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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诬陷你,你应该怎么对付他?
答:对于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恶意诽谤之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司法机关告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诬告陷害罪》,如果事实成立,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人民法院会有解释的。
(一)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老是说别人,就说说我本人吧,我呢,在监狱服刑期间十年的经历吧,本人从小就是小偷,长大就成大盗,服刑期间又越狱,一年后又重新犯罪,又加刑,加到我怀疑人生不知怎样过。一心想如何再越狱。监狱长,政委,指导员看出我心思,三天二天谈思想,关心我,教育我。说我不跑就有前途等。是长期关心的,真的,还半天劳动,半天上课学文化。劳动方面就皮革皮,服装厂,基建队等等。比较自由就害死我了,一点技术都没有,出监那天我也不知道,真的。大家不要见笑,真的。那天早上还准备出工,篮教导员接到电话说李少敏今天出狱了。因为我在工地有一个人在九楼掉下来,我第一时间去把他救起来,活了。轻伤。我呢,就立功了,法院就特办了。那天出监走到狱政科办出监手续,还拿钱给我做生活费,篮教导,林队长还亲自带我去做潮汕普宁的车。在这里,祝各位领导一生平安,李少敏敬[祈祷][祈祷][祈祷][玫瑰]
特别羞耻的经历,怎么说呢?都和女厕所有关,也都是发生在我小学的阶段。
先说,我是个正儿八经的男生,性取向正常。
第一次误闯女厕所,印象里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那时我。。。惯性去教学楼二楼的卫生间如厕,当时还是男厕在右边,女厕在左边。
可当某一天,我正准备上厕所,却发现厕所门口围了几个男同学,正畏畏缩缩盯着厕所门口看。
我小时也木讷,根本没在意他们注意的是什么,就自顾自地走了进去。
当时学校厕所坑位的隔断仅不到半米高,以至于当我站在坑位上“嘘嘘”时,一眼就瞥见了隔壁坑位上,一个正蹲着上厕所的女孩儿。
没错,我站着,她蹲着,我俩互相对视着,气氛顿时有些尴尬。
也不知道当时自己如何做心理建设的,对视完,我淡定收尾,走出门口,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红着脸走开了。
“是谁XX把男女厕所互换了,也不通知一声!!”
真不知道,那一天和我一样由于“惯性”走错厕所的有多少人。
第二次说来更扯,发生在我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
那时我们刚换了校区,教学楼和生活楼连在一起的。
在那个校区里,生活楼的男生宿舍在2、3层,女生在4、5层,从教室可以直接走过去,并不像现在一样,男生不准通过女生宿舍门口。
不仅如此,无论是寝室的男卫生间还是女卫生间,窗户都在走廊一侧。
也就是说,倘若开着窗,你可以在走廊上欣赏别人如厕时候的优雅身影。
这不,一次偶然机会,我和伙伴从1楼兴致匆匆玩追闹的游戏,一路爬楼梯直上。
待我跑到4楼女生宿舍区时,立即看到了一个死胖子在女生厕所窗户那儿往里看。
我好奇上前一步,想看看胖子在看啥。
结果胖子瞅我一来,立马灰溜烟儿跑了。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眼睛已经不由自主往厕所里瞅了,结果又对上了一个正在如厕的低年级学妹。
这次还不等我做心理建设,后面上来的小伙伴就拍了我肩膀,然后夸张叫道:
“XXX偷看女生上厕所!!”
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我这老脸要往哪儿搁啊。
不说了,别赞,要脸。
在看待《。。。梅》的问题上,淫者见淫,智者见智。有意思的是,在意“如何看待。。。梅”的人,往往对它了解不深入,甚至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书。也就是说,是一个求引导,而实际上也是一个被引导的过程。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来看一下,官方出版这本书的态度,以及背后决策者的看法。相信这是“看待《。。。梅》”不可错过的视角。
我们就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两版《。。。梅词话》的过程来切入。
这两版出版时间隔了28年。第一版是1957年根据东吴弄珠客作序的刻本重印的线装本,两函20册,以古籍刊行社的名义出版。第二版是1985年出版的署名兰陵笑笑生著戴鸿森校点”版本,平装中下三册。这两版的背后,都与当时的最高决策者,对,就是毛,有关系。
《。。。梅》历来评价高,但因为其中的色情描写,不可避免在建国后成为禁书。
1950年代出版《。。。梅》,想来是个奇闻。
根据当事人回忆,说是毛在一次讲话中说,从《。。。梅》中可以看到16世纪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广阔图景。这书可以被当成内部读物来重印。高干可以开开眼界。
担任过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社长的许觉民回忆说,毛要印《。。。梅》的指示,是王任叔在中宣部听的。印数本来定了1000部。王任叔认为印一次不容易,不如印2000部。然后严格控制发行范围。这一版的发行手续特别严格,想买的人要满足三个条件:一年满45岁;二已婚;三省、军一级的高干或学者。而且每部书编了号,购买时要登记。
出版线装本《。。。梅》后,毛认为只能作为内部读物。应该另外出版一部经过整理的《。。。梅》,让一般的读者能够读到这本书。这个意见,周扬知晓,但开始并没有立马开始。过了1年多以后,有一次毛问周,《。。。梅》的整理本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出版?周这才马上派中宣部出版处长包之静到人民文学出版社,要要求尽快出版排印本的《。。。梅》。
据当时参加点校的戴鸿森说,只用了三五个月,稿子就交来了。但初稿是任意删削、改写,几乎“面目前非”。于是,集体反复商议,让戴鸿森单拟整理方案,从头整理。
从1962年下半年起,政治形势一天紧张过一天。人文社里没有人敢再去过问顶着“淫书”之名的《。。。梅》的整理出版这件事。直到文革结束后,人文社才从新开始整理。
这一次的点校可以说是除去了秽亵,像郑振铎说的,瑕去而瑜显。从文本上说是这样,但让你选的话,相信大多数人不会选这个版本。
上面的出版过程,从侧面说明了几点。第一《。。。梅》是很好的世情小说,从中能读出历史的存在和变迁;第二《。。。梅》有很多色情的描写。其实这两点正是它既能流行又能传世的根基,作为畅销小说,里面有禁忌,当然抓人;作为传世作品,写尽世事人情,当然不朽。这两点其实都是人性的偏好,莫回避,请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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