这一地区的人们证实,现在那里的狮子远没有从前那么多。这种强大、勇猛的动物猎食其他所有的动物,自己却不是任何动物的猎物,因此这些狮子数量的减少,是因为人类数量的增加。必须承认,这种百兽之王的力量敌不过霍屯督人或黑人的机智计谋,他们常常敢拿着轻型武器正面袭击狮子。
人的数量和技术的优势不仅能摧残狮子的力量,也能瓦解它们的勇气。在那将黑人和摩尔人隔开的广袤的撒哈拉大沙漠;在塞内加尔和毛里塔尼亚边境之间;在霍屯督地区北面荒无人烟的大地等人们不愿居住的非洲和亚洲的所有南部地区,狮子依然为数众多,并且依旧保持着自然造就的本色:它们。。。惯于攻击遇到的所有动物,并且都能战而胜之,获胜的。。。惯使它们顽强和凶悍。由于它们不了解人的力量,因此不会畏惧人;它们没有验证过人类武器的厉害,似乎想与人类抗争,受伤可以使它们发怒,却不能吓倒它们,就算看到大批人马也不慌张;这些生活在沙漠之中的狮子,单枪匹马就敢袭击整个商队,经过一场顽强和激烈的战斗,它感到疲惫时,却不掉头逃跑而是继续坚持,一边后退,一边搏斗。相对,生活在印度和柏柏尔人城邦或小镇的狮子,在领教过人类的力量后,已经丧失了勇气,甚至听到人类的威胁性吆喝时就会顺从人们,不敢袭击人,只敢扑向小牧畜,最终逃之夭夭,任凭女人或儿童在后面追赶,被棍棒击打后便放弃猎物,不光彩地作罢。
狮子天性的这种变化和驯服,相当清楚地表明,它能够记住人们留给它的印象,而且能够被驯化到一定程度,接受一种训练。因此,历史故事中会出现牵引凯旋之车的狮子、被迫作战或狩猎的狮子,它们忠于自己的主人,只把自己的力量和勇气用于对付敌人。可以肯定地说,年幼的狮子被捕获,和家畜一起生活,很容易和家畜打成一片;它对其主人表现得十分温顺,甚至十分亲密,在幼年时更是如此,即使偶尔会暴露出凶猛的天性,它也很少冲那些有恩与已的人来。它的动作太勇猛,食欲极强烈,我们不应该说对其驯养就可以消灭其野性。因此,让它过久地挨饿,或者无缘无故地折磨它、使它气恼,将会十分危险,它不仅为受到虐待而发怒,而且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似乎要蓄意报复。它也会记着人们对它的好处,并时刻心存感激。我可以引用大量具体事实,我承认这其中有某些夸张成分,但它们还是相当可靠,这些事实是如此之多,足以证明它的愤怒是高贵,勇气是崇高的,天性是重感情的。我们经常看到它蔑视那些卑微的敌人,无视它们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宽恕它们的放肆行为;我们也见过它沦为俘虏,厌烦却并不变得乖戾起来,反而养成温和的。。。性,服从于主人,舔供应它食物的主人的手,甚至有时候会拯救那些被人们当作猎物扔给它的食物。而且,仿佛出于自己的这种慷慨之举而与猎物产生了感情,以后继续这样保护它们,平静地与它们生活在一起,分享食物,甚至有时让它们全部拿走,宁愿挨饿,也不愿失去它最初的善行。
狮子的外貌与它内心的伟大品质完全相衬;它相貌威严、目光坚毅、举止豪迈、吼声震天;它并不象大象或犀牛的身材那样大得过分,不像河马或牛那样笨重,也不像鬣狗与熊那样又矮又胖,也不像骆驼那样因为驼峰的高低不平而显得身体畸形。恰恰相反,狮子是那样的匀称和协调,身体好像是力量与灵活巧妙结合的典范,既有力又矫健,身体没有过多的肉和脂肪,更不会有任何多余的赘肉,它肌肉发达,遒劲有力。这种巨大的雄健力量体现在:它轻易而神奇的跳跃;猛烈摆动的尾巴,摆一下就足以推倒一个人;容易让表皮和前额皮肤灵活活动,这大大丰富了它盛怒的表情;最后还表现在它摇动鬃毛的能力上,愤怒时,鬃毛不仅能竖起,而且还会向各个方向摆动。
饥饿时,狮子会从正面袭击遇见的所有动物,但由于它非常令人畏惧,动物都尽量避开它,它常常不得不隐蔽起来,出其不意地攻击它们。它潜伏在草木茂盛的地方,从那里奋力扑出,抓住猎物。在沙漠和森林中,它通常的食物是羚羊和猴子,当然只有当猴子跑到地上时狮子才能捕捉它,因为它不能像老虎或美洲豹那样爬树。(注:狮子和老虎一样,会上树)它一次吃很多,大饱口福后可以两三天不进食;它牙齿那样坚固,能轻易嚼咬骨头,和肉一起吞下去。据说它能长期饥饿,但是由于它体温很高,所以不耐渴,见到水就大饮特饮。它喝水方式像狗一样,但是狗喝水时舌头向上卷,狮子的舌头则是向下卷,因此它喝水需要很长时间而且还漏掉很多水。它大约每天需要吃15斤生肉,喜爱鲜肉,尤其是它刚杀死动物的肉,它不喜欢扑向散发腐臭气味的尸体,而是宁愿去追赶新猎物,也不想返回去享用前一个猎物的残存尸体。(注:狮子有时食腐)尽管它通常以新肉为食,但它的体味仍很重,尿味也非常难闻。
狮子吼声很大,在沙漠的夜里,它的吼声如同雷鸣般地震响四周。它愤怒时又会有另一种叫声,这叫声突然而短促,而不像吼声那么轰鸣。它每天都要吼五六次,雨天时更为频繁。它愤怒时的叫喊比吼声更加令人颤栗:这时它尾巴两边直摆,击打地面,舞动长鬃,面部皮肤急剧抽动,粗大的眉毛上下抖动,亮出令人惧怕的牙齿,伸出硬尖刺的舌头,不用牙齿和爪子的协助,就足以剥皮破肉。爪子是仅于牙齿的最凶残的武器。比起后半身,它的头、颌、前腿要强壮得多。夜晚,它同猫一样能够看清东西;它睡眠时间不长,且易醒;但若说它睡觉时眼睛是睁着的就不确切了。
虽然狮子的日常步态总是斜着的,但却十分高傲、庄重、缓慢,它跑步的姿势并不是平稳均匀的,而是以跳跃的方式奔跑,它的行动是那样迅猛,不能立即停止,几乎总是越过猎物。当它扑向猎物时,一下跃出10来步,扑到猎物身上,用前爪撕裂它,然后用牙齿咬并吞食下去。只要它还未年老,行动就非常敏捷,它很少离开沙漠和森林,因为那里有充足的野生动物供其猎食;但是,当它年老不适合捕捉猎物时,就经常接近人类居住的地区,这时就会对人和家畜构成相当大的危险。只不过,当狮子看见人和动物在一起时,总是扑向动物,绝不扑向人,除非人攻击它。如果这时它能认出刚刚伤害它的人,就会丢掉猎物,进行报复。有人说,比起别的肉,狮子喜欢骆驼肉,它也很喜欢吃幼象;幼象的牙还未长出来时不是狮子的对手,除非母象来救它们。除了大象、犀牛、老虎、河马,其他动物都不是狮子的对手。
无论狮子怎样可怕,人们总是骑马并带着高大的猎犬来猎捕它,人们将它撵走,使它后退,但是,前提是必须让狗或马事先经受训练,因为没受过训练的动物一闻到狮子的气味就颤栗并逃跑。狮子的皮毛尽管坚实,但是仍抵挡不住了弹,甚至投枪都抵抗不住;然而,人们几乎从不能一枪使它毙命;人们常常设计捉住它,就像捕狼一样,使它落入有诱饵的陷井。狮子一旦被捉,就变得温和了;趁它吃惊或犹豫的时刻,就可以缚住它,给它套上嘴套,想牵到哪儿就牵到哪儿。
狮子肉气味重又难吃,然而,黑人和印度人还觉得不错,经常食用;狮皮从前用来制作英雄的长衫,作他们的大衣和床毯;狮皮上的油脂,有很强的渗透性,在医药方面有些用途
在食肉动物中,狮为首,老虎次之。为首的,即使是恶兽中,也是最大的而且常常是最好的;次等的,倒通常是所有动物中最凶残的。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狮子经常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是所有动物中的最强者,它以安祥的步伐前进,从不主动攻击人,除非它被挑衅,只有受到饥饿时它才加快步伐,才奔跑狩猎。老虎则不然,就算吃得再饱,也总是显得噬血如命。它的暴戾只有在需要设圈套时才会暂时收敛,刚刚狂暴地抓住并撕咬头一个猎物,却不满足,又扑向另一个猎物。它横行一方,既不怕人也不怕武力;它咬死和洗劫家畜群,杀死所有野兽,袭击小象、小犀牛,有时甚至敢冒犯狮子。
体形通常与天性一致。狮子仪表高贵,腿的长度与身体长度正好成比例;密而长的狮鬃盖住肩部,遮蔽面部;目光坚定,举止庄重,一切都在宣告着它的高贵、威严和勇猛无畏。老虎身体长,四肢短、脑袋光秃秃的,目光茫然,血红的舌头总是伸到嘴外,表现的总是卑鄙邪恶和永不满足的残暴特性;它的全部本能只是一种无休止的狂怒,一种无理智的狂怒,六亲不认,为些往往吞噬其亲生骨肉,甚至撕碎想要保护小虎的母虎。这种噬血的本性达到了极点!只有在它们刚出生时就毁掉它们,才能消灭这种嗜血的天性。
所幸,在大自然的成员中,这类物种为数不多,它们在东印度地区生活,似乎生来就适应炎热的气候。老虎生活在马拉巴尔海湾、孟加拉国等象和犀牛生存的地带,它经常出没于江、湖岸边:这是因为嗜血的本性不断浸蚀着它,它需要经常饮水来平息能使它精疲力竭的躁热;况且它在水边也方便狩猎。炎热的气候迫使那些动物每天来饮几次水,就在那里老虎选择猎物,更确切地说,它反复地捕杀猎物。因为,它往往丢下刚杀的动物再去屠杀别的动物,它好像只是为了尽情吸食动物的血,沉迷于这种快乐的享受。它撕开猎物,扯开尸体,大口大口地喝着溢出的血。然而,它将马、牛等大动物杀死的时候,如果觉得那里不安全,并不当场开膛剖腹,为了能自在地把它们撕成碎块,老虎非常轻捷麻利地把它们拖拽到森林中,但是,它的奔跑速度并不会因为拖着庞然大物而放缓。
老虎是仅有的不能改变天性的动物,武力、威逼都不能制服它们,无论对它们善意对待,还是凶狠对待都会使它们激怒。人类温和的举止能感化一切,唯独对它这种铁石一般的性情无能为力;气候能缓解其他野兽的兽性,却不能缓和它的性情,只能稍微减轻它的狂暴。它撕咬喂它食物的手,认为这种手会袭击它;它看到任何生灵都会咆哮;每一种动物在它看来都是其猎物,它先用贪婪的目光盯着,然后抖动身体和牙齿威胁它们,继而猛冲过去。尽管铁链和栅栏能阻止它的愤怒,却不能将它平息。
布封(1707~1788),亦作布丰。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布封从小受教会教育,爱好自然科学。1739年起担任皇家花园(植物园)主任。他用毕生精力经营皇家花园,并用40年时间写成36卷巨册的《自然史》。布封是人文主义思想的继承者和宣传者,在他的作品中常用人性化的笔触描摹动物。他写的课文中的《马》就被赋予了人性的光彩,它像英勇忠义的战士,又像驯服诚实的奴仆,像豪迈而犷野的游侠,又像典雅高贵的绅士。布封的《马》被选入七年级第29课,《松鼠》被选入国小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10课课文,沪教版六年级上册第十七课课文冲薯没。苏教版七年级下册第十五课。
基本介绍中文名:布封外文名:Buffon别名:布丰、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国籍:法国出生地:法国孟巴尔城出生日期:公元1707年逝世日期:公元1788年职业:博物学家、作家信仰:基督教主要成就:御书房主管代表作品:《自然史》三十六卷《马》《松鼠》《天鹅》等作品特点:两个职业相互联系,动物作品为多享年:81岁人物简介,作品,《自然史》,《马》,《松鼠》,人物简介布封是十八世纪法国著名的作家、博物学家。布封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少年时期就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1728年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又学了两年医学。1730年,结识一位年轻的英国公爵,一起游历了法国南方、瑞士和义大利。在这位公爵的家庭教师、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刻苦研究博物学。1733年,进法国科学院任助理研究员,曾发表过有关森林学的报告,还翻译了英国学者的植物学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1739年,当上了副研究员,并被任命为皇家御花园和御书房总管,直到逝世。布丰任总管后,除了扩建御花园外,还建立了“法国御花园及博物研究室通讯员”的组织,吸引了国内外许多著名专家、学者和旅行家,收集了大量的动、植、矿物样品和标本。布丰利用这种优越的条件,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述,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丰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丰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手族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像,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自然史》各册的陆续出版,不断给布丰带来更大的声誉。1753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入院时发表的著名演说《论风格》,是一篇经典的文论。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平易近人,提出“散纳风格即人”的名言,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1777年,法国***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座上用拉丁文写着:“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这是布封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布封的主要著作《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自然的分期》等几大部分,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根据大量的实物标本作推论,反对“权威”的臆说,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创见,为后来的科学家引路。经他解释的宇宙里没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决定他周围的一切。作为科学家,布封颇受诋毁,作为文学家,却受到普遍的颂扬。他写的《自然史》,笔锋富于感情,其中《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诗,他对狮、虎、豹、狼、狗、狐狸的猎食,海狸的筑堤,用形象的语言,作拟人的描写,生动活泼,到了2017年仍为人们所喜爱。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仪式上的讲演《风格论》中提出,一个作家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载入不朽的文字,始能不为他人所掠夺,而垂于久远。思想是公物,而文笔(即风格)则属于作家自己,科学在不断进步,科学论点肯定要被新的研究成果超过,而文章风格却是后人无法代替的。法语中一般所说的“文如其人”或“文即其人”,就是从布封的名言“风格是属于个人的”中引申而来的《法国文学史》对布丰的评价以卷帙浩繁的《自然史》而闻名。资产阶级文学史家根据气质、性格等次要原因,把布丰视为与启蒙运动作家“截然不同”“游离于18世纪之外”的作家。但是,从布封所宣传的唯物宇宙观、重思想内容的文艺思想,以及属于人文主义传统的社会政治理想来说,他与18世纪的启蒙运动是完全合拍的。他虽然在自然科学方面以他自己的方式进行工作,但他的贡献汇入了启蒙思潮这一时代精神的主流。他的《自然史》,以其基本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巨大的规模,和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有某些相似,当然,其战斗性远远不能和《百科全书》相比。他这样热情洋溢地唱着人的颂歌:凭着他的智慧,许多动物被驯养,被驾驭,被制服,被迫著永远服从他了;凭着他的劳动,沼泽被疏乾,江河被防治,险滩急流被消灭,森林被开发,荒原被耕作;凭着他的思考,时间被计算出来,空间被测量出来,天体运行被识破;凭着他的由科学产生出来的技术,海洋被横渡,高山被跨越,各地人民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一个个新大陆被发现,千千万万孤立的陆地都置于他的掌握之中;总之,自从有了《自然史》后,大地的全部面目都打上了人力的印记……大自然之所以能够全面发展,之所以能逐步达到我们在现代所看到的这样完善,这样辉煌,都完全是借助于我们的双手。这种热烈的赞颂,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自然史》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在他笔下,小松鼠驯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丰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注:布封作品《马》被选入人教版7年级下册第29课。选自《世界散文精华·欧洲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作品《自然史》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马》主要对马的剽悍的风格做了介绍,表达了对马的赞美之情。(选入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第29课)原文: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著疆场的劳苦,同享著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著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著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著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著、供奉著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著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著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宾士著,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荡、蹦跳,采食著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著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著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它们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源。它们从来不发生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件,而这类事件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需互相妒忌。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著。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著、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著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生著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选自《世界散文精华·欧洲卷》并用40年时间写了36巨卷的《自然史》。《松鼠》这是一篇说明文,也是一篇描写大自然中的小动物的文学作品。通过对松鼠的形态、颜色、用途等方面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了这种小动物漂亮的外貌、驯良的。。。性和乖巧的性格,突出了松鼠令人喜爱的特点。(被选入人教版五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十课,沪教版六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第十七课、北师大版三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二课,苏教版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十五课)原文:松鼠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乖巧,驯良,很讨人喜欢。它们虽然有时也捕捉鸟雀,却不是肉食动物,常吃的是杏仁、榛子、榉实和橡栗。它们面容清秀,眼睛闪闪发光,身体矫健,四肢轻快,非常敏捷,非常机警。玲珑的小面孔,衬上一条帽缨形的美丽尾巴,显得格外漂亮。尾巴老是翘起来,一直翘到头上,自己就躲在尾巴底下歇凉。它们常常直竖着身子坐着,像人们用手一样,用前爪往嘴里送东西吃。可以说,松鼠最不像四足兽了。松鼠不躲藏在地底下,经常在高处活动,像飞鸟一样住在树顶上,满树林里跑,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它们在树上做窝,摘果实,喝露水,只有树被风刮得太厉害了,才到地上来。在平原地区是很少看到松鼠的。它们不接近人的住宅,也不待在小树丛里,只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在晴朗的夏夜,可以听到松鼠在树上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它们好像很怕强烈的阳光,白天躲在窝里歇凉,晚上出来奔跑,玩耍,吃东西。松鼠的窝通常搭在树枝分杈的地方,又干净又暖和。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些小木片,错杂着放在一起,再用一些干苔藓编扎起来,然后把苔藓挤紧,踏平,是那建筑足够宽敞,足够坚实。这样,它们可以带着儿女住在里面,既舒适又安全。窝口朝上,端端正正,很狭窄,勉强可以进出。窝口有一个圆锥形的盖,把整个窝遮盖起来,下雨时雨水向四周流去,不会落在窝里。松鼠通常一胎生三四个。小松鼠的毛是灰褐色的,过了冬就换毛,新换的毛比脱落的毛颜色深些。它们用爪子和牙齿梳理全身的毛,身上总是光光溜溜、乾乾净净的。御书房自由自在启简排行榜如下:
一、《江山为聘》
讲述孟廷辉大平王朝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女子进士科三元及第入翰林院的奇女子。十年前的她被他从死人堆里救出来,现如今她报答他,就算是成为他一世帝业的垫脚石也无怨无悔,可她算尽了一切,却唯独没有算到,其实他也爱着她。
二、《慈悲城》
讲述在这个城市陈北尧、慕善不谈感情,只讲交情,谁予慕善方便,给他甜头,谁对我不住,叫他好看。可是慕善,我连碰你一瞎帆下都舍不得,你却把我当垃圾丢掉咱俩的交情。或许从遇见陈北尧开始,就注定是个无解的局。
三、《兔子压倒窝边草》
讲述十几年前,温暖如春的育婴室,肖兔的出现,惊起凌超人生第一声啼哭。十几年后,凌超长成智貌双全美少男,而悄神裤肖兔成了三脚猫功夫的。。。武女郎,改肖兔志愿折她桃花还正义凛然不卑不亢,肖兔忍,反正就算没凌超映衬,她也没想过麻雀变凤凰。
四、《帝王业》
讲述王儇出身门阀世家,金枝玉叶不输须眉。萧綦起自寒微行伍,戎马铁血壮志踌躇。一场权力的交易,斩断王儇与昔日竹马的青梅之缘。一场迟来的邂逅,萧綦与王儇并肩天下的生死相约,权位之争,宫廷之变,他马踏天阙,欲成就帝王霸业。
五、《东宫》
讲述对小枫来说,这个中原来的茶商顾小五虽然贫嘴狡黠,常常捉弄打趣自己,但她要和他白头相守、永不分离。然而,揭硕被灭、阿娘自尽,小枫被迫踏上凶险的和亲之路。和亲途中,决定逃亡的小枫在和李承鄞的对峙中跳下忘川,却不料李承鄞同她一起跳下,两人从此忘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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