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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表妹,两个故事,但都没有结果。
第一个表妹。大姨家的,家中排行老四(四姐妹,一个哥),小时候,因为大姨父中专毕业后,在省城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所以,他们一家人,在很小的时候起,全家搬到了省城,也算是大城市里人,几个表妹表姐表哥,每隔几年,都会来老家(我们邻村)度假(暑假),也会在我们家待一段时间,我是家中几兄弟,为人比较诚实可靠的,学。。。成绩好,算是农村里优秀青年了,大姨父非常看好我,经常在表妹们面前夸张。
老四是几兄妹中比较听话,也比较让人放心的女儿,成绩也不错,小时候,大家都是嘻嘻哈哈的,打打闹闹,在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处于青春期,可能就会出现异性相吸,清楚的记得,大概是1994年的一个暑假,她来我们家,我们一起去放牛、砍柴,夜间,在院子里,搬一根凳子,围着一张桌子,嗑瓜子,聊天,聊到十一二点,父母和其他几兄弟困了,就去睡了,我和她继续聊天,在满天星星下,坐在院子里,我们总有聊不完的话,一直聊到凌晨两三点,我发现,她就是我的知音,既是表妹(跟我同一年),又是灵魂深处的异性朋友,十五六岁,初中,正是需要交朋友的时代,感觉,那个暑假,过的很美好。
那种感情,很朦胧,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是觉得,很美好,即便20多年过去了,依然觉得,那一夜,满天繁星下,农村水田里青蛙呱呱声中的聊天,一辈子,都记得那一幕。
再后来,她回去,考取了她们企业的职大(几万人老国有企业子弟学校),毕业后,直接安排到工厂上班,成了一名技术工人,因为后来我考上外省大学,远离家乡,基本再没见过,即便回去,有时候,也见不到,2003年去过她父母家,不凑巧,也没见到,去年,加为微信好友,也就只是简单的寒暄问候下,看到她发的微信,点赞下。小时候那种最纯真的感情,是永远回不去了,也只能留在记忆深处了,可以说,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灵魂深处的异性知音。
第二个,远房表妹(她爷爷跟我外公是亲兄弟),她生活在大山里半山腰。小时候,她来我们家做客,那时候,我只有6岁,第一次见到她,一个长长小辫子,漂亮可爱,天真无邪,第一次见到,就没有理由地喜欢上了她,没有想到,这一喜欢,就是十五年,成了我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一个女人。
八九岁的时候,她再次跟妈妈来我们家做客,我跟弟弟因为一次争吵,父母和她妈妈过来询问咋回事,弟弟为了让我难堪,就当场大声地说,我喜欢小红(她的小名),让所有在场的家长们、大人们都惊呆了,我哭着跑了,因为,这个绝密心思,只有弟弟知道,没想到,一次吵架,他把我出卖了,真想有一个地洞,钻下去。
从此,父母也知道了我的心思,大概十几岁的时候,父母说,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们就去提亲,被我拒绝了,我让父母们不要管我的感情事情,我要发奋读书,考上大学,才有资格娶她。
记得14岁时,去她们半山腰里,跟表哥路过一个山间小溪里,看到她跟其他几个女孩在洗澡,清澈的水流、长长头发、多姿的身材,十来岁的天真无邪少女啊,那一幕,如同仙子下凡,那一幕,即便过去了20多年,至今依然记忆犹新。
遗憾的是,初三那一年,她17岁(跟我差不多大),她结婚了,嫁给了同村的另外一个油嘴滑舌的男人。
知道消息的那一天,我把自己封闭了一天,痛苦不已,父母担心我出事,整天看守着。高中三年,喜欢依旧不减。
那时候,每一年,回家时,必经她家(马路边上),总会偷偷看一哈,她在不在,有时候,看到的是她带着一个娃娃,在门口晒太阳,又是心酸。
2000年,大一时,给她写了几十封情诗(下图),但都是尘封起来,直到大二,喜欢上班上苏州一个女孩,十五年的感情路,才结束。
后来,她有了三个孩子,老公跟其他女人私奔了。再后来,又听说她老公回来,痛哭流涕,希望她原谅,最后,这个女人,原谅了出轨跟人私奔的渣男老公,可怜又可悲的女人啊。
7年前,弟弟结婚,婚礼上,再次见到她时,女人才30多岁,已经被岁月摧残的不成人样,那个天真无邪,让人如痴如醉,喜欢她整整十五年的女人啊,如今,已经变成这样,岁月改了她的容颜,生活也摧毁了她的人生……
噩耗传来,重庆8名小学生在涪江落水,打捞上来时,均已无生命体征。
几个孩子周末放假一起约到童家坝涪江河一宽阔的河滩处玩耍,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最终一起落水全部遇难。
八个孩子,八条鲜活的生命,还未来得及感知人间百味,便已陨落,活生生的事例,惨痛的教训,再次向社会敲响了警钟。
夏天是溺亡事件高发期,学校和家庭要引以为戒,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愿这世间太平,不再有惨遭不幸的家庭,不再有失子之痛的父母,不再有悲痛欲绝的亲人。
学校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在校期间,为了祖国的花朵,要加强学校教育,告诉学生:不要在无成人随同的情况下游泳;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有的学校在这一方面做的特别好,采用孩子能接受的多种方式宣传教育。例如,召开安全主题班会,观看防溺水宣传片;利用专题黑板报和手抄报,教育引导孩子重视安全问题;周末放假前发放巜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强调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事件。
安全无小事,要做到老生常谈,处处讲,时时讲。
监护人要负起监护责任每逢炎炎夏日,总有孩子贪图游泳的凉爽和快感,偷偷跑去游野泳,引发溺亡事件,全国各地都会传来类似的噩耗。
我认为:孩子年纪小,自控力差,纵然校方百般教育,也难以抵制游泳的诱惑,作为监护人,要念起紧箍咒,防患于未然。
监护人应密切关注孩子的动向,孩子出门时,要询问孩子出门做什么,和谁一起,何时回来等,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提倡见义勇为,但一定要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同伴施救。学校和家庭除了加强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孩子动向外,还要教导孩子,遇到危险要学会求救,有同伴遇险,一定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正确方法施救。
溺水时的人在危机时刻,哪怕是稻草、树叶这样不能救命的东西也想抓住,盲目施救非但救不了同伴,还会让自己深陷危险之中。
因此,遇到同伴溺水,不要试图手拉手施救,不熟悉水性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及时大声呼救寻求帮助,寻找漂浮物扔给同伴,或拨打110求救。
水本万物生命之源,也会吞噬生命。八个孩子落水身亡的惨痛事例,又一次给人们敲响警钟,人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行动起来,才能筑起防溺水的坚固长城,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生命是美好的,希望在家长和学校的强力教育和密切监管下,不要再发生孩子集体溺亡的悲剧。山东冠县的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曾经引发全国的广泛关注。后来,在山东省教育厅、纪委监委等公权部门的介入下,冒名顶替的所有细节被查清,涉事人员有的被刑事拘留,有的被开除,还有的被降级降职、免职撤职。也就是说,这一案件,除了后续的犯罪审判尚未结束,其他处理基本上都算是尘埃落定。
但这似乎并不是中国人所希望看到的大团圆结局——犯错的人去乞求受害者原谅,然后“相逢一笑泯恩仇”。7月19日,陈春秀通过平台发布文字及视频表示,距离6月29日通报至今已有20天的时间,在所有涉事人员及单位中,只有山东理工大学主动与她联系与协调,其他一系列涉事人员从未与她联系。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首先,从法律角度而言,该事件已经由法律处理,私下的联系并无必要山东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在网络发酵之后,这一件事情,已经从私事变成了涉及到高考公平的“国家大事”,所以,只能由公权力介入进行处理,已经不可能有私了的空间。
事情的走向,也确实如此。事情刚爆出的时候,肯定有人希望给些钱来摆平,比如山东的苟晶。但给钱摆不平,而舆论也一直发酵,自然就只能由公权出面来处理。6月29日,山东的通报已经做出,涉事的29人已经被处罚,有的还被另案调查。
这个时候,由于牵涉的范围广,影响大,签署所谓的谅解书必将遭到更大的舆论压力,所以,各种私下的处理,已经是极为不妥了,自然,这些涉事人员,是不可能再与陈春秀取得联系的。
其次,从涉事者的角度而言,私下联系或协商的目的是减轻或免除处理,现在已经没有这种可能我们换一个角度,涉事者为什么要联系陈春秀呢?其目的,不外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前面已经说过,公权力已经介入,舆论已经极为关注,不但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私下的联系,都可能把“小事化大,大事化得更大”,自然,这个时候,一切听候法律处理,对于涉事人员来说,反而是最好的途径。
并且,目前,这些涉事人员,改刑拘的已经被刑拘,该免职撤职的,已经被免职撤职,现在来联系,能改变既定的处分吗?如果不能,又为什么要联系呢?
再次,从地方形象的角度而言,这一丑闻撕开了尘封的遮羞布严重影响地方形象,当地并不希望继续发酵“家丑不外扬”,是我们这个国家的一种通病。没有那个地方,希望把自己的疮疤揭开,让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人来看热闹。这也就是当初苟晶被冒名顶替之后,当地希望撤销帖子的根本原因。
但目前,疮疤已经揭开,再怎么封也封不住了,站在当地的立场上,谁还希望此时继续发酵?如果笔者是当地涉事人员所在的单位,也会下封口令,采取一切听从法律处置的应对措施。
最后,从被冒名顶替者的角度而言,如果对于处理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很明显,对于受害者而言,失去的机会已经不可能再来——即使给了这个机会,人生还有重来的可能性吗?16年的青春,可能回来吗?
毫无疑问,这是不可能的——就是重新去上学,上有老下有小,恐怕也难以认认真真修完学业。即使能够修完学业,估计也难以像当年一样,找一个比较满意的工作!
所以,对于受害者而言,当前,唯一最好的,可能是依法依规获取经济上的赔偿(请注意,不是补偿,而是赔偿)。至于赔偿的多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依据,但之前有一个判例,可以参考:冒名顶替者的工作收入减去最低收工资保障,全部赔偿给被顶替者,然后额外再予以经济赔偿。
而这一点,事实上属于民事纠纷(也可以在当地法院对冒名顶替者进行审判的时候,附加民事赔偿)。也就是说,陈春秀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人员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至于赔偿的数额,个人以为,既不要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正义性(让别人觉得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正义);也不能像某些人采取的赔偿1元钱之类不痛不痒的要求,毕竟,青春无价,正义无价,更关键的是,还需要让作恶者心存畏惧。
有趣的打油诗千篇一律,特有趣的打油诗万里挑一。作为打油诗创作达人,南宫寻欢,再次为大家再献上一波最新原创有趣的打油诗,希望能给头条的友友们带来一丝欢愉。
浪货男人好玩要背帐,
女人好玩会上当。
别人划船都用桨,
俺这一生全靠浪。
美人琴棋书画都不会,
洗衣做饭还嫌累。
除了长得有点美,
剩下就是吃和睡。
红颜英雄一怒为红颜,
红颜一笑为了钱。
只要价钱开到位,
强扭的瓜也会甜。
擒王都说擒贼先擒王,
首先搞定丈母娘。
射人还要先射马,
结婚当然先买房。
相亲人不好、嘴不甜,
长的磕碜还没钱。
坚定不移找对象,
相亲路上又一年。
回家瘦小离家老胖回,
乡音未改肉成堆。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胖子你是谁?
归来头发烫个黄毛卷,
衣服穿得像老板。
光鲜亮丽回到家,
谁知在外非常惨。
胖子冰霜本质都是水,
阎王其实也是鬼。
透过现象看本质,
原来胖子也很美。
撩妹左手鲜花右手糖,
没事撩撩小姑娘。
舍身博得红颜笑,
招人鄙视又何妨。
无敌酒量不高怕丢丑,
自我约束不喝酒。
别人喝酒我吃菜,
一桌人中无敌手。
绝配萝卜茄子一筐菜,
丑鬼自有丑女爱。
人生处处是惊喜,
破锅自有破锅盖。
女友两只黄鹂鸣翠柳,
小鸟也笑单身狗。
鸟儿都能成双对,
为毛我还没女友?
喝酒该出手时就出手,
早日告别单身狗。
要想女友跟你走,
先陪丈人喝好酒。
以上,节选自南宫寻欢自创的“寻欢体”打油诗,希望能给酷爱诗词、饱含情趣、热爱生活的朋友们带来一丝快意。
南某自知能力有限,写得不妥之处,还望方家门多多交流,多多批评,多多赐教。
嬉笑怒骂皆为文章,有料有趣才叫人生。我是南宫寻欢,热情奔放,坚持原创,有缘再会^_^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