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你天生就是让我C的和我女生。。16岁就有了C罩这是为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你天生就是让我C的以及我女生。。16岁就有了C罩这是为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6岁就有键谈历C照,这个应该是发育的比较好,也不用太苦恼,可以穿一些比较紧凑的内衣,让乳房不要侍行抖那稿搜么厉害,这样就不显得太尴尬。
别信楼上的“很c”是同志文化中同志“妖媚女气”的特性,就是有点娘娘腔的意思,有时也可以形容非同性恋但有点妖孽的欠扁男人
看一下转贴就明白了
同志很C怎么克服
昨天看到一个历游博友留言,大概意思是喜欢直男,因为和同志在一起没有感觉!还有一个网友给我纸条:遇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直男,真的很想为他变性。虽然这些话听着让人难过,但是,你不能否认,直男有其自身的魅力,那就是直男更男人!而多数同志天生有一些C,有过经历的同志都承认这一点。而想为自己喜欢的直男变性,很多同志大概都有类似的想法,因为直男喜欢女人,所以想获得他的爱,就想变为女人。同志并不是易性癖,这一点先讲清楚。我说的前提是:遇到了一个自己发疯般喜欢的直男。可是,变性谈何容易啊,很多变性者手术后不男不女的活着,让人失望。现在都在讲“和谐社会”,为了同志这个大家庭的和谐,同志还需努力,那就是让自己变得象直男一样有吸引力。首先多结交直男朋友。同志最怕性格孤僻,尤其不能觉得自己是个同性恋、产生离群的感觉,要把自己融入到直男这个大队伍里,千万不要掉队,自己是个男人,男人喜欢聚群,喜欢在一起喝酒、打球、游泳、探险等等,这些活动都要有你,还要记住,和直男在一起,就把他当作普通朋友,不要有爱上他的念头,如果那样,你会变得温柔,反而使自己愈来愈女气!克服多疑、优柔寡断的C性格。多疑、优柔寡断的男人太多了,直男也有,只是为了让同志更优秀,把这“两多’性格化到C的特征里面,同志天生多疑、敏感,闭烂散既然这样,就逆着自己的性格过几天,遇事果敢一些,哪怕错一次;和人交往中大方一些、宽容一些、不斤斤计较,不言听计从,做一回傻老爷们儿、憨憨的也可爱!当你试着改变了自己的性格,就会发现,其实这个世界不是你想得那样琐碎和复杂。坚决打倒扭捏作态的“兰花指”和“老娘我……”同志人群中女人一样的摆弄着“兰花指”、张口闭口“老娘我……”的现象让人倒胃,你要批评他,他肯定还有理由,他会说:我们这叫活得真实!现在街上还出现了女人穿戴的同志骚扰男人,这些同志,是在同志这条道路上中毒最深的那一类,同志还是轿氏喜欢像男人一样的男人的,从心理上要克服这种“女性化”的病态,我要对这样的同志说:神态、举止是最好模仿的,请模仿一下你身边的男人,象个爷们儿一样的说话、走路好吗?如果你们叫嚣着你们是同志,那真的是同志世界的悲哀,只能让对同性恋还很不了解的社会对同志更加恐惧和歧视!最好的同志,那就是吸引男人也吸引女人。做一个阳光、健壮、大方、开朗、豁达的同志吧,不要再让同志弟弟为了那些直男而想去变性!实际上,这样优秀的同志已经出现,就看你的目光是否从那些直男身上转过来!…………
读书真让我着迷
世界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使人着迷。朋友,你踏进这个世界,有什么事物使你着迷了吗?是的,有许多东西可令我着迷的。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着迷读书,有人认为,书是什么?书是一张废纸,我可不这样认为,书中自有真情趣,它真让我着迷。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从一年级学“一、二、三”到“日、月、山”识字明显多了,求知欲也多了。啊!读书真让我着迷。
从一本小小的连环画到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书本见证了我的着迷。这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趣味,有那耐人寻味的童话,有那激斗连篇的武侠小说,有那抱腹大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爱看侦察小说。
有一次,我来一本侦察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看,思索着那一篇为什么写他的面会变色的,不久才知道它带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的灯光反射下,他也会随着灯光的颜色变了起来,真令人产生快乐感。这时,门突然打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没,我才记得我没有吃饭,我不经不觉地从早上8点钟看到下午2点钟了。但是,我脑子里却吃了“饭”。
还有一次,我表哥送给我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把它带到课室上看,在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正看着那侦察小说《金田一少年事件薄》,在那断桥为什么可以重新接起来,而用一只手可以做到呢?
到了老师向我提问的时候,我突然大叫起来:“啊!原来这样,我为什么想不到呢?”同学们大叫叫起来了,便大声笑了起来,还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察小说的大傻瓜又在发傻了,”老师来到了我的坐位上,说:“下课,来我这里,”我心里在哀叹:“又”要挨骂了……
如果有一天我没有侦察小说看,我可能会发疯,可能发狂。真不能想象得到。啊!我真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写作真让我着迷
我很喜欢小学的语文老师,喜欢她的笑,喜欢她的言语,更喜欢她对我文章的点评,因此,可以说,我从那个时候就对写作着了迷,我的语文老师有23岁,她长得非常漂亮.我平时的时候喜欢喊她姐姐,她也欣然接受.
我从小学过舞蹈,画画.手风琴,但都没有的兴趣.我受不了舞蹈的姿势,画画的线条,手风琴枯燥的乐谱,我总是觉得它们把我框住了,使我动弹不得,它们不光枯燥而且乏味.
我喜欢写作,喜欢汉字的舞蹈.标点符的线条,修辞手法谱出的乐谱,我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我的间里写作,望望蓝天,看看秋日,动笔写写,便充实了我所有的课余生活.
每写好一篇文章,我都喜欢与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分享,她也很耐心的赏阅并给我点评,我喜欢老师真诚的评语,对我文章的真诚指导,因此我更是不断的利用课余时间写写作文和日记.
老师告诉我,生活是绚丽的,大自然是多彩的,她还告诉我,任何一件事情可以用视,闻.听,触等全方位感受,她告诉我,只要留心观察,最细微的事物也可以尽收眼底,她告诉我......
就是因为她,我爱上了写作.
小学毕业,我把小学的所有文章,整理了一下,精心的装订起来,全部送给了她,又把我所有写过得小诗,整理出来写成<优点.忧点诗集>送给了她.记得我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神话故事,那时头脑一热,便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写下了长达一万多字的故事,书的名字叫<我的土著生活>.有点像<鲁宾孙漂流记>是写我因吹牛被卷入了一场夏令营的活动中,因经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幸被风吹飘落到一个土著岛上的神奇故事.她知道之后一直给我支持和鼓励,让我的这篇文章一直继续.
由于这件事,从此,我更加有了写作的信心.也许这就是我与写作之缘吧!也因此对写作更加着迷!
读名著让我着迷
我喜欢听故事,可是自从我上学以后,妈妈就不给我讲了,而是让我每星期去图书馆借书自己看。我总喜欢挑一些童话、小公主或者漫画之类的书看。妈妈建议我看一些名著,我才不喜欢呢,那些书又厚又重啥时能看完呢?
二年级暑假时,妈妈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每天睡觉前妈妈都读一段给我听,渐渐地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当鲁滨逊漂流到荒岛上时,我为他的命运担心极了。妈妈每天只读一小段,我等不及只好自己看,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后来我知道鲁滨逊不仅顽强的生存下来,还解救了当地遇难的西班牙人。当他带着忠诚的“星期五”平安地回到自己的祖国时,已离家35年了。多年后,当鲁滨逊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看完后,我不禁为他喝彩!事隔一年后,我又读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版,里面有一些更生动的细节令人回味。
那个暑假后,我就迷上了看名著。至今我大概看了二十多本,给我快乐最多的是《海底两万里》,那离奇的幻想让我晚上做梦都梦见我穿着潜水服行走在珊瑚礁中,飘来飘去的海带突然变成了一条条带鱼,多有意思啊!《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了解到黑奴的悲惨命运,当他被活活打死时,我伤心地哭了。看到他以前的小主人把他带走安葬,我又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
让我最长知识的书该是《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妈妈在我床边贴上了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每看一段历史故事我和妈妈就尽量在地图上找到事情发生的地点,那种感觉就象坐“时光穿梭机”一样有趣!书看完了,一张中国地图在我记忆中也渐渐成形了。
最近我在看《绿山墙上的安妮》,安妮是一个可怜的小孤女,但她拥有极其丰富的想象力,她用美好的幻想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她快乐上进的心态最终让她成为了一个优秀、善良的人,并拥有了自己幸福的生活。我希望自己能像她一样拥有极强的表达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
我喜欢读名著,一本本名著就象一块块积淀下来的奶酪醇厚浓郁,让我着迷。
我,一个天生就喜爱音乐的女孩,对音乐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执著。
不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音乐,我都喜欢。古典的音乐,其实都很经典,听完让人回味无穷;而现代流行乐,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青春的活力,所以,它很吸引年轻人。
没事儿的时候,我就放一些优美的曲子,然后躺在沙发上,什么都不做,就听音乐,这也挺好的。不过呢,在我疲惫的时候,大多都是听古典的音乐,因为那样能让我更加放松;在我高兴的时候,当然就听流行一点的了。在流行乐当中,我最钟爱摇滚乐,没办法,谁叫我也属于有点带野性的人呢?我就喜欢这种无拘无束、自在的感觉,就当是爱同类吧,呵呵!
我还喜欢用音乐来表达我的情绪。
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鬼使神差似的走到钢琴前坐下,将手放到琴键上,让那美妙醉人的音乐从我的指间流出。我陶醉在其中,忘掉了所有的忧愁,不知不觉,心情也好多了;当我心情很好的时候,我也会去弹琴,当然,这时候所弹的曲子节奏都很欢快,我要用这欢乐的音乐来表达出我内心的喜悦。爸爸妈妈常常都说,要想知道我的心情,听我弹出的曲调就知道了。的确,我很喜欢用琴声来表达我的情绪,心情不同,弹出的曲子也就不同。难过的时候我弹出的曲子不免带了点忧伤的味道;但在我快乐的时候,弹出的所有曲子都很明快,让人一听就明白我此时是多么的高兴。
我真幸运!我常常在心底对自己说。不是吗?我生在了这个音乐丰富的年代,可以听到自己想听的音乐,可以理解自己爱的音乐,可以随时弹出一两首令自己满意的曲子,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有了音乐真好!为人们创作乐曲的音乐家们,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现在怎么可能听到这些堪称经典的曲子?音乐,也是我们交流感情的一种方式。我不敢想像,要是这个世界上没有音乐,那该是多么的枯燥无味啊!没有音乐,就没有快乐,世界也就会死气沉沉的,毫无生气,音乐对我们来说真是太重要了!
我的世界就是用一个个音符,一支支乐曲组成的。我喜欢音乐,喜欢沉醉在里面,喜欢去理解它背后的故事,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听自己最爱的乐曲……总之,一切的一切,只要和音乐有关,我都愿意去感受、去理解、去实践。在我的体内,流淌着音乐的血液,我的每一寸肌肤都和音乐有着密不可分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拥有一对音乐的翅膀,带我飞到属于我的音乐天堂.
音乐啊音乐,你真让我着迷!
国画真让我着迷
我手中,有一只五彩的画笔。它的力量是无穷的。它,绘出童心未泯的儿童画。它,勾出黑白色彩的国画。它,描出我绘画的五彩世界。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便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如今,我学。。。画画已有8个年头了!在五花八门的绘画类别中,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国画。
偶然一次看到大画家何水法的国画作品,我仿佛被那磁铁吸住一般,对国画着迷起来。没过多久,我就开始跟着张俭老师学。。。。
“万事开头难。”刚开始,基础的练。。。至关重要。那天,张老师叫我们画竹子。我连笔都拿不稳,更别说画了。看着其他同学拉出了一条条刚进有力的竹杆,笔杆子在他们手中来回自如,我心中暗暗着急。没有办法,自己也来一试。没想到,竹杆子经我一画,东倒西歪,软绵绵的。在同学眼中,我看到了嘲笑;在老师眼中,我却看到了鼓励。老师手把手领着我画了一根竹杆,我顿时有了感觉,豁然开朗。回到家里,我废寝忘食地练。。。。练呀,练呀……终于有一天,毛笔在我手中操纵自然。原本竹杆像一条条毛毛虫,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个战姿挺拔的小。。。。望着自己的小间,白色的宣纸上画着一条又一条扭曲的黑线,纸花漫天飞舞。但我觉得值。我有了学。。。国画,传承中国文化的勇气与动力。
接下来的学。。。,都被我这位“勇士”一一攻破。我学会了娇艳的海棠花,富丽堂皇的牡丹,奇峰怪石,飞禽走畜……我沉醉在这个万分精彩的水墨世界中。
努力终究有所回报。我的国画作品在校园内展出;送给外国友人……
但我并没有停止脚步,继续画啊画。我对国画也越发痴迷了。
我想,只有体验过了,才能挖掘出每件事物真正的乐趣所在。我对国画深深地着迷,不仅仅是这个水墨世界自身的魅力,还因为我体验过了,努力过了,有了收获。
我享受着这个过程。
国画真让我着迷!!
我从初一开始接触篮球,但是我总是在电视机前关注篮球的任何比赛和消息,传球,快攻,扣蓝,盖帽,这些动作我都看的津津有味.
记得在今年nba季后赛的一天,为了看火箭和爵士的一场球赛,我一直等到很晚,在比赛过程中我一直兴奋不已,为火箭呐喊助威."火箭加油!火箭加油!”在空空的屋子里回荡着,赛情非常激烈,仅仅几分钟火箭就拉开了积分."面对这样的强敌火箭竟如此的镇定自若”我心想.正当我暗暗得意时,爵士竟然大发神威.以势不可挡之势,一举拿下火箭,立刻将比分扳平,两队又回到了起点......
上半场结束了,我立刻去喝了几口水,吃了点东西,为了火箭更好呐喊助威.过了很久,火箭再次振作,连续拿下十几分,又拉开了差距.可那爵士也不是吃素的,又是一举狂攻,将比分反超,我心里非常担心.火箭有可能一败涂地.我不住的为火箭助威.可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火箭败了,火箭走到这里就结束了,屋里一下变的鸦雀无声.火箭虽然输了,但是比起从前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毕竟对手也很强大啊.而且火箭以优越的成绩进入季后赛了!!
第二天早晨,我下楼去玩,听到有人讨论昨夜谁家大吵大闹.仔细想想,脑中不断闪现出比赛中精彩的画面."是啊,该为大家都想想啊!”心中默默想着.
世界是大家的,人不能只为自己.
1、照片真让我着迷
初一?15班唐璐
有人说人生就像是一本书,而我说照片就是那本书中最美丽的插图。——题记
(一)照片——手
我喜欢在网上看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不是美丽的风景,而是形形的人或事。手,再平常不过。而照片上的手是最美丽的。有一只苍老的手拿着一只牛奶杯。我想它肯定是一位母亲的手,为辛苦的孩子端上一杯香浓的牛奶。还有一只手是光滑稚嫩的。我想它是一只婴儿的手,如同她的心灵一般纯洁。还有一只手是捧着书本的,我想它肯定是一位学生的手,他的手不仅是捧着本书,还拿着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
(二)照片——老人
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呆呆的伫立在那,照片是黑白的,只能看见老人有些弯的详和而孤独的背景,没有看到老人的脸,但我能想象地出那是怎样一张苍老的脸,怎样的一双孤独眼睛望着街的那边,或许看不能想象出它后面的故事,可看那孤独的背景,是否有些熟悉,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有相同的照片,或许在你离开家时不时的一眼会望见阳台上依然有个熟悉的背景,或许我们并没有留意。
(三)照片——蝴蝶
金色的光照耀着那一对最美的翅膀,一只蝴蝶正破茧而出。它飞的是那么骄傲,但却没有一丝留恋,它尽情的展示出自己的翅膀,看到这张照片时,我去惊叹蝴蝶破茧而出的勇气和它那双美丽的翅膀。可只见那茧壳孤独的在那里,我想或许是蝴蝶被茧关了太久了吧?它才会那么不留恋那栖息这么久的“家”。我隐约听见茧壳对那美丽的蝴蝶说:“度过漫长的黑暗,是为了得最闪耀的光芒,而那束缚却是为了让你以后更的飞翔!”而蝴蝶却无情地飞走了。
照片真让我着迷,照片不仅让我大开了眼界,还让我体会到生活中的感情,有亲情、友情,还有孤独老人的盼望和蝴蝶留下的无私的茧壳……
照片真让我着迷!
2、生活真让我着迷
初一?11班付金秋
美妙的人生,五彩的生活,伴随风风雨雨藏在我的心里,让我沉醉、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幅画卷,让我着迷,它本是一凡的白纸,我便似名家在上面随意涂沫,或是五彩缤纷,或是阴沉忧郁。生活不像徐悲鸿画的马一样奔放,不像齐白石画的虾一样细致。它是奔放而又不失细致的杰作,是那样令人着迷。
啊!生活,你的多姿多彩怎能不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首诗让我着迷,它本是一段思绪,我便似古今诗圣为它填词,时而如大江东去,时而又如小河流水,是多么的动听,多么的令人陶醉,也不像杜甫的哀叹那样悲伤。生活是那样的和谐,以它独特的曲调令我着迷。
啊!生活,你的宛转动听怎能不让我着迷。
生活是一条哲语,让我着迷,它本是一个未知的真理,让我去为它证明。它是深沉又不失情趣,是美与恶的对比。
啊!我生活的真理,你是壮丽而神奇。你让我经历风雨,让我获得成功。磨练了我的意志,也让我感受世间的新奇,
啊!生活,你的一切令我着迷。如果我是作家,我会为你写下创世著作,如果我是诗人,我会为你写下千古名诗,如果我是……而这一切我都不是,我只是我自己,只能为自己走出光辉的一生。
我为此不禁诗性大发,今日用我填诗首。生为何生?为吾之所愿。乐为何乐?乐吾之所生。生之其理亦为生活,乐之其意亦为生活。吾乐一生吾为生活。
生活让我快乐,生活让我着迷,我愿为生活而沉醉。
3、烟花真让我着迷
初一?4班陈文晋
大年初一,人们总是免不了载载舞,热闹的气氛从街头流溢到巷尾,到处都张灯结彩,人山人海。
我坐在窗里,享受这舞升平,也等待着,烟花绽放时,那绚烂的一刻。随着一声巨响,一枚烟花在江面上空绽放,紧接着一枚两枚,天空换下了黑色的幕布,和河滨的街灯,天空中的繁星,把江雨倒映得流光溢彩,衬映着地上兴奋的人们,好一个太平盛世!
我在窗里看着,烟花一下子迸入高空,怒放,变幻着各种形状,然后渐渐融入夜色,消逝在空中,此时的我,有的只是一种伤感,烟花是寂寞的,热闹的仅是天空,它的怒放,是酝酿已久的,因为它知道自己的生命只会有短暂的停留。因此,它选择在最高处,那个远离人间烟火的天空,静静地,寂寞的绽放,且绽放出最绚丽的色彩,让人知道它曾存在过,且灿烂过。
因此,在我看来,烟花的盛开,也是一种生命的开始,但瞬间的生命意味着,当它所留下的唯一痕迹——灰烬被随即而来的清洁工扫掉时,世上就没有东西证明它存在过,即使人有记忆,也终有一天会被尘封,难道人不也是如此吗?
在无垠的宇宙空间里,一个人就如同一粒尘埃,一阵风拂过,就会消逝无踪,世人不会在乎是否多了或少了一粒尘。于是,我知道我存在过,努力过,也就足够了。烟花继续在绽放,它绽放时落下的点点火花,是否是它的眼泪?在为我们不懂一瞬的华美而伤心,更或许它在述说着什么?
“我的生命只为绽放,而不为留下痕迹。”烟花说。然后,烟花结束了,有着曾喧闹一时的夜空又恢复了昔日的平静,我向繁星默告,希望早日又与我着迷的烟花相见。
我听见星星说,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叫你少看电视多看书……"哎!妈妈又在唠叨了。可我这个电视迷怎能不看电视呢?
听外婆说,我小时侯特别喜欢睡觉,但电视一开,声音一响,我马上就醒,高兴个没完没了。或许就是那个时候养成的这个毛病吧!常跟我玩的同学都知道,只要我喜欢看的电视到点了。我就会"嗖"的一声消失,又"哗"的一下坐在电视机旁了。那速度简直比刘翔还快。
就拿那一次来说吧。我正在外边玩得高兴呢!张琴跑来说:"李欣忆,我看见你妈了……"张琴正说着话,我的手表响了。哦!原来到我看电视的时间了。我连忙向家飞去。张琴急忙拉住我对我说,"你妈说你可以多玩一会儿。""不了,我回家看<<天外飞仙>>了。"我话还没说完,人却早已窜出广场,不见了。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家,真准时----正好开演。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的。突然,妈妈又来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叫你……"唉!瞧,妈妈又唠叨起来了。我只好闪如我的间,免得妈妈的高音震破我的耳膜。不到三秒钟,我又沉浸在<<天外飞仙>>的梦境中了。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妈妈居然叫我在上初中前,把电视隐借了。你们说这不是比让我上天还要难吗?
唉!电视真是太让我着迷了。
首先,不管是高等数学还是C语言都和简单没有神马关系好不好,除了学神的世界我不太懂。
大一上学期和下学期学了高数上下两册明圆,对,就是下图这个小婊砸。
大一上学期的状态还没从高三出来,每天捧着高数题海战术,但是实际上,效果并不怎么好,因为刷题这一策略有时候并不能解决理科之类的问题。下学期同时学了线性代数和高等数学,可能是我抽象思维比较不好,所以面对着线性代数,我突然意识到,高等数学也没有那么难有木有。在学。。。下册时,可能是突然豁然开朗,感觉柳暗花明又一村,身心舒畅,复。。。起来竟然丝毫不觉得吃力,只要弄清了知识点,明白那些是考试重点,不需要大量刷题,就基本上能够解题无碍,因为老师考试的题型,基本上万变不离其宗,总是一个套路。
然后,大一下学期,我遇到了C语言,面对他,我只能呵呵呵呵呵了。大一上学期有一门课,叫做大学计算机,简称大基机,成功的被老师坑了一吧。本来商学院的同学基本上对计算机无感,能死记硬背把题背下来已经是很了不起了,但是,老师最后考试老师给的题库基本上无用,很多人最后还是激槐塌在老师手下留情的基础上60来分飘过~
我以为,大基机已经是我的一大障碍,直到大一下学期,我遇见了C语言,我上课全程,基本上是这样的。。
老师你到底再说什么?
而也正是C语言,让我坚定了转专业的决心,我真的驾驭不了这个小妖精啊!
后来考试之前,拼命的写程序,
本来写程序已经很痛苦了,
为什么我还要研究,
究竟怎么能够判断奇数偶数,
已经检验各种年份,
求素数,
感觉深深的受到了来自C语言冰冷的鄙视。
现在,我的C语言功力是
#include<stdio.h>
呵呵呵呵,
现在我也只能写个题头来想别人证明,
本宝宝当年也是学过C语言的人。
想想要上机运行的C语言,
最害怕的事,
莫过于你自以为自己的写的很对,
但程序总是无情的嘲笑,
一个error1让你不知所措,
到最后,
甚至不得不把整个程序全部推翻,
从新来过。
所以,
我认明清为,
高等数学要比C语言简单一点,
关键还是看天赋和认真程度,
有的人不喜欢,
也能做得很好,
但是我这种天生对C语言无感的人,
又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只能避而远之了。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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